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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近代的尺度:兩次鴉片戰爭軍事與外交(增訂本)》內容簡介:兩次鴉片戰爭實為中國歷史之轉折,傳統的國家進入了近代的世界。在此轉折關頭的若干細部,不可不察。作者由此考察了兩次鴉片戰爭的軍事:清朝的軍費、兵力、裝備、訓練水平,以披露西方新敵面前的「天朝」舊容;由此考察了兩次鴉片戰爭中的外交:廣州入城、西禮覲、公使駐京以及葉名琛外交思想,以說明「天朝」觀念下的外交失矩;由此考察了兩次鴉片戰爭中的若干重要戰例:虎門之戰、吳淞之戰、浙東之戰、三次大沽之戰,以測算近代尺度丈量下的實距。
《近代的尺度:兩次鴉片戰爭軍事與外交(增訂本)》以《近代的尺度》作題,為明確地開出度量標準:戰爭不能分冠、亞軍,沒有第二的存在,只有勝者和敗者。近代中國與外國的戰爭,尤其是兩次鴉片戰爭,恰是一把尺子,量出了「天朝」與「泰西」之間在近代化上的差距。在那個時代,許多尺度與今有所不同,特別明顯的是,強權是十九世紀通行的「公理」。
作者簡介
茅海建 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兼職教授。先後畢業於中山大學歷史系、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師從陳旭麓教授。曾任軍事科學院助理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副研究員、研究員,北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主要著作有:《天朝的崩潰:鴉片戰爭再研究》(1995)、《苦命天子:咸豐皇帝奕詝》(1995)、《戊戌變法史事考》(2005)、《從甲午到戊戌:康有為(我史)鑒注》(2009)等。
原文摘錄
除此三點外,最重要的是,清朝統治者們並沒有把英法聯軍當做最重要的敵人,他們把清軍最主要的兵力放在鎮壓太平天國、撚軍以及各地人民起義的各個戰場上。 與二三十年前相比,我們的學術刊物、出版社增加了幾十倍,但年輕人的發表機會似乎並沒有相應的增加,反而經常聽見他們說起各種各樣的「版面費」、「補助費」。我以為,編輯部也是培養人的地方,編輯也可以成為史學青年成長的導師。
書評
近日重讀此書《公使駐京本末》一篇,略有所感,記錄於下。 引言 「天下一體」和「華夷之辨」構成了清朝統治者的世界秩序觀,從這種世界秩序觀中,發展出一個不斷體系化的「朝貢外交體制」:中國皇帝凌駕於全世界其他統治者之上,並向其中一些國家「頒正朔,易服色」,具有無與倫比的地位;外國的君主則以向中國皇帝進貢並行叩頭之禮作為臣服的標誌。然而,近代以降,當清政府還沉浸在「天朝上國」的美夢之中時,西方國際外交體制正如同一個魔鬼,悄然向它靠近,發生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的「公使駐京」事件就是二者在外交觀念上互相碰撞的悲烈一戰,最終以清政府的慘敗而告終。當我們以近代的尺度去客觀丈量這個外交實距時,便會發現二者的差距簡直是天壤之別,進而感受到清政府在適應國際外交體制過程中榫卯不合的種種痛楚。 一、夙願萌芽:不屑一顧的態度 中西交往以來,互駐使節、平等交往就成了西方的夙願,因此「公使駐京」一事萌芽已久,早在1793年,馬戛爾尼使團來華便向乾隆皇帝提公使駐京要求。然而,乾隆帝以「天朝上國」的姿態說到:「豈能因爾國王一人之請,以致更張天朝百餘年法度。」斷然予以拒絕。在回程路上,馬戛爾尼向松筠做了詳盡解釋:「歐洲各國互派使節的慣例,通過常駐使節來解除兩國間的誤會,敦睦兩國間的友誼」。但在乾隆帝眼裡是「非分干求」,是「心懷叵測」。1816年,阿美士德使團來華再次提出公使駐京的要求,希望「在北京置一名辦理英國人民事務的長駐使臣」。終因覲見禮儀問題惹怒了嘉慶帝,下令將英使立即遣送回國,並敕諭英王:「毋庸遣使遠來,徒煩跋涉。」阿美士德連嘉慶帝的面都沒見上就不歡而散了。因為在清朝統治者眼中,英國是一個遠不可及的「蠻夷」之鄉,此類「公使駐京」不過是「夷鄉夷俗」罷了。 《南京條約》簽訂後,英方曾就進京一事進行試探:「因君主懷與大清友和之至意,即大皇帝准允本國特派欽使赴京,亦未屬難。然先言明,此公使之往,系按照平行之例,不准掛『進貢』之旗,又不服叩頭之禮,而准大英欽使在御前行禮,與本帝君之禮者無異。」清方此時新敗,不敢斷然拒絕,答之:「此系應俟屆期再議。」此事不了了之。1854年,英、法、美三國代表提出修約,其中就包含「公使駐京」一條,咸豐帝認為「均屬荒謬已極,必須逐層指駁,以杜其無厭之求」。他沒有對公使駐京作直接評論,正是認為此項要求毫無道理,不可理喻。1856年,美國新任駐華委員伯駕向咸豐帝遞交修約國書,其中特別提到了公使駐京:「此次重訂條約,朕意以為應須明立一款,使合眾國駐紮中國之大臣,得以居住北京輦轂之下,而貴國不論何時簡派大臣,亦可駐紮合眾國華盛頓都城之內。」咸豐帝看到送來的美方國書,對其中的「公使駐京」根本不屑一顧,仍不予理睬。咸豐帝的做法無疑表現了對當時西方的外交慣例的無知,即使已經被西方列強用堅船利炮攻破了國門,仍要以「朝貢外交體制」維護自己的尊嚴。 二、初步確立:戰爭外交的手段 戰爭是一種特殊的文化交流,更進一步說,是一種文化的碰撞與衝突。清政府的頑固態度,讓英法聯軍不得不訴諸武力。當1858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的戰火燒到天津大沽口時,咸豐帝再也坐不住了,派桂良、花沙納為欽差大臣,予「便宜行事」之權,前往天津與英、法等國進行談判。臨行前,由載垣及軍機大臣等擬定的「准駁四國條款」中,除原已答應的減稅、增口兩項外,另同意可以考慮酌賠軍費。而對英、法等國的「公使駐京」等項,咸豐帝流露出極不可理解:「英、佛所求各款,如遣使進京,及傳教夷人准在內地遊行兩事,在彼並無利益,無非擾亂中國,斷難允准。此外利之所在,尚可斟酌辦理。」他實在看不出這些歷來「嗜利如命」的西「夷」,為何在駐京一事上如此頑梗。英、法恃兵以強,咸豐帝又決心不讓,桂良卻手無退敵之兵,處於兩難的境地之中的他,在26日上午給咸豐帝的奏摺中,想出了一個「萬全之策」:「此時英、佛兩國和約,萬不可作為真憑實據,不過假此數紙暫且退卻海口兵船。將來倘欲背盟棄好,只須將奴才等治以辦理不善之罪,即可作為廢紙。」咸豐帝當日收到此折,他未發表評論,但從後來的事態發展來看,是默許贊同了。可見清朝統治者不僅對西方模式的公使駐京並無認識,只是用他們意念中的公使駐京模式來推測其危害,並且還對國際條約慣例規則表示無視。26日下午3時英方表示若不按時簽約,立即開戰,直入北京。桂良心知開戰必敗,只能屈服。6月26日,很可能是桂良和咸豐帝一生最難受的一天。桂良與英使額爾金簽訂了包括「公使駐京」在內的《中英天津條約》,該約關於「公使駐京」共有四款,明確規定了公使駐京、以西禮覲見清朝皇帝、外交豁免。這與當時西方通行的國際準則相符,但與清朝此時殘存的天朝體制格格不入。根據前引桂良的奏摺也可看出,條約規定和實際執行有很大的的出入,只能說是初步確立,至於真正實現,仍十分遙遠。 三、一波三折:修約避走的無奈 咸豐帝認真看過《天津條約》後,深受桂良「萬不可作真憑實據」一言的影響,只是將之當作「緩兵之計」,又引儒家經典稱「要盟無質」,對於要挾以盟、強迫立約,背之改盟,不謂不守信義。咸豐帝決心修約,七月,派桂良、花沙納、何桂清為關稅談判大臣,乘上海談判之機,向英國等國要求取消公使駐京、內地遊歷、長江通商、占據廣州這「四事」,作為此四事的補償,咸豐帝竟提出要全免關稅!咸豐帝打算以今日看來最大的國家利益關稅,來交換今日看來極為正常的「公使駐京」!此真為驚人的誤國之舉!幸好桂良、何桂清再三再四地抗旨連奏,清朝的關稅才得以保住,從而避免了近代中國一場大災難。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860年,英、法為報復清軍在大沽阻止公使進京換約,重組聯軍侵華。英使額爾金提出「國書親遞」的要求,但國書親遞該採用何種禮儀?從乾隆帝開始就爭論不休,在咸豐帝這裡再次成為問題的核心。按照之前《中英天津條約》的規定,以西禮覲見是毋庸置疑的,但咸豐帝下旨:「國體所存,萬難允許。該王、大臣可與約定,如欲親遞國書,必須按照中國禮節,拜跪如儀,方可允行。設或不能,只宜按照米、俄兩國之例,將國書齎至京師,交欽差大臣呈進,俟接收後,給與璽書,亦與親遞無異……設該夷固執前說,不知悔悟,惟有與之決戰。」在咸豐帝看來,天朝的朝貢體制和尊嚴不能在他手裡葬送。於是戰爭再次打響。然而,僧格林沁的皇家軍隊一潰千里,萬人皇家子弟兵敵不過四千人的英法聯軍。咸豐帝聽聞敗績,於1860年9月22日逃往熱河,把北京的爛攤子推給了恭親王奕訢,咸豐帝雖身在熱河,心卻在京師,他敦促奕訢:「總期撫局速成,和約已換,國書已遞,朕即可及早迴鑾。」也就是說,只要不提皇帝親遞國書,不用西禮覲見,一切都可允諾。咸豐帝對英、法公使的使命「多有疑意」,在他的知識範圍內,實在找不出理由來說明,一個沒有專門使命的使節,駐在他國的京城,究竟是幹什麼的?而一旦英、法禮尚往來地提出覲見,又該如何是好?因此咸豐帝沒有回北京,自我放逐於熱河,直至1861年8月22日駕崩。他也得償所願,一生始終沒有見過一個不願跪拜的外國人。 四、最終實現:任重道遠的外交路 1960年10月18日,英法聯軍攻破北京,為懲罰咸豐帝,英法聯軍縱火焚燒了圓明園。奕訢再也不敢與英法爭執,除了「親遞國書」外,其他一切皆可允准。24、25日,奕訢先後與額爾金、葛羅簽訂《北京條約》,互換了《天津條約》。而後,英法等國分別遣使來華籌建使館。至此,公使駐京終於成為了現實,西方列強終於達成了從馬戛爾尼來華便開始追求的外交目標。縱有萬般不願意,清政府還是倒在了英法聯軍強權的鐵蹄之下,開始被動與國際外交體制接軌,朝貢外交體制逐漸被打破。在這個過程中,清朝統治者逐漸發現,公使駐京也不是想象中的那麼可怕。但值得一提的是,以西禮覲見皇帝一直未能進行。清朝的理由,最初是咸豐帝依舊制「北狩」熱河,不便舉行,後因咸豐帝去世,稱皇帝年歲太小。直至1873年6月29日,外國使節才第一次以西禮覲見了同治帝,同治帝通過奕訢之口致答詞,表示與各國的親善之意。整個覲見過程約半小時。還需提到的是,儘管《天津條約》之後的各國條約規定,清朝今後若派使節赴其國家,將以當時西方的外交慣例來接待,但清朝直到1875年才任命郭嵩燾為第一位駐英公使。他於次年渡海赴職時,京城滿是譏諷之語:出乎其類,拔乎其萃,不容於堯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可見當時清朝融入國際外交體系仍然任重道遠。 餘論:近代尺度丈量下的外交實距 戰爭是文化交流的一種特殊形式,更進一步說,戰爭是一種文化碰撞,通過第二次鴉片戰爭,我們得以以近代的尺度丈量清朝與西方外交的實距,但我們卻無法得出準確結果,因為這個距離簡直是天壤之別,而在這個尺度下,還隱藏着19世紀通行的公理,即強權。西方與清朝的對抗,究其本質,是以國家實力為後盾的強權外交與截然不同於西方的朝貢體制之間的碰撞。若以今日國際外交準則為標準,損害中國利益最為嚴重的,應是片面最惠國待遇、領事裁判權、減少關稅等內容。可在咸豐帝的眼中最不可容忍的,是西方視為外交慣例的公使駐京與西禮覲見,為此,他進行了殊死的抵抗。很明顯,他將之歸類於「監國」,取消公使駐京,在他的心目中,也就是保全了王朝的宗廟社稷。 最終實現西禮覲見的1873年,只是清朝遭遇鴉片戰爭之後的第33年、《中英天津條約》規定西禮覲見的第15年;但對西方來說,恰是達爾文《物種起源》發表後的第14年,大西洋海底電報電纜敷設成功的第7年,捲筒輪轉印刷機發明的第5年,而3年後,貝爾發明了電話……這一切的一切,都讓我們和茅海建先生一樣,儘管想要儘可能客觀地敘述公使駐京與西禮覲見的過程,但種種憤怨已在文中不自覺的泄露了。 [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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