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轉業軍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轉業軍人
圖片來自新浪網

轉業軍人和復員及退伍軍人有不同的概念。

轉業: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轉到地方,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 復員: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國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軍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1][2]

定義

是指部隊官兵直接從部隊轉入地方分配工作的,稱轉業軍人。

符合條件

軍人要達到一定條件才能選擇轉業。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三期以上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待遇

軍隊轉業幹部是黨和國家幹部隊伍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軍隊轉業幹部為國防事業、軍隊建設作出了犧牲和貢獻,應當受到國家和社會的尊重、優待。

國家對軍隊轉業幹部實行計劃分配和自主擇業相結合的方式安置。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由政府協助就業、發給退役金

計劃安置的軍隊轉業幹部由黨委、政府負責安排工作和職務,一般情況下士兵轉業由地方民政局、勞動局等部門負責安置。副團(不含)以下軍官由地方人事局負責安置,副團以上軍官由組織部負責安置。

其他資料

自主擇業,轉業,計劃安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