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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統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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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證統一( dialectical unity ),是唯物主義 辯證法的基本觀點,是指人們在認識事物的時候,既要看到事物相互區別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相互聯繫的一面,即要以堅持全面發展的高度為前提,把二者有機統一起來,以實現兩者和諧發展之目的。這一詞在哲學中出現頻率極高。[1]
簡介
矛盾
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內部及事物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即辯證統一的。對立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相互鬥爭的關係;統一指矛盾雙方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為前提。
相互排斥體現的是鬥爭的一面,相互依存體現的是統一的一面。世界任何的兩個事物,它們的對立是絕對的,統一則是相對的,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兩個事物才能構成統一。[2] 對立面
世上不存在沒有對立面的事物,因為任何客觀存在在它誕生的同時也誕生了它的矛盾對立面,二種對立的存在在從屬於周圍環境的變化發展中互為消長,一方的發達,是另一方的衰亡。矛盾對立的雙方,不但表現為相互對立,還最終會趨向於統一,這種變化源自於它們互相依存的關係。
矛盾普遍存在
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內部及事物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兩個方面,即所有的辯證統一的。包括了相互排斥,相互鬥爭,相互影響,相互依存。
相互排斥體現的是鬥爭的一面,相互依存體現的是統一的一面。世界任何的兩個事物,它們的對立是絕對的,統一則是相對的。只有在一定的條件下兩個事物才能構成統一。
所以說,辯證統一是指在認識事物的時候,既要看到事物的統一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對立一面,即要堅持全面的發展的運動的觀點。例如在經濟與環境保護中,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給環境保護帶來了障礙,環境保護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制約着經濟的發展。
所以兩者是對立的關係。 另外,在一定的條件下,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可以實現和諧發展,相互促進的。經濟發展要遵循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不可以先污染後治理,另一方面,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朝着良性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兩者相得益彰,相互促進,也相互鬥爭,相互制約。所以說兩者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示例
例如,在經濟與環境保護中,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污染,給環境保護帶來了障礙,環境保護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制約着經濟的發展,所以兩者是對立的關係;另外,在一定的條件下,經濟發展為環境保護提供了必要的物質基礎保障。
經濟發展要遵循環境保護的基本原則,不可以先污染後治理,另一方面,環境保護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促進經濟發展朝着良性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兩者相得益彰,相互促進,也相互鬥爭,相互制約。所以說兩者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1、辨證統一如果你覺得難以理解,就把它看成"對立統一"就行了,也就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意思。
2、為什麼世界觀和方法論是辨證統一
(1)區別:
世界觀指對世界以及人與世界的關係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觀點。
方法論是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原則和根本方法。
(2)聯繫:
一定的世界觀決定了一定的方法論,一定的方法論反映一定的世界觀。
比如,世界是普遍聯繫的,就是世界觀,據此其方法論就是聯繫地看問題。
世界觀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原理,每個原理都有對應的方法論。
有機統一辯證統一矛盾統一對立統一
有機統一,是揭示有機整體即複雜系統內部諸要素之間多層次、多向度的非線型相干作用產生的結構整體性、動態穩定性及功能藕合性的客觀狀態及過程的範疇。
有機統一一般有以下三種含義及用法:(1)自身內在的統一。指系統內部諸要素、部分、子系統及各層次之間依自身需要和內外作用形成的有機聯結或整體化行為。它同外在的或人們主觀附加給事物的某種聯繫或統一性迥然不同。
(2)多種功能的統一。有機統一指事物系統達到整體功能大於各孤立部分之和的水平,即形成"功能良性藕合網絡"。因此,有機統一體的功能原則上不能還原或歸結為各組成部分的簡單相加。
(3)複雜結構的統一。有機統一排除低級簡單系統的機械統一,專指複雜系統即具有多要素、多層次、多極性的系統通過非線型相千作用而獲得的整體關聯性和結構協調統一性。
無論在上述哪一種用法上,有機統一總是同機械統一相對立。機械統一指缺乏內在聯繫的簡單相加或機械拼湊,其本質特徵是可加和性,即整體等於各孤立部分之和。如"一盤散沙"就是典型的機械統一。
有機,這一術語源於化學,"有機體指含碳化合物及其衍生物"。同"無機物"相比,有機物結構較為複雜,形態亦較高級。因此,"有機"被人們引申為高級事物、複雜系統的特點。
現代系統科學的創始人馮·貝特郎菲把人體稱為有機體,斯賓塞和馬克思則將人類社會稱為有機體。馬克思指出:"社會就是一切同時存在又互相依存的杜會有機體"。可見,在有機體、
有機統一的內涵規定方面,馬克思主義與現代系統科學雖各有角度和側重,何共同點顯然大於不同點,均指複雜系統內部的高度關聯性、有序性和整體性。
辯證統一,指通過普遍聯繫和永恆發展而表現出來的事物的活生生的統一,其根本特徵是包含內在差別和矛盾的統一。
辯證統一一般有以下三種用法:(1)動態(而非靜態)的統一。指事物運動發展過程中內在的或與其環境條件之間的相互聯繫、相互制約,它同僵死不變的絕對統一相對立。(2)具體的(非抽象的)統一。
其含義又有二:一是在一定條件下暫時的相對的統一,一是包含差別和矛盾的統一。(3)辯證統一即矛盾統一或對立統一。
學者們一般將第一、二種含義重合使用,第三種用法雖有先例,但多數人並不同意將辯證統一等同於矛盾統一或對立統一。不過都一致認為辯證統一同形而上學所認為的抽象的、僵死的不包含任何矛盾和差異的統一是直接對立的,同矛盾統一則是相通的。
辯證統一與有機統一的異同:首先,理論本質不同。有機統一的實質是多元結構的整合統一,而辯證統一則是二元結構或對立統一為基礎的相互聯結。其次,理論指向和歸屬也不同。
有機統一雖也用於哲學,但一般說來卻屬於系統科學範疇,即使列為哲學範疇,也側重體現"系統辯證法"而非"矛盾辯證法"精神。反之,辯證統一則是哲學唯物辯證法的基本範疇。
矛盾統一和對立統一二者一般為同義範疇,有兩種基本用法:(1)指矛盾關係,即對立面之間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亦即中國思想史上講的相反相成、相生相剋關係。列寧曾將對立統一解釋為"統一物之分為兩個互相排斥的對立面以及它們之間的互相關聯"。
列寧也曾指出:"運動是(時間和空間的)不間斷性與(時間和空間的)間斷性的統一。運動是矛盾,是矛盾的統一"。可見,矛盾統一與對立統一在本質上無任何差別,均指事物內部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亦即矛盾關係。
(2)指矛盾同一性。列寧指出:對立面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易逝的、相對的。相互排斥的對立面的鬥爭則是絕對的,正如發展、運動是絕對的一樣。"這裡的"對立面的統一"即對立統一。
關於矛盾統一,列寧也曾指出,如認識的交錯點就是"矛盾統一","就是說,在運動(二技術、歷史)的一定環節上,存在與非存在這兩個消逝着的環節在一剎那間相符合。"顯然,無論此處的"存在與非存在的相符合"或上文的"有條件的對立面的統一"都是指矛盾同一性。
辯證統一與對立統一(矛盾統一)的異同:(1)辯證統一較抽象、廣泛,對立統一較具體、深刻。依照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方法論,在唯物辯證法理論體系中,範疇依次由較抽象向較具體過渡。
辯證統一較之對立統一,尚處於較抽象的層次。它尚未完全排除雜多和混沌,尚未完全進入事物普遍聯繫的本質層次。辯證統一是對宇宙間形形色色普遍聯繫和統一的概括,其中包括現象統一和本質統一,偶然聯繫和必然聯繫.
外在整體性和內在整體性等等,而對立統一則專指本質的、必然的、內在的矛盾關係。儘管在歸根到底的意義上,可將各種聯繫歸結為對立統一,從而將辯證統一歸結為對立統一,但決不能因此而無條件地簡單地將二者等同或混淆。
(2)對立統一(矛盾統一)一般具有矛盾雙方的對等性,而辯證統一則未必。所謂對等性,指矛盾雙方關係對等,包括:①互為存在和發展的條件;②互相轉化;③不可分性。如上下、左右、陰陽、好壞、正負等等均屬此列。
但另一類關係卻不具有矛盾雙方對等性,如物質和意識,它們之間並不存在互為存在和發展的條件之關係。固然可以說物質為意識的存在條件,卻不能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先決條件。再之,二者地位也不能互相轉化,物質永遠從根本上決定意識而不能倒轉。
最後,它們也可分離,至少人類出現之前的漫長歲月中物質固有而意識全無。這類關係原則上不能屬於對立統一,但卻無疑屬於辯證統一。於此可見,辯證統一除了包括對立統一關係外.
還包括一些非對等性關係,其外延較寬。此外,暫不能歸結為二元對立的關係,也不屬對立統一卻屬辯證統一。如人的意識是知情意的辯證統一,卻不能說成是三者的對立統一。(來自《哲學概念辨析辭典》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