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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陽等處行中書省遼陽等處行中書省(遼陽行中書省)又稱遼東宣慰司,是直屬元朝中央政府的一級行政區,在當時民間多簡稱為遼陽省、遼陽行省。統有七路、一府。屬州十二,屬縣十。元朝末期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實際統治者為納哈出。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歷史沿革

元朝至元六年,置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於東京(今遼寧省遼陽市),稱東京行省,後徙治北京。至元十五年,又改為宣慰司。至元二十三年, 再立東京行省,同年罷。至元二十四年,復置遼陽行省。 遼陽行中書省為元朝中國本部的10個行中書省(不含征東行省)之一,轄境包括今 遼寧、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東部四省區及北冰洋、烏蘇里江以東到日本海等地區,以及今朝鮮半島北部,包括東寧府,雙城總管府與耽羅軍民總管府。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東道諸王

東道諸王后王部居住於遼陽行省北部,即興安嶺以東、洮兒河綽兒河、嫩江流域地方;遼東漢人世豪則居住在遼陽行省南部;木華黎後王部則分布於遼陽行省南部開元以北,三衛諸部以東南的長春、農安、扶餘、哈爾濱慶州、伊通河等地。明朝建立後,為儘快穩定國內局勢,鞏固統治,明太祖朱元璋對蒙古族人採取招撫政策,「有才能者,一體擢用」。洪武五年北伐,明軍因遼東糧草支援北元而失敗,明太祖遂於其地設大寧都司、分兵置衛,以控制金山。明朝在取得金山之戰後,開始邏戎舊信州地區。然而,實力最為強大的蒙古韃靼部不斷東進侵擾兀良哈部,明朝隨即派兵征討。捕魚海之戰勝利後,於洪武二十一年 十一月 二十一日辛卯故元遼王阿札失里、會寧王塔賓帖木兒等來降,先遣人齎脫思古帖木兒舊降詔書赴京來獻,以表其誠。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主要事件

元至正十五年(1355),朱元璋克太平將其俘獲,朱元璋以其為名臣後人,待之甚厚,勸其歸順,但其堅決不肯。後來朱元璋好言相撫,厚贈銀兩,准其北歸元朝。元亡後,元順帝北逃,史稱北元。以納哈出手握重兵,封其為丞相,繼封太尉。不久,元遼陽行省平章劉益降明,遼東大部為明所有,納哈出領兵踞開元路(今開原),屯兵二十萬於金山(今昌圖金山堡以北至遼河南岸的吉林雙遼東北一帶),持畜牧豐盛,與明軍對峙。當時元順帝早已於明洪武三年歿,不久太子又死,由順帝孫脫古思帖木兒繼位,納哈出成為元末主要勢力,有史料言,曾封其為開元王。明取得遼東後,明太祖數遣使招撫,其置而不答。洪武八年(1375),入犯遼東,兵鋒直達金州,為遼東都衛馬雲、葉旺等擊敗。其後屢入塞犯,皆為明軍所敗。洪武二十年,馮勝率大軍二十萬逼金山,史稱金山之役。再遣故元將乃刺吾至納哈出處招撫。納哈出見大勢已再難更變,遂降於明。降後,朱元璋親封納哈出為海西侯,賜鐵券丹書。二十一年,納哈出從傅友德往征雲南,途中卒於武昌舟中,葬於南京。子察罕改襲瀋陽侯,太子朱標武人集團班底之一。二十六年,坐藍玉黨伏誅。明朝在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全境設遼東都司、大寧都司、奴兒干都司。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文化

遼金以來,黃龍府即為東北重鎮,金初許亢宗《奉使行程錄》曾載:「府為契丹東寨,當契丹強盛時,擒獲異國人,則遷徙散處於此。南有渤海,北有鐵離、吐渾,東南有高麗、株鞠,東有女真、室韋,北有烏舍,西北有契丹、回絕、党項,西南有奚,故此地雜諸國俗.凡聚會處,諸國人言語不通,則各為漢語以證,方能辨之」。當時,黃龍府就成為東北各族交匯之地,風土「雜諸國俗」,且受漢文化影響較深。到了元代,黃龍府為開元路治所,附近之西祥州則為東北北部地區各繹道的中轉站,無疑當地的經濟、文化較發達。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經濟

遼陽行省治下女真人分為熟女真和生女真,熟女真是指元朝定義的漢人,生女真是隨俗而治,以其長為官。《開元新志》載:「建州,東瀕松花江,稍類開原舊俗,其腦溫江,上自海西,下至黑龍江,謂之生女直,受野人所轄,略事耕種,土俗居處,稍類建州。」熟女真用稅賦(類大寧都司、遼東都司),生女真用貢賦(類奴兒干都司)。各行省所督辦的錢糧數額並不相等,而是高下懸殊,差距很大。以稅糧為例,江浙行省最多,達4494783石。甘肅(襄陵縣的賦稅屬於欽察汗國國王)、遼陽(熟女真要供養東道諸王)二行省最少,僅六、七萬石,相差六十餘倍。就其在全國稅糧總數中的比例而言,甘肅、遼陽二行省則分別占0.5 %左右,江浙一省可占到37%左右,更不用說其他江南行省。《元史·食貨志》所統計,最多的江浙行省為十九萬六千六百五十四錠三十一兩三錢銀子,最少的遼陽行省每年二千二百五十錠十一兩二千銀子。除雲南行省外,全國每年酒稅共達四十六萬九千一百五十二錠又五百兩。還需要注意,元廷設置十行省的目的和作用,各有側重,並不完全一致。如"生齒繁夥,物產富穰,水浮陸行,紛輪雜集","土賦居天下十六七" 的江浙、湖廣、江西三省,大抵以鎮壓新征服區域和搜刮財賦為基本宗旨,其治所相應地均設在行省北端的水陸交通要衝,而不置於該行省的中心地帶,以便朝廷的聯絡和指揮。位於中原、關中及西南邊檄襟要,駐有許多蒙古軍團的陝西、四川、雲南、河南四行省,又以軍事襟要的鎮遏控制為重心。"太祖肇基之地","諸王星布棋列" 的嶺北行省及遼陽、甘肅等行省,則以廩養或防範蒙古諸王,控制蒙古部眾及供給軍需作為主要使命。從以上設置目的和作用看,元行省主要着眼於政治上的統治和軍事上的控制,酷似十個大軍區。無論是作為朝廷的臨時派出機構,抑或作為常設的地方最高官府,其代表中央進行政治控馭和軍節鎮遏的色彩,一直非常濃厚。[1]

《元史》卷二二《武宗紀一》大德十一年九月己丑 「晉王也孫鐵木兒以詔賜鈔萬錠,止給八千為言,中書省臣言:"帑藏空竭,常賦歲鈔四百萬錠,,各省備用之外,入京師者二百八十萬錠……臣等慮財用不給,敢以上聞。帝曰:……可給晉王鈔千錠,余移陝西省給之」。這段奏言及武宗諭旨,是迄今所見反映行省徵集財賦上供與留用關係 的重要資料。其中「常賦歲鈔四百萬錠」,與成宗初中書省右丞相完澤所言「歲入之數,金一萬九千兩, 銀六萬兩,鈔三百六十萬錠」 比較,似不包括金、銀及稅糧石數收入。而中統鈔四十萬錠的差額 估計是成宗一朝所增加的。即便四百萬錠只限於武宗初全國歲鈔收入,它與「各省備用之外,入京師者二百八十萬錠」句,前後相綴,也能說明如下幾點: 第一, 全國歲鈔收入四百萬錠中,二百八十萬錠統統解運、上供京師。上供京師的歲 鈔數占全國歲鈔收入的70%。各省留用僅占30%。 第二, 上供京師二百八十萬錠以外,明確講是由「各省備用」,而未提路府州縣。或者 可以說,由於「藏富之所,聚於諸省和行省演化為地方最高行政建置,元中後期中央與地方的財賦 分配已是在朝廷與行省之間進行(腹里地區除外)。地方留用財賦的支配權,主要由行省掌握。 第三, 唐後期兩稅三分制下各州上供數額只是留州、送使之後的自然餘數,通常明顯 低於全國兩稅收入總額的一半 。元代由歲鈔所反映的中央與地方財賦分割比例,竟高達七比三。顯 然,元朝廷所占比重高於唐代,某種程度上又是兩宋盡收州縣財賦於中央政策的繼續。據說,明代 中央與地方鹽稅等分割比例是八分起運,二分存留,而且也是在中央與各省之間分割的 。如此看來, 迄武宗朝已實行的歲鈔上供與留用的比例,又開了元明兩代中央與地方省級政權財賦分割的先河。 第四, 由於行省起初是朝廷中書省的派出結構,朝廷行省之間財賦七三分成政策之下, 行省仍然主要充當朝廷簡直財權的工具。行省除了上供中央和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懸殊比例和嚴格 控制路府州縣的財賦支用,還有義務遵照朝廷的命令額外提供錢穀,以彌補中央財政支出的不足。武宗海山命令陝西行省在上供之外,代朝廷向晉王支付一千錠賜鈔,即屬此例。 至於糧食上供,更表現了中央利用行省對江南稻穀主要極力產地的搜刮。世祖朝創立江南之糧海運 入京師制度以後,海運糧食由每歲四萬餘石,逐漸增至三百餘萬石。這些糧食多取之於平江、嘉興、 松江為中心的江浙行省。然而,元後期江浙行省稅糧年收入最高是四百四十九萬四千八百八十三石 ,殆非虛語。這種異乎尋常的搜刮,使江浙行省可供民間食用的糧食數額大為減少。成宗大德年間,號稱天下糧倉的江浙一帶,連年發生嚴重饑荒,甚至出現了「野無青草樹無膚,人腹為棺葬萬 夫」的悲慘景象 。這或許是元廷對江浙行省肆無忌憚的糧食搜刮所間接產生的惡果之一吧! 各行省的上供與留用雖然在整體上實行七三分成政策,但因政治、經濟、軍事等因素,具體執行上 述政策時,各省很不平衡,差異相當大。元制,「一歲入糧一千三百五十萬八千八百八十四石,而江 浙四分強,河南二分強,江西一分強,腹里一分強,湖廣、陝西、遼陽一分強,通十分也」 。一般 說來,在每年上供朝廷二百八十萬錠中統鈔等財賦總額內,經濟富庶的江浙、江西等江南行省為最 多。與其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嶺北、遼陽、甘肅、雲南等行省,不僅稅糧、課程歲辦額較少,而且 嶺北等行省的經費也主要由朝廷撥賜。這類經費撥賜,少者萬餘錠,多者幾十萬錠,幾乎達到全國 歲鈔的四分之一。此外還有鹽引、雜彩糧食、金寶等賜與 。撥賜數額多半遠遠超過該省年度稅課 收入。明朝的奴兒干都司又繼承了該項政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