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住娘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住娘家」婚俗又稱「不落夫家」。「不落夫家」是一種很古老的習俗。這一婚俗的表現形式是:婚後新娘不在夫家居住,而是回到娘家長住。只是在農忙或節日期間返回夫家,幫助幹一些農活,過後又回到娘家。這種「不落夫家」的生活。一直要堅持到懷孕或生了第一個孩子後,才能回到夫家。
影響
長住娘家的婦女到夫家的時間大都很短促,而且是傍晚至家,次日天不亮就離開。造成有些夫妻結婚多年還互不相識,甚至鬧成笑話。有些地方,妻子回到丈夫家,不得與丈夫同居,否則會遭到女方同伴的譏笑。
「不落夫家」盛行的漢族地區,民間尚未出嫁的姐妹常建立自己的女兒組織,如「十姐妹」、「金蘭會」、「自梳妹」等姐妹組織。有些會發展出同性戀關係,姊妹當中其中二人關係特別親密,同食同宿,儼如夫妻,稱為結客或內交。
分布
「不落夫家」在中國西南地區[1] (廣西、貴州、雲南)的當地民族中較為普遍流行的習俗。漢族主要分布在中國的福建和廣東等地區,如福建的惠安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