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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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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花轎

流行地區;中國

文化習俗;婚嫁

類 型;民俗文化

特 色;轎子

花轎,也叫喜轎,是傳統中式婚禮上使用的特殊轎子。一般裝飾華麗,以紅色來顯示喜慶吉利,因此俗稱大紅花轎。[1]

簡介

轎子原名「輿」,最早記載見司馬遷的《史記》,說明早在春秋時期就已經有轎子了。晉六朝盛行肩輿,即用人抬的轎子。到後唐五代,始有「轎」之名。北宋時,轎子只供皇室使用。宋高宗趙構南渡臨安(今杭州)時,廢除乘轎的有關禁令,自此轎子發展到民間,成為人們的代步工具並日益普及。南宋孝宗皇帝為皇后製造了一種「龍肩輿」,上面裝飾着四條走龍,用朱紅漆的藤子編成坐椅、踏子和門窗,內有紅羅茵褥、軟屏夾幔,外有圍幛和門帘、窗簾。這是最早的「彩輿」(即花轎)。

把轎子運用到娶親上,最早見於宋代,後來才漸漸成為民俗。那時,待嫁的女方在家裡打扮停當,凌晨,男方就會派來迎親的鮮艷的大花轎,這叫「趕時辰」。據說當天如有幾家同時娶親,誰趕的時間早,將來誰就會幸福美滿。南宋吳自牧在《夢梁錄·娶嫁篇》里有這方面的記述。這一習俗,在現在的泰安市寧陽縣沿汶河一帶的村莊還十分盛行。

古代花轎的種類及樣式繁多,因各地的習俗、貧富及主人的身份而略有不同。普通人娶親用的一般是二人抬的花轎,罩轎子的帷子都選用大紅色的彩綢,並繡有富貴花卉、 丹鳳朝陽和百子圖等吉祥圖案,綴以金、銀色,以烘托熱鬧喜慶氣氛。家境富貴之戶常用四人抬的大花轎,轎子的裝扮與二人抬的相差無異。到清朝末年,在當時的上海等大城市,許多女子已不肯坐花轎,改用馬車等車輛了。民國初期,由於從日本輸入的人力車(俗稱黃包車)比較輕便快捷,遂在民間廣為使用,轎子逐漸被取代。

硬衣式

花轎有「硬衣式」和「軟衣式」兩種。硬衣式指花轎的全身都是木製結構,造型類似四方四角出檐的寶塔頂形。在我國的南方地區比較流行。

軟衣式

軟衣式花轎流行於我國的北方地區。它是在轎框的四周罩以紅色的綾羅帷幕,這些紅色的帷幕就叫做轎幃。

轎幃選材

喜轎的轎幃有着極為鮮明的藝術風格,轎幃的選材非常講究,一般都選用紅色的綾羅綢緞等絲織品。上面刺繡的圖案紋樣一般都被賦予了約定俗成的特定含義,講求「圖必有意,意必吉祥」。轎幃上面一般都繡着「禧」字、金魚鬧荷花、丹鳳朝陽、麒麟送子、富貴牡丹、事事如意等喜慶、吉祥的圖案。織繡工藝極為精湛細膩,所繡的畫面豐滿而充實,圖案非常生動、新穎。轎幃的材料和圖案的顏色搭配一般都非常的鮮艷、熱烈,明亮奪目的顏色烘托出婚禮喜慶熱鬧的氣氛。

明朝崇禎年間的花轎用藍綢作幔,四角懸桃紅色彩球。後來開始採用紅色刺繡、織錦,後來又有用大紅紗綢滿繡的。

花轎工藝

花轎選材要求既輕又有耐力,一般選用香樟、梓木、銀杏等木材,雕刻多是「八仙過海」、「麒麟送子」、「和合二仙」、「金龍彩鳳」、「喜上眉梢」等喜慶吉祥的題材。花轎的製作工藝非常複雜,採用了浮雕、透雕、貼金、塗銀、朱漆等裝飾手法,精美華麗,猶如一座黃金造就的佛龕。

花轎使用

花轎的主要用途是接新娘到丈夫家舉行婚禮。新郎如果去迎親,多為騎馬伴隨,有時也可乘坐藍、綠甚至紅色的小轎子跟隨。但因為婚禮尚未舉行,傳統上新郎新娘這時候不會同乘一轎。花轎多為4人抬,有的時候加2人替換,或者在前後打傘、放鞭炮等。在新娘娘家起轎、新郎家下轎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有關的民俗儀式;但具體情況則因地域而不同。去娘家的路上,花轎一般不可以空着,而是坐一名男孩,稱為壓轎孩。

傳統上,只有初嫁女子可坐花轎,寡婦再嫁最多是在普通子上扎些彩布或紙,稱為彩轎。至於納妾,有些地方可以坐花轎,有些地方不能坐轎或者坐其他的轎。但總的來說,舊時女性一生最多只坐一次花轎,因此是很有特殊意義的經歷。

花轎之謎

俗話說:「大姑娘坐花轎——頭一回。」確實,在傳統的婚姻禮俗中,一頂花轎最稱不可或缺的道具,由此衍生出上轎、起轎、喝轎、宿親、翻鏡、壓街(顛轎)、落轎等一系列繁文縟禮,把整個送嫁迎娶活動的喜慶氣氛推向高潮。甚至直到一經結婚登記婚姻便受到法律保護的今天,仍有許多新娘認為不坐轎車便算不上正式結婚——這種送親轎車,照例打扮得花團錦簇,其實就是傳統花轎的變體。

搜撿史書,用花轎迎娶新娘的禮俗,並非自古皆然。首先,「轎子」這種交通工具在生活中出現並正式在典籍中留下記載,已經是晚唐五代的事;其原型「檐子」(肩輿)的流行,至早也是初唐時代。在此以前,無論官民結婚,都用馬拉車輦迎娶新娘。與此同時,唐宋兩朝政府都頒布過禁止士庶乘坐檐子或轎子的禁令,而只許皇帝和經他特許的高官老臣使用。從《東京夢華錄》、《五雜俎》等宋明人士所寫的著作可以看出,大約自北宋中期起,開始有「花檐子」迎娶新婦的風氣流行於汴京,到宋廷遷都江南後,花轎迎親才蔚為社會性的時髦,其後一直傳承下來。倘論人力簡省、通行速度和費用開支,花轎顯然不及車馬來得方便,即論舒適和排場亦未必可比。緣此,從車馬到花轎的轉變是怎樣發生的,便成了一個令人感興趣的問題。

起源說一

一說此風源起於唐代北方士族違禁偷娶活動。東漢魏晉以來,士族大姓自恃門第高貴,兒女婚事一直在小圈子內進行,恥與異姓結親。其中最稱顯貴而頑固的,要推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滎陽鄭氏、清河與博陵崔氏、隴西與趙郡李氏這七大望族。唐元稹《會真記》述張生向崔鶯鶯求婚,崔母自矜博陵望族而瞧不起對方門第,正是這種狀況的寫照。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欲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相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姻以保持「血統」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人家不甘受此束縛,照樣偷偷地議婚論娶,只因不敢公然冒犯天子詔令,便取消了車馬送親、卻扇吹奏等一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後弄一乘花紗遮蔽的「檐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婚。對此,唐高宗和唐文宗又追頒過禁止乘坐「檐子」的詔令,以免這些人家瞞天過海,但都有效一時,風頭過後,又見捲土重來。中唐以後,「檐子」迎親居然成了一種有身分的標誌,連七姓之外的士流人家亦有貪慕虛榮而學樣的。迨至宋朝,前朝禁令一概廢除,「檐子」送嫁轉為公開,又嫌其簡陋,遂刻意裝飾,俗稱「花檐子」,日後再流變為花轎。從此,「花檐子」或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分的觀念深入人心,似乎非如此不能得到輿論的認同和尊重,而諸如納妾收房、寡婦再嫁等婚姻活動不得乘坐花轎的禁忌,也由此衍生。

起源說二

一說此風源自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送嫁婚儀的改革。相傳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娘送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於三個月)後,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反(通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或因其他緣故導致婚姻難以維持,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娘家,或等夫家甘言求和,或竟從此不回夫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可見在很長的一段歷史時期內,已嫁婦女的舉止還是有一定自由的。

程頤和其兄程顥並稱「二程」,都是理學宗師,認為婚姻當以終身夫婦才合「天理」,反對男子再娶女子再嫁。程頤晚年時,家裡出了兩件事,先是甥女出嫁未幾,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娘家;接着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着馬一去不歸,不久便改嫁他人。程頤受此刺激,一病不起,死前留下遺囑:今後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檐子」來迎娶,斷絕「反馬」之習;反之,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程頤死後十多年,金兵內侵,中原騷亂,程家從洛陽遷居池陽,其後一直恪守祖訓,所生女子,出嫁時一律坐「檐子」,夫死不歸,「守節」終身。隨着理學在南宋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漸為社會接受,「檐子」取代車馬的迎親習俗亦流行起來。其後果,一方面是嫁出的女子從此失去返歸娘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她們在夫家的地位也有所鞏固,俗謂「我是被你們家用花轎抬過來的」抗辯自衛之辭,就是以這種迎娶禮節為根據的。

起源說三

還有一說,稱此風源起宋高宗趙構的一場歷險:宋室南渡之初,高宗往寧波流竄,途中遭金軍攔截,衝出包圍後,人已落單,惶恐間又被一片湖水擋住去路。眼看追兵將到,高宗準備投湖自盡。正巧,有個鄉村姑娘在湖邊浣紗,指着湖水對他說:「這裡水淺,相公快快下去,只管仰起鼻孔透氣,我自有辦法搭救。」高宗依言下湖,待湖水沒至頸部,把頭仰起露出鼻孔在水面上吸氣。那村姑旋將手上的白紗迎風一抖,撒向湖面,飄飄灑灑,正好把他全遮住了。金兵衝到湖邊,四望不見高宗身影,喝問村姑是否見過高宗,村姑伸手胡亂指了一個方向,稱高宗已經逃跑。金兵立即調轉馬頭,朝着姑娘所指疾奔而去。待金兵走遠,姑娘收起白紗,把高宗攙上岸來,帶他回家去換了衣服,並找船將其送到對岸。時隔兩年,宋高宗在臨安(今杭州)站穩腳跟。隨後便傳旨寧波府,要求尋訪那個有「救駕」大功的村姑,結果無人出頭領功。高宗特下聖旨一道:今後凡是寧波女子出嫁,特許乘坐四人抬槓的轎子。四抬轎子正好是皇后所坐八抬鸞駕的一半規格,所以寧波人以後一直自誇他們的花轎是「半副鸞駕」。後來其他地方的人也學了樣,這個風俗就此傳了下來。所以迄今還有一些老輩人管新娘乘坐的花轎叫「四明轎子」,這是因為寧波別稱「四明」的緣故

上述諸說,雖然或多或少有些史料印證,但都以民間傳說為依據,缺乏確鑿的文字記載。所以,新娘出嫁必坐花轎的真正原因,依舊是個待解之謎。

參考來源

鄉村記憶--花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