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節婦姓袁氏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董節婦姓袁氏》是一首明朝古詩,在中華古詩詞源遠流長中,明朝是一個重要的時期,理學在這一時期得到了廣泛的發展和傳播。理學,作為儒學的一種形式,對明朝的詩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種影響不僅體現在詩歌的內容上,也影響了詩歌的形式和風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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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節婦,姓袁氏,江西吉安之永豐人也。 年二十而夫死,以姑在,不從死,許身以節,事其姑良孝。 正德中,閩寇寇永豐,婦及姑被執,婦固萬死不可辱矣, 又持其姑哀泣請死,求賊生之。 會夫之兄董鳳求賊生其母,亦哀泣請死。 賊義之,皆得生去。 同執者金生親見之雲。 余友人胡涍為縣永豐,胡則胡節婦子也。 故誦節婦事甚詳。 節婦有遺腹子,已殤。 殤子名行仁,節婦孫矣。 婦今年八十有六,行仁走千里來吳會,乞贈言為大母壽。 吾知壽非大母心也,賦《董節婦》。 然胡永豐又曰:「有劉某妻羅氏者,罵賊投井而死。 」蓋同時矣。 閩酋昔寇永豐縣,董家袁婦遭兵亂。 不惟全節全其姑,萬刃交前顏不變。 夫之母,寧獨死。 夫之兄,又請死。 豈曰婦人慚,孝子悲,辭鬼神,懾烈氣,金石開。 婦求生姑子生母,一時爭死天所哀。 至情感賊賊斂手,誰其見之金秀才。 董節婦,節孝兩難及。 二十守寡逾八十,寒江凍雪孤筠立。 有孫千里來乞文,告余往事青袍濕。 罵賊投井死亦奇,當時更有劉家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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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王叔承 |
理學對明朝詩歌內容的影響
社會意識形態的反映
在明朝,理學被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來看待,它要求人們遵守封建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因此,許多明朝詩人在他們的作品中反映了這種社會意識形態,將詩歌作為某種社會意識的傳聲筒。例如,一些明朝詩人通過詩歌來宣揚理學思想,強調忠孝節義等傳統價值觀。
個人修養與道德實踐
理學強調個人的道德修養和實踐,認為只有通過內心的修煉,才能達到道德的最高境界。這種思想在明朝詩歌中得到了體現,許多詩人都在他們的作品中表達了對個人修養和道德實踐的關注。
明朝詩歌中的理學影響是多方面的,它不僅影響了詩歌的內容、形式和風格,也影響了詩人的創作思想和審美觀念。理學作為明朝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詩歌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