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沙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是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數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2]。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容管理、數字化城管、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方面的專業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擬訂城市維護費(不含道路部分)和專項經費的年度計劃及資金劃撥計劃,並對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四)負責環境衛生、城市照明、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不含高速公路及林地綠化,下同)養護的行業管理。指導協調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及提升行動。
(五)負責組織編制戶外廣告設施(不含公交候車亭,下同)設置專項規劃,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工作。
(六)負責環境衛生、城市照明、戶外廣告設施、市政公園及道路綠化養護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監管責任。
(七)負責所屬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所屬公園(含市政公園、森林公園、郊野公園,下同)和道路綠化的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統籌指導全市數字化城管工作,承擔市級數字化城管平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
(九)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及考核。組織開展全市性專項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跨區、重大、複雜案件的查處。
(十)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長沙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長沙介紹 ,欣欣旅遊,2008-12-10
- ↑ 國務院《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 ,個人圖書館,2018-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