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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鞏帶着弟妹回鄉耕田(圖)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都官員外郎曾君墓志銘》是北宋散文家、史學家、政治家曾鞏的作品之一。選自《曾鞏文集》·卷四十二·志銘八首。

曾鞏為政廉潔奉公,勤於政事,關心民生疾苦,與曾肇、曾布、曾紆、曾紘、曾協、曾敦並稱「南豐七曾」。曾鞏文學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沖和」,位列唐宋八大家[1],世稱「南豐先生」。

原文

君曾氏,諱誼,字子常,建昌軍南城人。曾祖暹。祖士宗。考充,贈殿中丞。君進士及第,補洪州新建縣主簿、循州龍川令,知筠州之上高、臨江軍之新淦、舒州之桐城三縣,提舉江南東路常平倉,兼農田水利差役事,權知楚州,歷秘書省著作佐郎,至尚書都官員外郎。

君生而好學,其家學者自君始。博聞強志,明於大體,善屬文,一時名出眾右。其家故貧,然君為人,節廉自重。罷吏歸,常闔門居,不與人事,或日昃不得食,晏如也。為吏平恕質愨,務在愛人,不為刻察,所歷縣稱治。江東同職欲增賦役錢於民,君爭不能得,則自請罷去。遂知楚州。楚飢,四方之船粟至者,市易吏定取價賤,予價貴,計其贏取於民,而粟未嘗出納也,販者為不行,人以乏食。又取民之食其技者錮於官禁,不得私鬻,市里騷然。君初止之,不變,則按致之法,朝廷遣他吏覆視,不能易君言,市易吏得罪免,君益不合,卒以他法罷。既去而楚人思之,既死而楚人迎哭其喪甚慟。至今言治楚者,以君為不可及也。君平居恂恂持卑,及遇事不可奪其守如此。君熙寧九年四月癸巳卒於開封府咸平之驛舍,年五十有一,明年某月某甲子葬於南城之某鄉某原。

子景初、景倩、景融、景裔、景獻。景初早世。女嫁袁州萬載令董沂、進士夏時中、陳卞。母鄭氏,崇德縣太君。妻傅氏,仁壽縣君。銘曰:

江東之議,不俯而隨。山陽之治,違世所馳。有挾之強,以弱犯之。有丑之正,以獨守之。彼不我與,我不爾欺。尚告厥忘,作此銘詩。

作者簡介

曾鞏(1019年~1083年),字子固,漢族,建昌軍南豐(今江西省南豐縣)人。嘉佑二年(1057)中進士[2]後,熙寧二年(1079)先後在齊、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頗有政聲。元豐四年,任史館修撰,編纂五朝史綱,未成。著有《元豐類稿》五十卷、《續元豐類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曾鞏的散文創作成就很高,《唐論》是代表作,可與歐陽修的《朋黨論》媲美。著名有《墨池記》、《越州趙公救災記》、《寄歐陽舍人書》和《福州上執政書》。曾鞏也擅長寫詩,有四百餘首傳世。曾鞏培養了一批名儒,陳師道王無咎、曾肇和曾布受業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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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