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死不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誓死不二,漢語成語,【拼音】:shì sǐ bù èr,誓死:立下志願,至死不變。至死也不變心。形容意志堅定專一。[1]
出處
魯迅《華蓋集.夏三蟲》:「肚子餓了,抓着就是一口,決不談道理,弄玄虛。被吃者也無須在被吃之前,先承認自己之理應被吃,心悅誠服,誓死不二。」亦作「矢死不二」。
【示例】:
《宋書.鄧琬傳》:「宜速處分,為一戰之資,當停居盆城,誓死不貳。」
《聊齋志異.鴉頭》:「媼得鴉頭,橫施楚掠。既北徙,又欲奪其志。女矢死不二,因囚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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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三心二意
典故
春秋時,晉國有個叫李離的典獄官,為人正直,秉公依法辦案。
有一次,他在查閱過去自己所批覆的案件中,發現了一起錯判死刑的冤案,心中深感內疚。
根據當時的法律,凡錯判死刑的也必須服死刑。李離知道自己所犯的也是死罪,便立下了死志,決心誓死不二,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於是,他讓手下人把自己綁起來,請晉文公判自己死刑。
晉文公了解情況後,命衛士給李離鬆綁,並為他開脫說:「官職有高低之分,量刑也應當有輕重之別。這件案子主要錯在下面,你不應該負主要責任。」
李離聽了,不同意晉文公的看法,認為下面雖然有錯,但自己是掌握刑罰的最高官員,死刑是由自己批准執行的,因此自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仍堅持請晉文公將自己處死,以正國法。
晉文公堅決不同意,但李離誓死不二,說:「大王,我犯了死罪,如果不處死我,今後大王何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大王又何以維護您的威望呢?」
說完,李離毫不遲疑地伏劍而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