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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漢字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方塊字[1],是世界上最典雅、最俊美的文字。四角方方,大氣承當。四平八穩,神州永昌。她講究字體的間架結構,平衡布局。也講求字形的沉穩厚重,大氣端莊。橫要平豎則直,切不可頭重腳輕根底輕飄[2]

名詞解釋

資產管理,廣義就是對資產負債表左側所列全部資產進行管理,也可以定義為投資者所收集的資產被投資於資本市場的實際過程。從法律觀點來看,資產管理者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機構投資者的一部分。實際上,資產管理可以是企業自己的內部事務,也可以是外部的。

資產管理業務是指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基金及其他金融產品,並收取費用的行為。

資產管理的分類

1.按對資產的經營形式不同,可分為:資產的委託經營、股份經營、集團經營、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等。

2.按對企業資產管理採取的方法與手段不同,可分為:公司上市(主板上市、創業板上市,買殼上市等)、股本擴張(增發新股、配股、送紅股、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公司收縮(公司分立,公司剝離、股權出售等)、股份回購、兼併收購、聯合或合併、部分或整體產權出讓、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認股權、租賃等。

3.按資產管理的對象不同,可分為:貨幣資產管理、有價證券管理、存貨管理、長期投資、應收賬款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無形資產管理等。另外還有基金型資產管理、非基金型資產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金融資產管理、知識資產管理等分類。

資產管理的策略

1.投資策略的風格化:要想取得傑出的業績,就應該特行獨立,與大多數人的投資策略不同,否則就很難脫穎而出;

2.投資策略的多元化:每一種投資策略都有對其有利或不利的市場環境,當市場對某一策略不利時,單一策略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

3.投資策略的靈活性:投資策略的風格化與多元化之間存在一定的矛盾,為協調矛盾,可以運用類似"雨傘基金"的制度安排。

4.投資策略的創新性:證券投資機構應該設立專門的策略創新組織,時刻注意在投資方法、投資工具、投資對象等方面展開創新。

資產管理核心技術 根據傳統的設施管理流程,資產管理也應具有以下幾個功能模塊:

(1)信息管理:包括數據採集、分析、處理、維護及更新。

(2)系統分析方法:即技術狀況評價和使用性能預測。

(3)優化管理法:即資源合理分配與綜合管理。

(4)計劃安排與報表輸出:即項目實施計劃。(項目計劃實施)

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為進一步明確適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髮〔2018〕106號)的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現對資產管理產品的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如下。

一、關於總體要求

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遵循企業會計準則。

資產管理產品的管理人應當以所管理的單只資產管理產品為主體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資產管理產品啟用側袋機制的,側袋賬戶與主袋賬戶仍屬同一會計主體。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除非資產管理產品以不同於產品說明書等文件初始載明的計劃進行清算並導致資產無法按照公允價值處置。資產管理產品具有有限壽命本身不影響持續經營假設的成立。資產管理產品的會計年度自公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首期會計期間的起始日為產品成立日,末期會計期間的結束日為產品終止日。

資產管理產品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要募集和兌付幣種的,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並編制財務報表,同時應當將以人民幣以外貨幣編制的財務報表折算為人民幣財務報表。

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和本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違反確認、計量和報告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或合併會計科目。對於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項,可以不設置相關科目。資產管理產品的財務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淨資產變動表和附註。為滿足母公司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等需要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編制並向母公司報送現金流量表。

二、關於持有投資適用的準則資產管理產品屬於《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財會〔2014〕10號,以下簡稱33號準則)規定的投資性主體的,其持有的對不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子公司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應當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並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財會〔2017〕7號,以下簡稱22號準則)。資產管理產品不屬於投資性主體的,其持有的投資應當分別按下列情形進行會計處理:

(一)能夠對被投資方實施控制的權益性投資,應當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財會〔2014〕14號,以下簡稱2號準則)的規定採用成本法核算,並根據33號準則的規定編制合併財務報表。

(二)能夠對被投資方實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可以根據2號準則的規定採用權益法核算,也可以根據該準則第三條(二)的規定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並適用22號準則。

(三)對於除能夠對被投資方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外的金融資產投資,應當適用22號準則。

三、關於持有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一)關於金融資產的分類。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根據其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和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資產管理產品將金融資產分類為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相關金融資產的合同現金流量特徵必須與基本借貸安排一致,即相關金融資產在特定日期產生的合同現金流量僅為對本金和以未償付本金金額為基礎的利息的支付。貨幣市場基金、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管理金融資產的業務模式以出售為目標的,應當將相關金融資產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公募基金、理財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具有中短期壽命期或需滿足開放申購和贖回要求的,其持有的權益工具投資通常為交易性而不符合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的條件。(二)關於金融資產的計量。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22號準則的規定,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和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以預期信用損失為基礎進行減值會計處理並確認損失準備。

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財會〔2014〕6號,以下簡稱39號準則)的規定,確定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貨幣市場基金、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等按照監管規定採用影子定價和偏離度控制確定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應當符合39號準則的規定。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加強金融資產的估值管理,確保所採用估值技術和輸入值的適當性以及估值結果的可靠性,不得隨意變更同一金融資產的估值技術。

四、關於其他主要交易的會計處理資產管理產品當期實現的利息等收入和發生的託管費、銷售服務費、投資顧問費等費用,無論款項是否收付,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管理產品的管理人收取管理人報酬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管理人提供相關服務的期間,將當期發生的管理人報酬計入當期損益。資產管理產品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為債權投資的,在持有期間可以將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計算的利息計入投資收益,將扣除該部分利息後的公允價值變動額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也可以將包含利息的公允價值變動額匯總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在初始確認債權投資時作出上述選擇並一致應用於類似債權投資,不得隨意變更。資產管理產品確認應稅利息收入等的時點早於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當在確認相關收入時確認相關應納稅額。

投資人認購、申購或轉換轉入產品份額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實收資金、其他綜合收益、未分配利潤占淨資產的比例,將認購款、申購款或轉換轉入款分別計入實收資金、其他綜合收益和未分配利潤。投資人贖回或轉換轉出產品份額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實收資金、其他綜合收益、未分配利潤占淨資產的比例,將贖回款或轉換轉出款分別沖減實收資金、其他綜合收益和未分配利潤。

五、關於列示和披露

資產管理產品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財會〔2014〕7號,以下簡稱30號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財會〔2017〕14號,以下簡稱37號準則)等相關準則的要求進行列報。資產管理產品財務報表附註應當披露以下信息:

(一)資產管理產品的基本情況。

(二)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三)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四)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五)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六)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如管理人報酬的確定方法、暫估管理人報酬與投資者實際承擔的管理人報酬可能存在差異的事實,以及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信息等。

(七)或有和承諾事項、資產負債表日後非調整事項、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等需要說明的事項。

(八)與金融工具相關的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的信息。

(九)資產管理產品啟用側袋機制的,應當披露扣除側袋機制影響後的期末淨資產金額及其計算方法,以及側袋賬戶的有關情況。

(十)按照30號準則和37號準則應當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生效日期及銜接規定本規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資產管理產品自2022年1月1日起首次執行22號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財會〔2017〕8號)、《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財會〔2017〕9號)和37號準則的,應當遵循上述準則的銜接規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