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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是一個專有名詞。
世界三大漢語詞典分別是中國大陸的《 漢語大詞典[1]》(共13冊,5.6萬詞條,37萬單詞)、中國台灣的《 中文大辭典 》(共10冊,5萬詞條,40萬單詞)以及日本的《 大漢和辭典 》(共13冊,4.9萬詞條,40萬單詞)。漢字是記錄漢語的文字[2],它已有六千年左右的歷史,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
名詞解釋
行政執行是指以國家行政機關為主體的多元社會組織為了落實和實施國家意志、國家目標依法貫徹法律、法規、公共政策的各種活動的總稱。
行政執行的特點
行政執行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行政執行以國家行政機關作為主要的主體
國家行政機關一直被認為是行政執行的惟一主體。國家行政機關通過扮演掌舵者的角色利用市場競爭機制使企業和社會組織直接參與到公共政策的落實和公共產品的提供過程當中形成了行政執行的多元主體格局。行政執行的主體擴大到企業、第三部門、社會團體、社區等。它們與國家行政機關之間是掌舵和划槳的關係是公共產品的安排者與公共產品提供者之間的關係兩者都受法律的約束。
2、行政執行是目的性和手段多樣性的統一
行政執行是一項活動其目的在於貫徹和落實業已形成的國家意志、國家目標、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行政執行不同於一些目標不明確的、不能事先預見的活動。行政執行的目的性很明顯沒有確定的目標就談不上行政執行的啟動。但是行政執行達到目標的手段卻是多樣的這導致了行政執行的多樣性:
①行政執行價值的多樣性。行政執行是多種價值衝突和妥協的過程這些基本的價值包括民主、公正、權利保護、效率等價值這些價值本身之間存在衝突。
②行政執行方式的多樣性。行政執行的主體的多元化、執行客體的複雜性、價值的多樣性導致了行政執行方式的多樣性。
③行政執行結果的多樣性。作為決策和評估的中間環節相同的目標會通過不同的執行得到不同的執行結果。同一法律、政策在不同的行政機關會產生不同的執行結果。
3、行政執行具有直接現實性
公共政策、法律和國家意志都是一種精神性的、抽象的存在需要通過行政執行將這些精神性的、抽象的存在變為現實這就需要行政執行具有直接性和現實性的特點。這一特點表現為行政執行活動過程當中需要行政主體針對正在形成或業已形成的公共問題調用資源基於效率、可行、公正等價值的考慮據以時勢採用恰當的方式改變社會現實使得公共問題得到解決。
4、行政執行具有靈活性和經常性
落實行政執行初始目標的過程就是不斷執行的過程也是不斷調整執行主體的價值和手段的過程也就是說行政執行具有靈活性和經常性的特點。行政執行具有靈活性和經常性的特點的含義還在於:在行政執行的過程中涉及眾多利益的調整相關利益團體必然會藉助自身的力量不斷地影響執行決策和執行手段的選擇。
5、行政執行具有相對獨立性
行政執行的相對獨立性是由行政機關、行政權力的性質和執行的特點決定的行政執行組織活動和行政執行過程保持相對獨立性可以保證執行過程免受不必要的干擾保證國家意志的貫徹實施。
行政執行的原則
行政執行應遵循的原則:
1、績效原則
績效原則是指行政執行的全過程,包括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和監控階段的所有行為都必須按照適用經濟的原則進行,力求以最小的執行成本獲得最佳的政策效果。
2、符合決策原則
符合決策原則指所有的行政執行計劃、組織、指揮、溝通、協調的方向都必須符合所執行的政策和決策的精神,不能自行其是,甚至歪曲執行。
3、靈活變通原則
由於現實環境因素的複雜性和多變性,行政執行必須具有靈活變通的特性,適應執行環境的變化,及時調整執行計劃,以保證原有決策、政策的圓滿實施。
4、民主集中制原則
行政執行的過程是一個不斷搜集意見、不斷調整執行方案的過程,因此,應該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既集思廣益,又有適當的集中,保證執行過程有效開展。
行政執行的方法
行政執行的主要方法目前可歸納為以下四種:
1、行政手段。指依靠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節制的機制,通過命令、指揮、控制、規定、指令等實施政策執行的方法。行政手段的優點在於它具有強制性,並且能夠依託行政體制內的各種行政資源,迅速有力地推動行政執行的實施。
2、法律手段。指行政機關通過制定行政法律、法規、法令,對行政執行的實施過程進行規範的方法。法律手段是行政執行中的外在約束因素,對行政執行的內外部關係均具有強制性、權威性和普遍性的規範作用。
3、經濟手段。指行政機關運用包括稅收、罰款、開支、、利息在內的各種經濟槓桿,在尊重經濟規律的前提下,通過調節經濟變量的關係,達到行政執行的目的。
4、教育手段。指行政機關通過宣傳、動員、感化、鼓舞等溝通方式,將政策理念輸人到人們腦海之中,使之理解政策的內容和意義,自覺地為行政執行服務。
行政執行的階段
行政執行可分為三大階段,準備階段、具體實施階段和和評估階段。其中實施階段是關鍵環節,是行政執行的核心內容。
1、準備階段
包括法律準備、組織準備、思想準備、物質準備和技術準備。
2、具體實施階段
具體的執行階段是由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環節所組成的,這些環節主要包括指揮、溝通、控制和協調等。
(1)行政指揮:行政指揮是行政領導在執行的過程中,按照既定的目標和計劃,對下屬和群眾所進行的動員和指導活動。
(2)行政溝通:行政溝通即行政信息溝通,指的是行政體系與外界環境之間,行政體系內部各部門之間、層次之間、人員之間憑藉一定的媒介和通道傳遞思想、觀點、情感、交流情報信息,以期達到相互了解、支持與合作,謀求行政體系和諧有序運轉的一種管理行為或過程。
行政溝通的類型:
①按溝通渠道劃分:正式溝通和非正式溝通。
②按溝通的路線劃分:單向溝通和雙向溝通。
③按信息流向劃分:下行溝通、上行溝通和平行溝通。
④按信息溝通的結構模式劃分:單聯式、聚聯式溝通、互聯式溝通
(3)行政控制:行政領導者運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按照目標規範行政決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實現行政目標的活動。
(4)行政協調:所謂行政協調,就是為了有效地實現行政管理的總目標,把各項行政管理活動加以協作、互相配合,同步地、和諧地完成任務和工作。
3、執行評估
評估實際上是一種反饋過程,它是第二次行政執行過程的開始,也是第一次行政執行的終結。把執行總結列入執行最後一個階段,能有助於把握行政執行的整體效果,認識執行的完整性。
行政執行的層級
在中國,行政執行一般劃分為中央級、省級、市級、縣級、鄉級五個層次。不同層級的政府機關及其工作部門、職位不同,行政執行的內容、重點、手段也不同。
一般而言,越是上層,執行越宏觀、越綜合化;越是下層,執行越微觀、越專業化。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博大精深,作為中國人的你知道有多少個嘛?,搜狐,2022-08-14
- ↑ 漢語的發展史,你了解多少:你真的會說漢語嗎?,搜狐,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