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清真寺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赤柱清真寺(英語:Stanley Mosque 或 Stanley Masjid)是香港第四家清真寺,位於香港島赤柱的赤柱監獄內[1]。
建築
該沙色的清真寺有一個大祈禱大廳、走廊和庭院。寺前有一個停車區。因在監獄範圍內,該清真寺一般不對公眾開放。
另見
歷史
20世紀初,有大約400來自巴基斯坦和印度的穆斯林雇員為香港監獄署工作。監獄署的總部辦公室最初在亞畢諾道。他們大多去些利街清真寺進行禮拜。但總部辦公室搬到更遠的赤柱監獄後,為了迎合穆斯林員工的福利和宗教需求,需要在監獄區附近新建一所清真寺。1937年1月1日,赤柱清真寺在監獄內開放。
2009年12月18日,古物古蹟辦事處諮詢委員會將該清真寺評為香港一級歷史建築。[2]
出於安全考慮,懲教署人員限制進入清真寺,但你也可以向他們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或告訴他們「我來這裡只是為了祈禱」。
此清真寺的伊瑪目是哈菲茲·阿夫扎爾·汗(Hafiz Afzal Khan),擔任教長已經20多年,還會在清真寺教授古蘭經並主持祈禱。
參考文獻
- ↑ Mosques in Hong Kong. Islam.org.hk. [2014-04-21].
- ↑ 存檔副本. [2016-08-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