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茂雄性侵少年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蔡茂雄性侵少年案,是臺灣在2005年6月時爆發的性醜聞案件。時任民主進步黨臺北縣汐止市黨部主任委員的蔡茂雄,被揭發曾性侵害或猥褻3名12歲至15歲不等的男孩,引發社會輿論譁然。由於蔡茂雄是民進黨地方黨部幹部,犯案地點甚至就在該黨汐止市黨部內,這起事件也成為政治醜聞,影響民進黨聲譽。蔡茂雄被以《中華民國刑法》強制性交罪、趁機性交罪等罪名起訴。歷經多年訴訟,中華民國最高法院[1] 於2011年6月15日駁回蔡茂雄上訴,蔡茂雄有罪定讞,合併應執行13年有期徒刑。
輿論反應
2005年6月24日,臺灣主要報紙《自由時報》、《聯合報》、《聯合晚報》、《中國時報》、《中央日報》和《中華日報》以頭版報導方式揭露蔡茂雄性侵少年案,引起輿論譁然。案件之所以爆發,是因為蔡茂雄固定給予A少年每日新臺幣300元至500元不等的零用錢,作為A少年的生活費和封口費;而A少年的父親偶然發現兒子購物時出手闊綽,追問之下,才發現蔡茂雄的行徑,並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檢察官於是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調查,並傳喚B、C少年訊問案情,確認A少年所述無誤且B、C少年也曾受害後,於同年6月23日在蔡茂雄的住處將他拘提到案。
因蔡茂雄為地方重要政治人物,身分敏感,新聞媒體立刻在隔日(6月24日)大篇幅報導本案,並採訪各界人士發表評論。《中國時報》援引匿名地方人士評論指出,蔡茂雄的孌童癖在當地早有傳聞;《中央日報》則指出,蔡茂雄曾多次恐嚇A少年與其父親,說他「在地方上黑白兩道都很熟」,能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還找人跟蹤A少年上學,讓A少年心生恐懼。
除此之外,《蘋果日報》引述地方人士言論指控,蔡茂雄1991年時曾在五堵地區開設電動玩具店,吸引許多少年、男童前往;蔡茂雄便將安非他命研磨成粉末,放在空調通風口處,待室內少年、男童意識不清後,帶到其他房間性侵害。針對上述指控,蔡茂雄全盤否認,其委任律師更要求檢察官對A、B、C少年測謊。
案情
蔡茂雄時任民主進步黨臺北縣汐止市黨部(2010年臺北縣升格為新北市時已裁撤)主任委員,負責統籌民進黨在汐止地區的組織發展,包括行政、選舉事務等,在當地頗有政治影響力。案發時蔡茂雄53歲,已婚並育有2個已成年的女兒。蔡茂雄過去就曾因強暴男童被起訴,只是當時《中華民國刑法》強制性交罪還不是非告訴乃論;蔡茂雄與受害男童家長私下和解後,受害男童家長撤回告訴,法院也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