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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世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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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臺灣)法學家 |
任期 20世紀 |
個人資料 |
學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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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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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金世鼎,字諾九,江蘇淮安人,國立中央大學法學士,法官訓練所第二屆畢業,法國巴黎大學羅馬法及私法高等研究文憑,法國巴黎大學刑事法學院畢業,在巴黎大學接受商法、比較法與中國法權威、前國民政府顧問艾斯卡拉(Jean Escarra)指導,於1940年以論文《中國司法官之選任》獲法學博士學位[2]。革命實踐研究院第19期及聯戰班第5期結業。[3]
除博士論文外,金氏亦著有《中法刑事司法比較研究》一書,被列為巴黎大學刑事法學院新叢書系列(ISSN 2109-9014)第4冊,並由同校刑事法教授、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法官多納迪厄.德.瓦布赫為之作序。[4]
金氏曾任上海地方法院檢察官、南京高等法院推事兼刑事庭庭長、司法行政部簡任專員、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第二屆與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民法修正研究委員會召集委員(民法總則、親屬、繼承)。除實務工作外,金氏亦在公餘投入法學教育,歷任朝陽學院、南京臨時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台灣省立行政專科學校、國立台灣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等各校教授。為極少數開授羅馬法的教師。[5][6][7][8]
在南京高等法院任職期間,金氏曾參與汪精衛政權之周佛海(審判長趙琛)與丁默邨(擔任審判長)兩人被控漢奸案的審理。[9][10]
金氏原有機會升任最高法院院長。1966年5月間為接任最高法院院長謝瀛洲遺缺,外傳司法院向高層推薦查良鑑、金世鼎與吳經熊三人[11][12]。最後由查氏出線。1967年12月,查氏因內閣改組即將出任司法行政部部長,再傳出內定由同年8月甫續任大法官的金氏接任[13]。但12月6日查接任新職後,仍暫兼原職[14]。12月27日,由時任最高法院推事兼庭長的陳樸生內升。[15]
簡歷[18]
金世鼎,江蘇淮安人曾任上海地方法院檢察官、南京高等法院推事兼刑事庭庭長、司法行政部簡任專員、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第二屆與第三屆司法院大法官、歷任朝陽學院、南京臨時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台灣大學、東吳大學、輔仁大學等各校教授。為極少數開授羅馬法的教師.
在南京高等法院任職期間,金氏曾參與汪精衛政權之周佛海與丁默邨(擔任審判長)兩人被控漢奸案的審理。
丁默邨的身體本來便很荏弱,在久經羈押、長期緊張後,越發感到身心俱疲,不巧的是,他在受審之際,更碰上位漢奸們人人畏之如虎的「金剝皮」。(推事金世鼎問案認真,獄囚為其恭上徽號曰「金剝皮」)。
原來,在南京首都高等法院成立之初,審理刑事案件法庭共有刑一、刑 二兩 庭,分由金世鼎及葛之覃擔任庭長。刑一庭長金氏生性嚴謹,處世刻板,自從在巴黎大學榮獲法學博士歸國之後,在課堂教書固然是一板一眼,不苟言笑,在法庭審案一樣也是執法如山,嚴苛無比。
丁默邨案子就分在金庭長手裡,一方面,金氏審案素來嚴厲,一方面司法方面也想及早結束幾近兩年的審奸業務,因此輪到丁默邨上庭時,審訊程序往往一口氣拖長到8、9小時之久。金庭長這人出名的身體好,1947年金世鼎39歲,在庭上一坐,8、9小時不吃不喝不拉,一點也不在乎,其他人便多承受不住。
本來瘦小的丁默邨,2、3小時審訊下來先是轉趨灰白,再過3、4個鐘點,當金審判長下令挑燈夜審時,在微弱的燈光下,這名當日叱吒一時的特務頭子,在法官呼喝譏諷之餘,面孔更已是白中泛青,毫無人色啦!記得有一天,丁某實在難以支持,審判長卻下定決心要在當天審畢,最先,庭上還下令兩名法警一左一右架著被告叫他站立受審,後來金氏一看丁某頹然欲仆,法警也是欲扶乏力,方才特別開恩,讓丁某坐在一把椅子上繼續受審。
本來,叛國作奸已經是罪無可逭,通敵而作巨奸更是罪不容誅,至若通敵叛國而主持特工、殘害同胞,那就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了。丁某當日高踞「七十六號」,濫殺忠良,媚敵求榮,留下來自然是死路一條,因此在金審判長嚴訊之下,鐵定沒有活路。
參考資料
- ↑ 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史料,臺北:司法院,1998,頁118。原作「准安」,應為淮安之誤。
- ↑ Shih-Ding King. Le recrutement de la magistrature en Chine. 196 p. Paris : Librairie sociale et économique, 1940.
- ↑ 王泰升,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史(1928-2000),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2011,頁65。
- ↑ Shih-Ding King. Étude comparée de la justice pénale en Chine et en France. 166 p. Paris : Sirey, 1945.
- ↑ 〈大法官十五人簡歷〉,聯合報,1958年9月14日,3版。
- ↑ 王泰升,同前註,頁35、55。
- ↑ 〈馬漢寶先生訪談紀錄〉,載於:司法院,《臺灣法界耆宿口述歷史(第二輯)》,臺北:司法院,2004,頁89 Template:Wayback。
- ↑ 〈褚劍鴻先生訪談紀錄〉,載於:司法院,同前註,頁184。
- ↑ 〈漢奸周逆佛海,首次公開審訊〉,民報(臺灣),1946年10月23日,2版。
- ↑ 〈丁逆默邨判處死刑〉,民報(臺灣),1947年2月10日,2版。
- ↑ 何振奮,〈查良鑑.能為能守〉,聯合報,1966年7月9日,9版聯合周刊。
- ↑ 于衡,〈台北外記〉,聯合報,1967年12月4日,4版。
- ↑ 〈最高法院院長 內定為金世鼎〉,聯合報,1967年12月1日,1版。
- ↑ 〈司法行政部長查良鑑昨接事 仍暫兼最高法院院長職 張文伯升任常次董世芳辭職〉,中央日報,1967年12月7日,1版。
- ↑ 〈總統任命陳樸生為最高法院院長〉,中央日報,1967年12月28日,1版。
- ↑ 〈前大法官金世鼎去世〉,中央日報,1994年2月18日,5版。
- ↑ 司法院前大法官金世鼎褒揚令. [2011-12-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01).
- ↑ 金世鼎教授叱吒風雲的來頭. 《參見金世鼎隨意窩》. 2012-09-1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