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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震(?-1535年),明朝中期勛戚、官員。
- 蔡震為軍人之子,生性醇謹。明憲宗成化二年(1467年),娶明英宗第三女淳安公主為妻,拜駙馬都尉。
- 明武宗時,權宦劉瑾下獄,力詆群臣,無人敢詰問。
- 蔡震歷聲叱責劉瑾,命獄卒加以考掠,使劉瑾服罪。他因此名聲大振。後署掌宗人府事。明世宗時加官太子太保。
- 嘉靖十四年(1535年),蔡震逝世,獲贈太保,諡號「康僖」。
基本信息
姓名 蔡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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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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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職 駙馬都尉、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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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贈 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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諡號 康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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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時間 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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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時間 15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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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處時代 明朝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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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懾服劉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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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醇謹駙馬
- 蔡震是軍人蔡誠之子,生性醇謹。明憲宗成化二年(1467年),蔡震娶明英宗第三女淳安公主(後進號大長公主)朱氏為妻,拜駙馬都尉。[1]
- 弘治五年(1492年),蔡震奉明孝宗詔令,與太監蕭敬、都御史戴珊南下逮捕犯法的荊王朱見潚,押送北京,廢為庶人,囚禁於武昌。
- 弘治十二年(1499年),淳安大長公主薨逝。
- 弘治十八年(1505年)十月,孝宗梓宮(棺槨)安厝,明武宗命蔡震護喪,「山陵道途祭奠,及一應喪事」都交由他處置,隨後將孝宗葬於泰陵。
- 自明憲宗至明世宗在位初年,蔡震多次奉命在清明、中元、冬至、正旦及帝後生日、大婚、忌辰,或災異出現時代替皇帝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及景泰陵等皇陵,告祭太廟。[2]
名震朝野
- 明武宗即位後,寵信宦官劉瑾。劉瑾欺上瞞下、黨同伐異,又廣收賄賂、專擅朝政,使局勢混亂。
- 正德五年(1510年),宦官張永告發劉瑾罪行,武宗將劉瑾下獄,下詔群臣在午門展開廷訊。審訊之日,刑部尚書劉璟閉口不言,劉瑾高聲喊道:「滿朝公卿,都出自我的門下,有誰敢訊問我?」在旁群臣聞言,紛紛向後退卻。就在這一關鍵時刻,蔡震歷聲道:「我是皇家至戚,並不出自你門下,可以訊問你。」劉瑾聞聲,說:「你不是曾經求我為你罷領上直軍嗎?」蔡震答:「那是樊凱(另一位駙馬),不是我。」於是命人給劉瑾掌嘴,質問道:「公卿都是朝廷所任命的,因何說是由你進用的?你為何在家中私藏盔甲?」劉瑾狡辯說:「用來保衛皇上。」蔡震駁斥:「即是保衛皇上,為什麼藏在私室?」劉瑾無法辯駁,這才服罪。
- 明人王世貞在《弇山堂別集》中稱:「是日微(蔡)震,幾不能成(劉瑾)獄。」自稱之後,蔡震名聲大振。[3]
位加公孤
- 正德十六年(1521年)五月,當時署掌宗人府事的蔡震上疏辭官。明世宗因蔡震為人老成且恭慎,並未允許。[4]
- 嘉靖(1522年-1566年)年間,蔡震與駙馬謝詔一同被加官太子太保,成為明代僅有的數位「駙馬加公孤」者。[5]
逝世及贈諡
- 嘉靖十四年(1535年),蔡震逝世,被追贈為太保,諡號「康僖」(據明《諡法》稱:溫良好樂曰康,小心恭慎曰僖)。[6]
人物影響
- 明武宗正德五年(1510年),專擅朝政的權宦劉瑾被下獄,並受廷訊。他倚仗自己黨羽遍布朝中,詆毀群臣,不肯認罪,因身為駙馬的蔡震出面斥責,才無法辯駁,得以被順利定罪,結束此案。明人王世貞稱「是日微(蔡)震,幾不能成(劉瑾)獄」 [7]。
人物評價
史料索引
參考資料
- ↑ 《弇山堂別集·卷三十六》:(明英宗)第三女淳安大長公主,下嫁駙馬蔡震,軍人誠子也。主後進大長公主,弘治十二年薨。
- ↑ 蔡震祭祀皇陵、禱告太廟諸事,見《明憲宗實錄》卷34~卷292,《明武宗實錄》卷2~卷197,《明世宗實錄》卷2~卷41。
- ↑ 《明史·淳安公主附蔡震傳》:震行醇謹。正德中,劉瑾下獄,詔廷訊。有問者,瑾輒指其人附己,廷臣無敢詰。震歷聲曰:「我皇家至戚,應不附爾!」趣獄卒考掠之,瑾乃服罪,以是知名。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正德十六年五月……丁卯,署掌宗人府事、駙馬都御蔡震上疏辭任,上以震老成恭慎,不許。
- ↑ 《皇明異典述·卷四》「駙馬加公孤」條:嘉靖中,崔元加太子太傅,再加少師、太保太傅;蔡震、謝詔俱加太子太保。
- ↑ 《明史·淳安公主附蔡震傳》:嘉靖中卒,贈太保,諡康僖。
- ↑ 《弇山堂別集·卷九十五》.國學大師.2019-05-23
- ↑ 《洹詞記事抄》.國學大師.2019-05-23
-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國學大師.2019-05-23
- ↑ 《弇山堂別集·卷三十六》.國學大師.2019-05-23
- ↑ 《名山藏·卷九十四》.國學大師.2019-05-23
- ↑ 《明史紀事本末·卷四十三》.國學大師.2019-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