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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農主義是中國的一個經濟類術語。

中國,從來就是一個文化底蘊極度豐富的國家,中國的文字,更是凝聚着中國的文化精魂[1]。中國最早出現的和文字相關的文化記憶就是倉頡造字,小小的文字中蘊藏了無限的文化[2],然後就出現了最初的甲骨文

名詞解釋

重農學派是十八世紀50~70年代的法國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學派。重農學派以自然秩序為最高信條,視農業為財富的唯一來源和社會一切收入的基礎,認為保障財產權利和個人經濟自由是社會繁榮的必要因素。

重農學派的稱謂

重農學派在鼎盛時期以「經濟學家」稱謂。其成員之一杜邦·德·奈穆爾於1767年編輯出版了一本題名為《菲西奧克拉特,或最有利於人類的管理的自然體系》的魁奈著作選集,首次提出了源於希臘文「自然」和「統治」兩字的合辭作為他們理論體系的名稱。但在當時,這個新名稱沒有得到通用。斯密在1776年發表的《國富論》中,依據他們「把土地生產物看作各國收入及財富的唯一來源或主要來源」的學說,把他們稱為「農業體系」,漢語則意譯為「重農學派」。

重農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

魁奈是重農學派的創始人和首領。有人曾認為古爾奈也是創始人之一,但古爾奈除了經濟自由放任的主張外,並沒有樹立任何重農學派的主要論點。魁奈無疑地首創了重農主義所有的理論。他的代表作《經濟表》,就是這一理論體系的全面總結。

18世紀50~70年代,在魁奈的周圍逐漸出現了一批門徒和追隨者,形成了一個有較完整理論體系和共同信念的派別,而且是一個有明確的綱領和組織的政治和學術團體。他們有定期討論學術問題的集會,有作為學派喉舌的刊物—《農業、商業、財政雜誌》和《公民日誌》。

杜爾哥是繼魁奈之後的重農學派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深受魁奈的影響但不是魁奈的門徒,也幾乎沒有參加所謂「經濟學家」們的派系活動。他的《關於財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是重農主義的重要文獻。他發展、修正了魁奈和其徒黨的論點,使重農主義作為資產階級思想體系的特徵有更加鮮明的表現。在他那裡重農主義發展到最高峰。

重農學派與社會制度

重農主義體系實際上是第一個對資本主義生產進行分析,卻又是封建制度、土地產權統治的資產階級的翻版。封建主義是以資產階級生產的角度來加以說明,而資本主義則以大農業改造封建制度的臆想來發展。這樣,封建主義就具有資產階級的性質,資產階級社會獲得了封建主義的外觀。這個實質和外觀的矛盾出現於重農主義幾乎所有的理論中。

重農學派在當時法國的宮廷、貴族、達宮中獲得聲譽,甚至在巴黎所謂社會顯貴名流的社交場合中,以稱道農業改革和穿着帶有農家色彩的裝束為時尚。在法國以外的當時歐洲若干國家的統治者,如俄羅斯的葉卡捷琳娜二世,瑞典的古斯塔夫三世,托斯卡納的利奧波德二世,西班牙的查理三世,奧地利的約瑟夫二世,那不勒斯的斐迪南一世等也對他們的學說和主張發生一定的興趣。但也因此他們的學說引起了革命的或進步的啟蒙思想家們的反感。伏爾泰在《有四十個埃居的人》中,對於他們學說的臆想進行了無情的諷刺與嘲弄。

另一方面,重農學派也欺騙了他們自己。他們中絕大多數是達官、貴人,他們的利益和法國當時的封建制度,甚至和波旁王朝是密切地聯繫在一起的。他們絕沒有認識到,他們所鼓吹的是一個與現存的封建社會相對立,並且只有消滅現存社會才能建立起來的新資本主義制度;而總以為他們所企求的只是對舊制度的改良,而改良的目的是鞏固現存的制度。

重農學派的觀點和主張

自然秩序

自然秩序是重農主義體系的哲學基礎,是在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前啟蒙學派思想影響下形成的杜邦·德·奈穆爾在為重農主義體系下定義時,明確地稱之為「自然秩序的科學」。

重農主義者認為,和物質世界一樣,人類社會中存在着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這就是自然秩序自然秩序是永恆的、理想的、至善的。但社會的自然秩序不同於物質世界的規律,它沒有絕對的約束力,人們可以以自己的意志來接受或否定它,以建立社會的人為秩序。後者表現為不同時代,不同國度的各種政治、經濟制度和法令規章等等。

重農主義者認為如果人們認識自然秩序並按其準則來制定人為秩序,這個社會就處於健康狀態;反之,如果人為秩序違背了自然秩序,社會就處於疾病狀態。他們認為當時的法國社會就由於人為的社會秩序違反了自然的社會秩序而處於疾病狀態,而他們的任務就是為醫治這種疾病提出處方。

重農主義的自然秩序學說第一次確認在人類社會存在着客觀規律,從而為政治經濟學提出了認識客觀規律的任務。這一認識成為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傳統,創立了把社會經濟看作是一個可以測定的制度的概念。這概念意味着社會經濟受着一定客觀規律的制約;經濟範疇問存在着相互的內在聯繫;事物的發展具有理論上的可預測性。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全部理論和政策就是建立在這一概念上的。但由於他們的階級局限性,重農主義者既把人類社會客觀規律看做永恆的規律,又把社會一個特定的歷史階段的規律看成同樣支配着一切社會形式的抽象規律。

重農主義的自然秩序,實質上是被理想化了的資本主義社會。人身自由和私有財產是自然秩序所規定的人類的基本權利,是天賦人權的主要內容。自然秩序的實質是個人的利益和公眾利益的統一,而這統一又只能在自由體系之下得到實現。於是重農主義者就從自然秩序引伸出經濟自由主義。

「自由放任」的準則,可能最早溯源於與柯爾貝爾同時代的法國商人勒讓德而由古爾奈予以箴言化,但只是到了重農學派才真正地成了標識着新時代的戰鬥口號。

純產品學說

純產品學說是重農主義理論的核心。他們的全部體系都圍繞着這一學說而展開;一切政策也以之為基礎。重農主義者認為財富是物質產品,財富的來源不是流通而是生產。所以財富的生產意味着物質的創造和其量的增加。在各經濟部門中,他們認為只有農業是生產的,因為只有農業既生產物質產品又能在投入和產出的使用價值中,表現為物質財富的量的增加。工業不創造物質而只變更或組合已存在的物質財富的形態,商業也不創造任何物質財富,而只變更其市場的時、地,二者都是不生產的。農業中投入和產出的使用價值的差額構成了「純產品」。

重視農業是法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傳統。法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布阿吉爾貝爾自稱為農業的辯護人,認為農業是一個國家富強的基礎。重農主義者繼承了這一傳統,並以「純產品」學說論證了農業是一個國家財富的來源和一切社會收入的基礎,為這一傳統觀點提供了理論基礎。

純產品學說是重農學派的剩餘價值學說。重農學派實際上是以農業資本來概括一般資本,以農業資本主義經營來概括資本主義生產。租地農場主,作為產業資本的實際代表指導着全部經濟運動。農業按資本主義大規模經營方式經營,土地直接耕作者是僱傭工人。生產不僅創造使用價值,而且也創造價值,而生產的動機則為獲得 「純產品」即剩餘價值,而地租則是其具體的表現形式。

在「純產品」的基礎上,重農學派提出了廢除其他賦稅只徵收一種單一地租稅的主張。他們認為 「純產品」是賦稅唯一可能的來源。「純產品」歸結為地租,於是地租就是唯一能負稅的收入。在複合稅制下,賦稅的負擔即使不直接加在地租上,也會通過轉嫁間接地歸於地主。因此不如直截了當地取消一切雜稅,改而徵收單一地租稅。由於簡化租制會減少徵收費用,這種改革實際上減輕了地主的負擔。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