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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侯爭霸 |
中文名稱: 諸侯爭霸 時代: 春秋 地區: 中國 相關: 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等 |
諸侯爭霸,是發生在春秋戰國時期一起重大的政治事件。
古代曾有"春秋五霸"之說,五霸的一般說法,是齊桓公、晉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莊王。但宋襄公並未能稱霸,而爭霸的大國還有吳、越,於是對"五霸",其說不一。[1]
諸侯由來
齊桓公
春秋時期首先稱霸的諸侯是齊桓公名姜小白,所謂"稱霸",就是因勢力強大,而為中原諸侯的盟主,並得到周天子的承認。齊在春秋前期,已是東方的大國,疆土"東至于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今山東臨朐),北至於無棣(今山東無棣)",負山面海,有魚鹽之利。但在齊襄公(前697-前686年)時,由於政治黑暗,剝削殘酷,階級矛盾一度尖銳。
齊襄公死,其弟桓公繼位,任用管仲為相,進行改革,國勢日益強盛。公元前664年,山戎侵燕,齊桓公率軍北伐山戎,保衛了燕國。前622年,狄人侵邢(河北邢台),齊桓公又救邢,並把邢人遷到夷儀(今山東聊城),另築新城以安置之。公元前660年,狄人又侵衛,殺衛懿公。齊桓公救衛,將衛的剩餘人口遷到楚丘(今河南滑縣),使衛存續下來。齊桓公的救患扶危的行動,得到一些諸侯的擁護,威信大增。
這時,南方的楚國強盛起來,不斷北侵,兼併了許多小國,又連年伐鄭,威脅中原。公元前656年,齊桓公率齊、宋、陳、衛、鄭、許、曹之師伐楚,與楚軍對峙於陘(今河南偃師),雙方互不相讓。後齊、楚訂立盟約,都撤回軍隊。齊桓公這次出兵雖未與楚作戰,但卻打擊了楚國北進的鋒芒,暫時消除了楚對中原諸國的威脅。
公元前651年,齊桓公在葵丘(今河南考城東)大會諸侯,參加會盟的有齊、魯、宋、衛、鄭、許、曹等國的國君,周天子也派代表參加。從此齊桓公成為霸主。得以挾天子以令諸侯。前643年,齊桓公死,齊國逐漸衰弱。
晉文公
晉國原是汾水下游的一個小國,到春秋前期,逐漸強大。《韓非子·難三》曰:"(晉)獻公並國十七,服國三十八。"就是兼併了許多小國和戎、狄部落,疆域已擴大到整個汾水流域。獻公晚年,因廢嫡立庶,引起統治集團內部的鬥爭,公子重耳在國外流浪了19年。晉惠公死後,重耳在秦國的幫助下回國,在大臣狐偃、賈佗等的協助下,採取了一些整頓政治、經濟的措施,主要有"輕關易道,通商寬農,稼穡勸分,省用足財,"以及"賦職任功","舉善援能"等。對外"入王尊周",幫助周惠王重新奪回了王位,以周天子的名義來壓制和號令各諸侯。經過這番整頓,政治穩定,社會經濟得到發展,國家富強起來。
這時楚國又一再向北侵犯,魯、鄭、陳、蔡等國先後歸附於楚。公元前632年,楚圍宋,宋向晉告急。晉文公率軍救宋。晉軍為避開楚軍的鋒芒,在未開戰之前,主動退軍"三舍"。至城濮(今河南濮陽西南),晉文公會晉、宋、齊、秦軍,大破楚軍。這就是著名的城濮之戰。戰後,晉文公又大會諸侯於踐土(今河南原陽),與會的有魯、齊、宋、蔡、鄭、衛、莒等國,天子派代表參加會盟。盟約規定:"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晉文公成為中原的霸主。
楚莊王
楚是江、漢流域的一個國家,西周時,活動在丹陽(今湖北秭歸)一帶。公元前689年,始建都於郢(今湖北江陵紀南城),並逐漸強大,兼併了附近許多小國。楚莊王(前613-前591年)時,孫叔敖為宰相,整飭內政,興修水利,國勢更加強盛。公元前606年,楚莊王率軍至雒邑的郊外,周定王被迫派人為他舉行慰勞歡迎之禮,莊王"問鼎小大輕重",表明了他有滅周的野心。
前598年,楚圍鄭,晉救鄭。次年,晉、楚軍戰於邲(今河南鄭州市東),晉軍大敗。前594年,楚又圍宋,宋向晉告急,晉畏楚而不敢出兵。從此,中原各國背晉向楚,楚莊王成為中原的霸主。《韓非子·有度》曰:"荊莊王並國二十六,開地三千里。"莊王死,楚勢漸弱。
吳越爭霸
吳、越都是長江下游的國家,吳都於吳(今江蘇蘇州),越都於會稽(今浙江紹興)。
春秋中期,晉楚爭霸時,晉曾聯吳以制楚,吳的國力也日益強大。公元前506年,吳王闔閭和楚亡臣伍員率軍伐楚,楚軍大敗,吳軍直入郢都。這時楚得到秦的救援,越國又乘虛攻吳的都城,吳被迫撤兵。
闔閭死,子夫差繼位,於前494年伐越,敗越於夫椒(今江蘇吳縣太湖中山),圍越王勾踐於會稽。勾踐求和,請為屬國。前487年,吳築邗城(今江蘇揚州)於江北,又開邗溝,聯結江、淮,通糧運兵,大敗齊兵於艾陵(今山東泰安)。前482年,又與晉、魯的國君及周天子的代表會盟於黃池(今河南封丘)。因當時越王勾踐已進攻吳國,夫差讓霸主與晉定公而回師吳國。
公元前473年,越再伐吳,夫差戰敗自殺,吳亡。勾踐滅吳後,成為江、淮下游最強大的國家。他率師北上,與齊、晉等諸侯會於徐(今山東滕州),成為霸主。
爭霸的特殊權利
首先,最大的利益,春秋的"霸主",實則就是"盟主",而以號令諸侯,集合諸侯之兵,討伐對周王不臣的諸侯國家及少數民族,這是周王賦予他們的權力。當然,實際上這是因為周王自己無力征討了,霸主也就可以討伐不服從自己號令的盟外之人。
早期的霸主,如齊、晉,是在實力強大時,以維護周王的名義進行征戰的,他們的霸主地位,得到了周王的認可。周王允許他們擁有"六軍",而那時的周王是"九軍",其他諸侯只允許"三軍"。當然,實則周王也沒辦法廢掉霸主的軍隊,只能承認。但這至少名正言順。
諸侯國除了向周進貢之外,也會向霸主進貢。不過那時向周王進貢也只是什麼農產品這些,對霸主進貢就更少了。
霸主可以定期召集諸侯,進行會商,只不過周王還有自己的土地,所以不能挾天子而已。
春秋重禮樂。霸主可以享受高於諸侯的禮樂,但不能高過周王。如果行高過周王之禮,奏高過周王之樂,則會失道失心,不久即會實力減弱而失去霸主地位。
霸主本身即是周王的卿,可至周王朝中議事。並不是所有的公、候、伯都有機會做周王的卿。在春秋初期,就發生過"周王除掉鄭伯的卿職,鄭伯攻周東郊,取周東郊禾還"的事件,這也為後來"齊桓公伐鄭不臣"埋下了伏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