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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玉(Chen Bi Yu, 1948年07月14日-), 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
事業
陳碧玉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美國喬治亞州奧古斯丁學院企業管理碩士。1974年律師考試檢覈及格。1981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甲等考試法制人員最優等及格。 1983年9月,陳碧玉辭去福建高分院法官一職赴美國並於1992年取得美國國籍。1989年,美國會計師考試及格。1995年至1996年,任美國馬裡蘭州IMS Inc.財務長。
1996年8月,陳碧玉返回台灣,向司法院申請回任法官,同年10月4日獲准。同年10月15日,陳碧玉飛赴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宣誓放棄美國國籍,生效後2天才到法院報到。2000年至2002年,陳碧玉任最高法院法官。2002年至2003年,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處長。2003年至2010年,再度擔任最高法院法官。2010年至2011年,任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所長。2008年,陳碧玉為照顧在美國待產的女兒,曾申請美國綠卡(永久居留權),2009年放棄。
2011年,陳碧玉被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在申報財產時,陳碧玉報稱與丈夫台北榮總副院長蘇東平擁有22筆土地,12筆房產,而且在美國也置有產業,夫妻僅有價証券及存款便達1.3億元新台幣。[1] 陳碧玉曾取得美國國籍、美國綠卡之事也引起爭議,陳碧玉對此進行了解釋。[2] 2011年6月17日,馬英九發布總統令,特任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自2011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3]
視頻
參考來源
- ↑ 駐法代表呂慶龍、大法官陳碧玉 身價破億.,華人今日網. 2019年02月07日
- ↑ 提大法官曾有綠卡 陳碧玉有難言悲.,TVBS. 2011年04月08日
- ↑ 總統府送交總統咨文請立法院行使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為大法官提名案之同意權.,中華民囯縂統府. 2011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