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是由錫林郭勒盟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錫林郭勒盟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組織形式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1]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機構成立

2018年2月2日,錫林郭勒盟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至此,該盟、旗縣市兩級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圓滿完成,全盟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進展。

主要領導

監察委員會主任:李淵(2021年9月6日任命)

相關資訊

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堅決扛起巡察整改日常監督責任

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立足監督首要職責,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從四個方面堅決扛起日常監督責任,推動巡察整改工作落實落地落細。

完善監督機制,壓緊壓實監督責任。出台《盟紀委監委關於巡察反饋整改監督實施辦法》,固化「雙反饋、三匯報、四審、四查」工作法,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提出剛性約束。

細化監督流程,有序銜接監督鏈條。將巡察反饋、集中整改、總結匯報、檢查驗收、整改公開5個監督環節進一步細化為13個步驟,制定巡察整改監督工作方案、台賬,列出「時間表」和「路線圖」,明確巡察整改監督各環節規定動作和實施步驟。

堅持問題導向,重點抓好關鍵少數。將巡察反饋意見點出的重點人、重點事和盟委書記點人點事、未完成立行立改等問題,以及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和信訪件辦理情況作為監督重點,細化巡察反饋問題,壓實被巡察黨組織整改主體責任。緊盯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督促其履行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增強「四個意識」,把忠誠擁護「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體現在整改行動上、落實到具體工作中。

創新監督方法,促進監督貫通融合。將督促落實巡察整改作為強化政治監督、做實日常監督的重要抓手,在用好電話督促、聽取匯報、書面調度等日常方式基礎上,綜合運用調研督導、實地檢查、列席專題民主生活會[2]、下發紀檢監察建議等方式激發被監督單位內生動力。探索實踐「室組巡」聯動,統籌紀檢監察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巡察機構協同配合,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前沿陣地」優勢,發揮巡察「橋樑紐帶」作用,織密「監督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