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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峰輝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重新導向自 马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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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峰輝(1951年4月-),原名馬咸陽,陝西省旬邑縣赤道鄉人,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中國共產黨第十七屆、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中央軍委委員,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98年晉升少將軍銜,2005年7月晉升中將軍銜,2010年7月19日晉升上將軍銜,2018年因為貪污案被中央軍委開除軍籍、取消上將軍銜;隨後被中共中央開除黨籍,最終被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1]

生平

家世及早年經歷

據《人民日報》旗下《環球人物》雜誌報道,房峰輝生父並不姓房,而是姓馬,叫馬國選,是旬邑縣人,母親房林江也是旬邑人。馬國選曾經擔任第一野戰軍西北軍區幹部隊預備役科科長,武漢軍區武昌高級軍械技術學校幹部處副處長,湖北省人事局科長、省文化局黨委書記等職。房峰輝原名叫馬咸陽,父親於1960年12月去世後,母親帶着他改嫁至彬縣東街村,並且跟母親姓「房」,名字也改為「峰輝」。

1968年2月,房峰輝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197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國防研究系戰略指揮專業畢業。房開始在新疆軍區下轄部隊任職多年,歷任排長,團、師、軍司令部作訓參謀,軍黨委秘書,師司令部作訓科長,團參謀長,團長,師參謀長,新疆軍區副參謀長。後調蘭州軍區下轄的陸軍第二十一集團軍,歷任陸軍第二十一集團軍副軍長、軍長。知情人士透露,房峰輝在地方部隊擔任一個師的參謀長時,為給所在部隊爭取更多糧食配給行賄地方糧食局的局長。他給局長送了一件軍大衣,走後局長發現大衣兜里有500元,而500元在當時已是該糧食局長半年的工資。

2003年12月,調任廣州軍區參謀長;並在兩個月後,出任中共廣州軍區黨委常委。2007年7月,調升北京軍區司令員,是當時中國人民解放軍七大軍區中年齡最小的司令員。曾在2009年國慶閱兵中擔任總指揮,陪同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檢閱部隊。在北京軍區任司令員時,房峰輝被指大發橫財,賣出不少軍產地皮,其中292醫院的地皮就賣出47億。此外,房峰輝在北京嫌小灶飯菜不可口,特地派2名廚師去廣州學習3個月。

總參謀長

2012年10月,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夕,房峰輝接替陳炳德出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並循例進入中央軍事委員會任委員,成為首位直升總參謀長的北京軍區司令員。2015年11月,任新成立的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首任參謀長。2017年8月,卸任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

落馬

2017年8月21日,房峰輝以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的身份在八一大樓會見泰國武裝部隊最高司令素拉蓬[2],這是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僅隔數天,8月26日下午,官方報道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李作成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別會見參加第二屆「阿中巴塔」四國軍隊反恐合作協調機制高級領導人會議的巴基斯坦陸軍參謀長巴傑瓦,表明房峰輝已經被換下,但去向未明。此後,有關傳聞就一直不斷。直到2018年1月9日,官方正式公布房峰輝因涉嫌違紀被調查,距離他上次公開露面已經141天。

2018年1月9日,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房峰輝因涉嫌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軍事檢察機關。房峰輝的落馬據信與中央軍委前副主席郭伯雄有關。10日,《解放軍報》發表評論文章《堅決擁護黨中央對房峰輝處理決定》,強調堅決擁護中央正確決定,嚴厲批評房峰輝,指對他進行依法處理,是全面徹底肅清郭伯雄和徐才厚流毒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8年10月16日,新華社發布消息,「房峰輝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和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涉嫌行賄、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情節極為嚴重,數額特別巨大,影響極其惡劣」,「經中央軍委研究並報黨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房峰輝開除黨籍處分。軍事檢察機關對房峰輝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此前,中共中央軍委已給予房峰輝開除軍籍處分,取消其上將軍銜。

2019年2月2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依法對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原參謀長房峰輝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了宣判,認定房峰輝犯受賄罪、行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的贓款贓物上繳國庫。

視頻

房峰輝 相關視頻

中共中央決定給予房峰輝、張陽開除黨籍處分
房峰輝被判處無期徒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