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財政風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財政風險是一個名詞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理論界對財政風險有不同定義:一種提法是,一般而言,所謂財政風險是指政府不適當的財政活動或財政行為(作為事件)給政府本身,給政府進一步的財政活動以及給社會經濟帶來的各種潛在危害的可能性。另一種提法是,「財政風險是專指財政領域中因各種不確定因素的綜合影響而導致財政資金遭受損失和財政運行遭到破壞的可能性。」

比較兩種說法,不難看出,前一種提法是假定特定行為主體(政府、公眾等)的特定行動(財政活動)引發了財政風險,那麼減少或規避風險的途徑主要在於改變行為主體的活動範圍、方式、方法。後一種提法是假定行為主體的活動是合理的,但該活動的最終結果要受各種客觀存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素影響,而不受行為主體控制。那麼,減少或規避風險的主要途徑就是改善環境因素以減輕其對人們行為的不利影響。

財政風險的類別

人們通常可以把財政風險劃分為兩個大類:內生性財政風險和外生性財政風險。內生性財政風險具有理論意義上的風險屬性,而外生性財政風險實際上屬於財政活動過程中的不確定性。更重要的是,財政過程中人們最有可能有效防範、化解的財政風險也就是內生性風險。只要找到誘發內生性財政風險的比較具體的原因,然後採取有針對性的制度手段、技術手段,特定財政活動受內生性風險影響的程度完全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

外生性風險是指源於財政系統外部各種不利因素引發的風險,如經濟運行因素、政治因素、自然因素、技術因素等導致的財政資源浪費或效率下降的風險。內生性風險則是指源於財政系統內部各種不利因素引發的風險,該風險導致財政資源浪費或效率下降。這些因素主要包括:(1)政府職能界定不清導致政府與市場關係不協調。(2)財政立法滯後且有關法規制定不盡合理。(3)財政管理制度與專項管理制度不健全。(4)缺乏必要的公共決策過程。(5)事前、事後財政監督不力。(6)政府官員道德問題和職業技術問題。如前所述,相比之下,內生性風險比較容易化解,而外生性風險更難於控制。

在我國,人們通常傾向於按照具體財政活動類型劃分財政風險,這些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類並且都屬於內生性風險:

(1)源於收入方面的財政風險。如中央政府可調控財力不足,主要收入來源不穩定,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央財政收入占國家總財政收入的比重(國際比較)均偏低,預算外資金膨脹、增長過快的勢頭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稅基被侵蝕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等等。

(2)源於支出方面的財政風險。如支出體制的慣性及經濟運行中產生的新問題使財政支出剛性增長,在民間投資尚未成功的啟動情況下,財政投資也仍面臨着繼續擴張的壓力,財政支出結構不甚合理,財政「越位」和「缺位」現象並存,等等。

(3)源於公共投資的財政風險。我國財政支出中有相當部分用於生產性投資,或資本性投資,這種投資與私人投資在風險影響方面具有大體相同的性質。

(4)源於預算赤字的財政風險。我國的財政赤字存在着長期化、數額大、增長快的問題,儘管我國赤字率與國際安全警戒線標準相比,仍存在一定的擴大空間,但赤字依存度較高則相應增加了政府財政的脆弱性。

(5)源於國債管理的財政風險。雖然從債務負擔率指標看,我國遠低於發達國家的水平,但這並不意味着我國債務量偏小,債務發行餘地大。由於在我國明顯存在着國債資金使用缺乏經濟效益、稅收結構不能適應經濟結構和所有制結構的變化等問題,導致大部分國債幾乎都要通過發新債還舊債的方式運作。這樣,在財政困難未能 扭轉的情況下,國債規模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6)政府財政的公共風險。由於在我國的經濟改革本質上屬於政府主導型,這就決定了改革中方方面面的矛盾和問題都會直接、間接地反映到財政上來,都對財政提出了財力上的要求,因而我國財政所承擔的風險是全方位的,且呈擴大趨勢。

(7)政府財政的制度風險。目前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相對滯後,各級政府財政行為中還有很多盲目的、不規範的行為,比較突出的制度風險主要表現在:財政體制建設不穩定,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約束軟化,政府財政決策機制不科學,財政法規建設滯後,等等。

(8)政府財政的系統風險。財政政策系統風險主要是指源於政府原因導致的公眾心理預期變化,進而自發地採取「理性」或「非理性」行為給政府財政活動帶來的不利影響。

(9)官員道德風險與職業能力風險。由於政府的權力實際上是通過政府官員行使的,如果政府官員不能正確地使用權力,就會把國民賦予的用以謀求公共福利的權力改變為官員們謀取私利或集團利益的工具。此外,即使人們相信政府官員的職業道德是可靠的,也沒有足夠的理由把處理重大社會經濟事物的決策權力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因為政府官員與普通社會成員一樣,不可能保證個人所做出的各種決策總是正確的,而權力則有助於產生實際上是按照個人性格、作風制定的「政府決策」,推行這種決策往往在濫用權力的同時還給經濟社會造成效率損失。

上述風險提法不一定準確,但內生性財政風險主要涉及這些方面。對於我國來說,急需規避的風險是前五項,相應的避險工作可以通過發展財政技術手段予以支持;而長期的體制改革則有助於規避後四項風險,這項任務必須依靠科學的制度建設才能完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