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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創大道
圖片來自mapio

開創大道廣州市道路之一,是黃埔區內一條主幹道,西北-東南走向,北起於廣深大道,南止於廣汕三路

黃埔區

黃埔區中國廣東省廣州市的一個市轄區,古稱黃埔鎮扶胥,蘿崗部分古稱羅岡。原黃埔轄區面積90.95平方公里,人口19.71萬人,區政府駐大沙地東路333號。原蘿崗區的總面積為393.22公里,總人口17.16萬人,區政府原所在地為夏港街道志誠大道303號,後遷至香雪三路1號。2014年2月,國務院同意廣東省調整廣州市部分行政區劃,撤銷黃埔區、蘿崗區,建立新的黃埔區,轄區面積484.17平方公里,人口85.14萬人,區政府駐香雪三路1號。

行政區劃

新黃埔區轄16個街道、1個鎮,其中包括:

原黃埔區轄8個街道:黃埔街道紅山街道魚珠街道大沙街道文沖街道南崗街道穗東街道長洲街道

蘿崗區轄8個街道、1個鎮:夏港街道聯和街道雲埔街道蘿崗街道永和街道長嶺街道九佛街道龍湖街道新龍鎮

其中蘿崗街道為舊蘿崗區及新黃埔區政府駐地,大沙街道為原黃埔區政府駐地。

2011年7月8日配合生物島開放,官洲島交由蘿崗區代表科學城管委會進行代管,但在行政區劃上依然屬於海珠區官洲街道。後來在2014年的廣州市行政區劃調整後,官洲島由新黃埔區繼續代管。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聯街道和東區街道合併為雲埔街道;原蘿崗街道管轄的水西、長平、嶺頭、黃登、黃麻和長嶺社區劃歸新設立的長嶺街道。

2019年4月18日,原九龍鎮分拆為九佛街道,龍湖街道和新龍鎮[1][2],九佛街道和龍湖街道於4月18日掛牌成立,新龍鎮於5月30號掛牌成立。

歷史

地名由來

「黃埔」地名的由來,一說環繞南海神廟前的珠江河段,古稱為「黃木之灣」,整個河段稱為「黃木河」,沿河兩岸都稱為「黃木」,由於鄉音的關係,「黃木」遂轉變成「黃埔」。另一說法出自黃埔村(歷史上曾屬黃埔管轄,後為廣州市海珠區新滘鎮轄,該鎮2001年7月撤銷):黃埔村是南宋時對黃木河南岸一自然村命名的,該村面向珠江,呈橢圓形,開村時有黃、關、衛 3姓,宋末先後來了羅、馮、胡、梁4姓居民;古時,該村是珠江邊的泥灘,稱為「浦」;傳說有一鳳凰飛來該村地頭洗身,所以叫「凰浦」;後因黃姓人較多,且是開村人,故改為黃埔(取「浦」字諧音「埔」)。[3]

建置沿革

歷史上黃埔屬番禺縣管轄。從秦代始直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時,黃埔均屬番禺縣管轄。現區屬的南崗鎮、大沙鎮、夏港街、魚珠街、黃埔街、紅山街一帶在清末時期屬番禺縣鹿步司管轄,深井、長洲一帶屬番禺縣茭塘司管轄。民國10年(1921),廣州正式建市,黃埔仍屬番禺縣。

1949年10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攻佔廣州。10月23日,黃埔隨番禺縣被解放軍佔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建制幾經變動。中共建政初期,黃埔仍屬番禺縣管轄。1951年,廣州市調整行政區域,原屬番禺的黃埔車陂、魚珠、文沖等一帶四十五個自然村劃入市郊,黃埔劃為廣州市管轄,同年12月開始籌建黃埔區。

1953年1月,黃埔區人民政府正式成立,這是黃埔第一次建立區級建制。區黨政機關設於魚珠鎮,管轄範圍:東至廣州冶煉廠,南至黃埔新洲,西至員村,北至吉山,下轄16個鄉、2個鎮和45個自然村。

1954年6月12日,廣州市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撤銷芳村區,將其所屬的涌口、芳村、花地、山村和工業、手工業部分地區併入河南區。將其原有的沙涌、鶴洞、西望、東滘、南滘、茶滘、葵蓬八個鄉的農業部分地區併入新滘區。又將新滘區原屬新洲鎮,黃埔鄉,官洲鄉劃歸黃埔區領導。這時市郊共有新滘、白雲和黃埔三個區。

1956年6月25日,廣州市作出調整郊區鄉、鎮行政區域的決定,撤銷白雲、黃埔、新滘3個區,成立廣州市郊區人民委員會,黃埔併入郊區,黃埔區一級行政建制第一次被撤銷。在人民公社化高潮中,1960年5月23日,中共廣州市委決定撤銷中區和郊區,全市調整為東、南、西、北4個市中心區(人民公社)及成立黃埔、芳村、江村3個以工礦企業為中心的人民公社(相當於區級建制)。同年7月,全部改為區級建制,黃埔人民公社隨之改名為黃埔區人民委員會,這是黃埔第二次建立區級建制。區黨政機關設于海員路21號。管轄範圍:東至南崗,南至長洲島,西至沙河龍洞,北至蘿崗,設有6個工礦人民公社和4個農村人民公社。

1961年7月,撤銷工礦人民公社,改為3個圩鎮,1個街道辦事機構,區黨政機關駐地初設在黃埔港務局紅樓,後遷至黃埔港海員路21號,即現黃埔街道辦事處。撤銷良田人民公社,將原屬良田公社的竹料、鍾落潭、太和三個公社與江村人民公社的人和、石龍、江村三個公社合併,成立江村區。原屬江村人民公社的石井公社劃給荔灣區。芳村人民公社和黃埔人民公社均改為區建制。同年九月,江村人民公社分為江高和雙崗二個人民公社,連同太和、石龍共十個公社。同年八月市委第四十次常委會議,對市區和郊區區域再決定進行調整,將東山區的沙河公社、石牌公社、龍洞公社劃給黃埔區,越秀區的三元里公社、嘉禾公社、龍歸公社、海珠區的新滘公社、新洲公社、新鳳公社,荔灣區的石井公社為芳村區。這時黃埔區有七個農業公社,即黃埔、東圃、南崗、龍洞、沙河、石牌、蘿崗等公社。工礦企業有六個公社,即港灣、員村、車陂、吉山、長洲、廟頭等公社,另區轄有一個黃埔港辦事處,一個棠下農場。芳村區則轄有是一個農業公社,即石井、三元里、海龍、龍歸、嘉禾、鶴洞、新滘、新洲、新鳳、東滘等公社,四個工礦企業公社,即山村、花地、廣鋼、同和等公社。這裡的工礦企業人民公社即是城市人民公社。

1962年5月11日,為解決廣州二百萬人吃菜問題,明確郊區工作方針應以菜為綱,開展多種經營,並做好其他各項工作,再次把江村、芳村、黃埔三個區合併成廣州市郊區。

1962年8月23日,經省人委批覆同意,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將黃埔、江村、芳村3個區合併,成立廣州市郊區人民委員會,黃埔區一級建制第二次被撤銷。

1973年,黃埔第三次建區。為了適應港口涉外工作和工農業發展的需要,1973年2月28日,經國務院批准,重新籌備成立黃埔區。

由原來郊區的黃埔、蘿崗二個公社劃出14個大隊,連同原來長洲島以及番禺縣的新造公社深井大隊(1976年11月正式移交)組成。現黃埔區管轄範圍:東至南崗、南至長洲鎮、西至塘口、北至吉山車站。全區現有三個鎮政府(大沙、南崗、長洲),四條行政街(黃埔、紅山、魚珠、夏港),16個鄉(其中長洲鎮有二個管理區,大沙鎮保留一個漁業村)。

1973年11月13日,廣州市黃埔區革命委員會成立。1980年7月,黃埔區召開第一次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廣州市黃埔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黃埔區人民政府,區黨政機關駐地設在黃埔港灣路32號。

1984年,國務院批准成立廣州經濟開發區,由西區、東區、永和經濟區(廣州台商投資區)和廣州科學城四個分區構成。

1990年,黃埔區行政管轄範圍有南崗、大沙、長洲3個鎮,黃埔、魚珠、紅山、夏港4個行政街。鎮屬下有16個行政村,均建立村民委員會;街、鎮屬下有59個居民委員會。區和鎮分別為一級政權機構,設有人民政府和人民代表大會。街道辦事處為區的派出機構,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均為基層自治組織。[4]

2005年4月28日,國務院批准廣州市設立蘿崗區,在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上整合周邊農村地區,由白雲區蘿崗街道(原蘿崗鎮全境)、鍾落潭鎮九佛、穗北2個居委會以及紅衛、鳳尾、浦心、蟹莊、楓下、佛郎、燕塘、蓮塘、山龍、重崗、黃田、何棠下、逕下、長庚14個鄉村(原九佛鎮全境);天河區新塘街道的玉樹村;舊黃埔區夏港街道、荔聯街道的筆崗社區、穗東街道的東基和西基2個鄉村;增城市中新鎮鎮龍社區以及鎮龍、逕頭、九樓、大坦、麥村、金坑、均和、福洞、福山、大涵、湯村、旺村、洋田、新田合共14個鄉村(原鎮龍鎮全境)和新塘鎮賢江、新莊、永崗、禾豐4個鄉村(原永和鎮部份境地)組成。

2014年1月,國務院批准撤銷蘿崗區和原黃埔區,設立新的黃埔區。

2014年2月12日,國務院同意撤銷廣州市黃埔區、蘿崗區,設立新的廣州市黃埔區,以原黃埔區、蘿崗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黃埔區的行政區域。

2015年9月1日上午,廣州市黃埔區舉行掛牌儀式,新的黃埔區正式成立。[5]

2018年8月31日,原荔聯街道和東區街道合併為雲埔街道;原蘿崗街道管轄的水西、長平、嶺頭、黃登、黃麻和長嶺社區劃歸新設立的長嶺街道。

2019年4月18日上午,九佛街道和龍湖街道掛牌成立,原九龍鎮分拆為九佛街道,龍湖街道和新龍鎮,九佛街道轄原九龍鎮的燕塘村、佛塱村、蓮塘村、重崗村、楓下村、蟹莊村、紅衛村、鳳尾村、山龍村、穗北社區,街道辦地址為鳳凰5路40號(鳳美花園)。龍湖街道轄原九龍鎮的湯村村、旺村村、長庚村、何棠下村、埔心村、黃田村、大涵村、逕下村、九佛社區、鳳凰湖社區(籌備中),街道辦地址為九佛中路978號(原九龍鎮政府駐地)。

2019年5月30日上午,新龍鎮掛牌成立,新龍鎮轄原九龍鎮的金坑村、均和村、福山村、福洞村、麥村村、大坦村、九樓村、逕頭村、新田村、洋田村、鎮龍村、鎮龍社區,鎮政府地址為鎮龍大道18號。

旅遊景點

黃埔區的旅遊景點有黃埔軍校舊址南海神廟蘿崗香雪公園丹水坑風景旅遊區等。

商業街

黃埔區的商業街有大沙東路等。

工業

黃埔區的工業主要為第二產業,知名工業企業有廣州港集團黃埔造船廠光寶科技安利高露潔-棕欖廣州本田廣州石化黃埔發電廠等。廣州經濟開發區設於區內,包括廣州科學城、西區經濟區、東區經濟區以及永和經濟區(廣州台商投資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