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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林業局

衢州市林業局衢州市政府的職能部門[1]

目錄

主要工作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林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管理、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全市林業工作;受委託起草市級有關林業和森林資源保護的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編制全市中長期林業發展總體規劃,林業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依照有關規定製定發展、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和辦法;審核、編報全市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活動和負責林業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二)組織、指導全市綠化造林和全民義務植樹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市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協調、監督錢江源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組織指導封山育林、封山護林、退耕還林;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管理、指導、監督全市林木種子種苗生產經營;指導國有林場、苗圃、鄉村林場、森林公園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鄉鎮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三)研究制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指導各類商品林及各類基地和林業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市發展效益林業,推進林業產業化體系建設;對木材生產、林產化工、竹木交易市場、花卉、林業種子種苗等產業進行行業管理;組織開展林業宣傳和對外合作交流。

(四)組織、指導、監督全市森林資源、林地權屬、森林採伐限額、竹木加工經營、竹木及產品運輸、陸生野生動物、木本植物保護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自然保護區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和縣際山林糾紛調處。

(五)管理、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指導、協調、監督、查處亂砍濫伐森林、亂捕濫獵野生動物、亂占濫用林地、違法加工經營木(竹)材及產品和陸生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案件;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森林防火[2],組織協調重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重大森林火災的撲救。

(六)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學研究、林業技術推廣、科技教育和林技人員培訓;承擔國家、省級重大林業科技試驗、示範、應用推廣等任務;承擔市農技110涉及林業技術的諮詢、指導和服務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今後凡涉及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市政府文件為準。

機構設置

市林業局機關內設有6個職能處室,還有2個市政府常設工作機構。

一、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制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檔案、會議、信息、宣傳、保衛、保密、人事、財務、勞資、計劃生育和後勤服務工作;管理本局的財產、基建工作;承辦局黨委、紀委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市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和普法工作;承辦信訪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協調縣際、市際山林糾紛調處;承辦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營林處:編制國土綠化造林的有關規劃、計劃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市生態公益林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市封山育林、封山護林、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的營造及培育管理;指導國有林場、國有苗圃、鄉村林場、林業工作站、林木種子種苗、花卉基地建設等工作;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制定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研究、林業適用技術的應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指導、協調林業技術市場建設和管理,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國家林業技術開發試驗示範區建設任務。

(四)產業發展處:負責制定全市及市本級林業二、三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項目規劃;負責竹木加工經營的審核審批及行業管理;協調、指導全市森林公園管理和森林旅遊業的發展;負責林業綜合統計和產業發展統計;負責協調全市林業對外交流合作、招商引資等工作。

(五)林政處(行政審批處):研究制定全市森林資源保護政策;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資源統計工作;編報全市森林採伐計劃,檢查監督採伐限額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木材運輸管理,辦理木材運輸證;負責林地征占用審核、審批;組織指導全市林權管理;負責並監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組織協調縣際、市際山林糾紛調處;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指導監督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小區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審批事項辦理。

(六)森林公安局(衢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制定森林公安工作的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執行;負責、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隊伍管理建設工作;負責森林公安協管幹部任免、調動、獎懲及民警吸收、警銜評升等有關考察、政審和審核;督促和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植物資源的重特大案件,指導監督全市林區治安業務建設。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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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宣傳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