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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弘之

字 號 :字長文

生 卒 :不詳

出 生 地 :南陽順陽

所處時代 :晉

主要成就 :協助劉秀建立東漢

范弘之約公元三七三年前後在世,字長文,南陽順陽人,范汪之孫。生卒年不詳,約晉孝武帝寧康元年前後在世,年四十七歲。

  • 雅正好學,以儒術該明為太學博士。時衛將軍謝石卒,(公元三八八年)請諡,下禮官議。
  • 弘之詞甚亮直,因此官終不調。出為餘杭令,卒於官。弘之作有文集六卷,(《隋書經籍志》注)傳於世。

人物話題

人物生平

范弘之,字長文,安北將軍汪之孫也。襲爵武興侯。雅正好學,以儒術該明,為太學博士。時衛將軍謝石薨,請諡,下禮官議。弘之議曰:

石階藉門廕,屢登崇顯,總司百揆,翼贊三台,閒練庶事,勤勞匪懈,內外僉議,皆曰與能。當淮肥之捷,勛拯危墜,雖皇威遐震,狡寇天亡,因時立功,石亦與焉。又開建學校,以延胄子,雖盛化未洽,亦愛禮存羊。然古之賢輔,大則以道事君,侃侃終日;次則厲身奉國,夙夜無怠;下則愛人惜力,以濟時務。此數者,然後可以免惟塵之議,塞素餐之責矣。今石位居朝端,任則論道,唱言無忠國之謀,守職則容身而已,不可謂事君;貨黷京邑,聚斂無厭,不可謂厲身;坐擁大眾,侵食百姓,《大東》流於遠近,怨毒結於眾心,不可謂愛人;工徒勞於土木,思慮殫於機巧,紈綺盡於婢妾,財用縻於絲桐,不可謂惜力。此人臣之大害,有國之所去也。

先王所以正風俗,理人倫者,莫尚乎節儉,故夷吾受謗乎三歸,平仲流美於約己。自頃風軌陵遲,奢僭無度,廉恥不興,利競交馳,不可不深防原本,以絕其流。漢文襲弋綈之服,諸侯猶侈;武帝焚雉頭之裘,靡麗不息。良由儉德雖彰,而威禁不肅;道自我建,而刑不及物。若存罰其違,亡貶其惡,則四維必張,禮義行矣。

案諡法,因事有功曰「襄」,貪以敗官曰「墨」,宜諡曰襄墨公。

又論殷浩宜加贈諡,不得因桓溫之黜以為國典,仍多敘溫移鼎之跡。時謝族方顯,桓宗猶盛,尚書僕射王珣,溫故吏也,素為溫所寵,三怨交集,乃出弘之為餘杭令。將行,與會稽王道子箋曰:

下官輕微寒士,謬得廁在俎豆,實懼辱累清流,惟塵聖世。竊以人君居廟堂之上、智周四海之外者,非徒聰明內照,亦賴群言之助也。是以舜之佐堯,以啟闢為首;咎繇謨禹,以侃侃為先,故下無隱情之責,上收神明之功。敢緣斯義,志在輸盡。常以謝石黷累,應被清澄,殷浩忠貞,宜蒙褒顯,是以不量輕弱,先眾言之。而惡直醜正。其徒實繁,雖仰恃聖主欽明之度,俯賴明公愛物之隆,而交至之患,實有無賴。下官與石本無怨忌,生不相識,事無相干,正以國體宜明,不應稍計強弱。與浩年時邈絕,世不相及,無復藉聞,故老語其遺事耳,於下官之身有何痛癢,而當為之犯時干主邪!

每觀載籍,志士仁人有發中心任直道而行者,有懷知陽愚負情曲從者,所用雖異,而並傳後世。故比干處三仁之中,箕子為名賢之首。後人用舍,參差不同,各信所見,率應而至,或榮名顯赫,或禍敗系踵,此皆不量時趣,以身嘗禍,雖有硜硜之稱,而非大雅之致,此亦下官所不為也。世人乃雲下官正直,能犯艱難,斯談實過。下官知主上聖明,明公虛己,思求格言,必不使盡忠之臣屈於邪枉之門也。是以敢獻愚誠,布之執事,豈與昔人擬其輕重邪!亦以臣之事君,惟思盡忠而已,不應復計利鈍,事不允心則讜言悟主,義感於情則陳辭靡悔。若懷情藏意,蘊而不言,此乃古人所以得罪於明君,明君所以致法於群下者也。

家族事跡

東晉安北將軍范汪之孫,名儒范寧之侄。父范康,早卒。襲祖范汪爵武興侯。弘之雅正好學,精通儒業,為太學博士。性不畏權貴,時人稱他正直。遇事敢直言不隱,頗有乃叔范寧的遺風。為此,激起桓、謝兩世家大族的憤恨,使他長期不得升遷,最後死在餘杭令任上,時年四十七歲。他以儒家思想,提倡忠君、節儉和禮、義、廉、恥。反對世家豪族聚斂無度、淫糜奢侈以及在其位而不謀其政的官員。晉孝武帝太元十三年(388),衛將軍謝石死。因封建時代人死後按其生前事跡評定褒貶,確定稱號,朝廷下令禮官議論。弘之認為謝石曾統兵抵禦前秦,賴侄玄及劉牢之等取得淝水大捷,以及他開建學校等,是有功績的。但他身居高位,不見忠君謀國的主張,只是「守職容身」,不能算作事君;他酷好財貨,聚斂無厭,不能算是礪身;大興土木,用盡心機追求奇巧,糜費財物用在婢妾和歌舞作樂上,不能算是惜力。他提出,為杜絕這種人人交相爭利,「風軌陵遲,奢僭無度,廉恥不興」的弊端,應該從根本上着眼,才能「以絕其流」。他提出的辦法則是:嚴刑執法,樹立正道,生者依據過錯予以懲處;死者則貶其所惡。今按諡法規定,因事有功稱為「襄」,貪財敗官的稱為「墨」。他主張對謝石應諡為「襄墨公」。事後,他曾寫信給會稽王司馬道子說:自己與謝石「生不相識,事無相干」,為維護國體,才無法計較以弱犯強的危險。他還主張應該為桓溫所攻訐而遭受罷官的殷浩贈諡。並嚴辭指斥桓溫在太和六年(371)十一月改立簡文帝,以大司馬握兵權鎮姑孰(今安徽當塗),專擅朝政。致使上至天子,下至百官,無不畏懼。並脅迫袁宏作九錫,文件赫然尚存,可謂鐵證如山。使「先皇受屈於桓氏」。現在王□以下的官員,卻認為給殷浩贈諡,「不宜暴揚桓溫之惡」,足見王□是報桓溫「提拔之恩」。而自己與殷浩的關係,則是「世不相及」與己無關痛癢。所求的是盡到臣子之節,事君「惟思盡忠而已」。弘之的這些言論和主張,雖然符合事實,但此時桓、謝兩大家的勢力依然極盛,尤其是桓溫的宗族。當時任尚書僕射的王□,便是桓溫所龐信的故吏。這樣一來,造成桓、謝、王三大家對其交怨,這便是外調弘之為餘杭令,而且終身沒有升遷的主要原因。所著有文集六卷。清人嚴可均在《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有校輯。 請入學主講,亦辭不就。閉門講道,雖塵幾破帷,然危坐室中,處之泰然。其文世人傳誦。為學貴自得之遺經,自稱「膚受末學,本無傳承,所自喜者,徒以師心謀道,尚見古人自得其意,不孑孑俗趨慕耳」(《宋元學案·范許諸儒學案》)。主要弟子有虞唐佐、、柴□、陳九言、邵侗、高梅、張龜年等。其學重視治心養氣。他認為,「天降衷曰命」,人受之為性,性之所存為心。惟心無外,惟性無偽。偽而有外曰意,意乃人之私。善利之念起於心,其始甚微,然得失相去甚遠,猶天壤之差。雖舜一罔念而狂,跖一克念也可為聖人。故要治心,其途徑為學。人生而有知,但不學則愚愚則視不明,聽不聰,思不達,雖然有知,猶無知也。學而不正,其禍生,甚於不學而愚。故君子以正為貴。人受命於天,本具有正性。古之人見正事、聞正言、習正人。而其要,則先正其心。所謂學即覺,而覺由於心。心之不存,何有覺。凡學「始於存心,中於盡心,而終於盡性,養心莫善於寡慾」。只有心盡空洞清明,然後才能知道性即是天理。存心之奧,在於至靜,所以古立學者必慎獨,做到不□不聞。為治心,他還提倡內省悔過。認為,人非堯、舜,不能每事盡善。應有過而悔,侮而改。古之聖賢,沒有不由悔而成者,成湯悔,故改過不吝;孔子悔,故曰「於予與改是」;子路悔,故人告之以過則喜;子夏悔,故投杖而拜。同時,他還強調在「人倫日用」中體現「至理」,在「履踐」中「盡性至命」。指出孔子無常師,大而師天地,小而師萬物,上而師古聖賢,下而於人無所不師。古人之學,不越乎窮理。理之所在,即師之所在。喬梓,父子之師;常棣,兄弟之師鳴朋友之師;羔羊跪乳,有禮之師;蛾子時術,進學之師;石泉潛流,慎獨之師;勁松凌寒而秀,乃後操之師;蘭之馨,鮑之臭,善惡之師。有是物則必有是理,無不是吾師。

人物影響

范浚之學對當時與後世均產生一定影響,朱熹取其《心箴》注《孟子》。全祖望評其「伊洛既出,諸儒各有所私。范香溪生婺中,獨為崛起,其言無不與伊洛合,晦翁(朱熹)取之」(《宋元學案·范許諸儒學案》)著有《香溪文集》二十二卷。-401年)字武子,晉南陽順陽(今河南淅川縣)人。父汪,東晉簡文帝為相時,曾任安北將軍、兗二州刺史。寧幼年篤學,博覽典籍。初任餘杭令,在縣興辦學校,供給生徒食宿,並率先垂範,「潔己修禮」,志行之士遠近莫不宗仰。一年之後,「風化大行」。當時全國都在崇學敦教,而名氣之大,寧在首位。在職六年,升為臨淮太守,封陽遂鄉侯,不久,召拜中書侍郎。深為孝武帝司馬曜所賞識。朝廷有疑難問題,經常向他諮詢和徵求意見。他直言不隱,能指斥朝臣的過錯,也因此得罪朝臣權貴。受到排擠,他便要求出補豫章太守。寧在郡內又大興學校,改革舊制,並以私祿資助生徒。建學堂,讀《五經》,馳名於時。江州刺史王凝之上,書說他自立家廟,波及所屬十五個縣。又私改城門,奪人居宅,耗費大量人力和物力,因此被免官。他居家丹楊,仍埋頭鑽研經籍,直到六十三時死於家中。他從鞏固統治者的地位着眼,看到荒郡民眾紛紛外出逃荒求生,遠者餘干餘人,近者只有數百。但所有的徭役租賦,都由他們負擔。如果有違期限,便要犯法坐牢。民眾不堪其苦,只有鋌而走險,叛為盜賊。如此下去,荒地越來越多,刑獄愈來愈甚。過去的徭役,一年之中不過三天,現在服徭役,一年裡幾乎沒有三天的休息。老百姓生下兒女不能撫養,鰥夫寡婦不敢嫁娶。好比在着火的柴草上睡覺,國家的危亡就在眼前。現在邊境上雖然沒有戰事,國家倉庫里卻空匱無物,財政更沒有儲存。可是有些人終日樗蒲博戲飲酒,一席菜餚,糜費十金;服飾的耗費,更是難以計算。歌舞滿堂,奏淫靡之樂;錦衣玉食,連犬馬都穿華美之服。他們終日講不着邊際的空談,卻不問田地荒蕪和國家的前途。范寧主張對這些人應該收集「鄉黨」的反映,考察他們的所做所為,檢驗他的施政的優劣,然後確定對他們的升降。只有如此,才能使「賢人」接踵而至。他從維護儒術出發,極力反對王粥、何晏的空談誤國。認為他們對封建倫理.綱常名教的破壞以及享樂、腐化、虛偽,比桀紂還有過之而無不及。指斥他們「蔑棄典文,不遵禮度,游辭浮說」,致使仁義淪喪,儒業受到摒棄,社會倫理道德陷於崩潰,中原文明遭到傾覆,古人所謂「言偽而辯,行僻而堅者」(少正卯「五惡」的兩種),便是對他們真實的寫照。從前孔子殺少正卯於魯,姜太公殺華士於齊,就是因為他們亂政。桀紂殘暴無道,造成國破身亡,可為後世的借鑑。王粥何晏二人,仗恃富貴而高傲放誕,貪冒聲譽,畫精怪以為巧。倡導邪說,危害邦國。所造成的惡果,不僅危害一代,甚至波及歷代。

史籍記載

  • 《晉書·儒林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