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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鳳花(歐陽修) |
作品名稱: 金鳳花(歐陽修) 創作年代:北宋朝代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歐陽修 |
金鳳花(歐陽修)是北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的一首詩詞。
歐陽修是在宋代文學史上最早開創一代文風的文壇領袖。領導了北宋詩文革新運動,繼承並發展了韓愈的古文理論。他的散文創作的高度成就與其正確的古文理論相輔相成,從而開創了一代文風。歐陽修在變革文風的同時,也對詩風詞風進行了革新。在史學方面,也有較高成就。[1]
正文
憶繞朱欄手自栽,綠叢高下幾番開。
中庭雨過無人跡,狼籍深紅點綠苔。[2]
作者簡介
歐陽修(1007年-1072年),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漢族,吉州永豐(今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且在政治上負有盛名。因吉州原屬廬陵郡,以「廬陵歐陽修」自居。官至翰林學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後人又將其與韓愈、柳宗元和蘇軾合稱「千古文章四大家」。與韓愈、柳宗元、蘇軾、蘇洵、蘇轍、王安石、曾鞏被世人稱為「唐宋散文八大家」。
作者生平
歐陽修四歲喪父,隨叔父在現湖北隨州長大,幼年家貧無資,母親鄭氏以荻畫地,教以識字。歐陽修自幼喜愛讀書,常從城南李家借書抄讀,他天資聰穎,又刻苦勤奮,往往書不待抄完,已能成誦;少年習作詩賦文章,文筆老練,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興的希望,曾對歐陽修的母親說:「嫂無以家貧子幼為念,此奇兒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門,他日必名重當世。」十歲時,歐陽修從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愛其文,手不釋卷,這為日後北宋詩文革新運動播下了種子。
仁宗天聖八年(公元1030年)中進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陽)留守推官,與梅堯臣、尹洙結為至交,互相切磋詩文。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試學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館閣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評時政,被貶饒州。歐陽修為他辯護,被貶為夷陵(今湖北宜昌)縣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歐陽修被召回京,復任館閣校勘,編修崇文總目,後知諫院。慶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誥。范仲淹、韓琦、富弼等人推行「慶曆新政」,歐陽修參與革新,提出改革吏治、軍事、貢舉法等主張。五年,范、韓、富等相繼被貶,歐陽修上書分辯,因被貶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後又改知揚州、潁州(今安徽阜陽)、應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後任翰林學士、史館修撰等職。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與宋祁同修《新唐書》,又自修《五代史記》(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主持進士考試,提倡平實文風,錄取蘇軾、蘇轍、曾鞏等人,對北宋文風轉變有很大影響。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歐陽修以翰林學士身份兼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五年,拜樞密副使。次年任參知政事。後又相繼任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職。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請求外任,不准。此後兩三年間,因被蔣之奇等誣謗,多次辭職,都未允准。
神宗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有所批評,且未執行。三年,除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堅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縣)。此年改號「六一居士」。四年六月,以太子少師的身份辭職。居潁州(今屬安徽省)。五年閏七月二十三日(公元1072年9月22日),歐陽修卒於家,諡文忠。歐陽修陵園位於河南省新鄭市區西辛店鎮歐陽寺村。該園環境優美,北依崗阜,丘陵起伏,南臨溝壑,溪流淙淙。陵園肅穆,碑石林立,古柏參天,一片鬱鬱蔥蔥,雨後初晴,陽光普照,霧氣升騰,如煙似雨,景色壯觀,故有「歐墳煙雨」美稱,為新鄭古代八景之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