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聯合國大會第A/RES/ES-10/19號決議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前往: 導覽搜尋

聯合國大會第A/RES/ES-10/19號決議聯合國大會第十次緊急特別會議通過的關於耶路撒冷地位問題的決議,宣布將耶路撒冷定為以色列首都的行為是無效的。聯合國大會第十次緊急特別會議是應土耳其也門[1] 請求在第七十二屆聯合國大會任期內召開的。在美國的強烈反對下,聯合國大會於2017年12月21日以128票贊成、9票反對、35票棄權通過了該決議。

安全理事會的表決

特朗普的行為引發了多數國家的不滿。當時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理事國之一的埃及向安理會提交了一份決議草案,該決議草案的內容與本條目所述的決議內容相近。該草案在聯合國內部編號為S/2017/1060。若該草案在安理會獲得通過,即成為安理會第2393(2017)號決議。

2017年12月18日,該草案提交安全理事會表決,獲14票贊成、1票反對,而唯一的反對者即為美國。美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因而本草案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未能通過。

緊急特別會議

聯合國大會的緊急特別會議是朝鮮戰爭期間美國國務卿艾奇遜為應對蘇聯在安理會的否決行動而向聯合國大會提議的一個新的程序,這一程序可以讓成員國繞過安理會尋求聯合國大會的批准,包括建議運用武力。聯合國大會377號決議允許成員國在安理會無法通過一項決議時召開開放式的聯合國大會緊急特別會議,以解決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威脅。

決議案

決議內容

決議包括幾點關鍵聲明,全文如下:

  • 銘記聖城耶路撒冷的特殊地位,特別是需要根據聯合國各項相關決議的設想,保護和保存該城獨特的精神、宗教和文化特性,
  • 強調指出耶路撒冷是一個應根據聯合國各項相關決議並經談判解決的最終地位問題,
  • 在這方面對最近有關耶路撒冷地位的決定深表遺憾,申明任何聲稱已改變聖城耶路撒冷性質、地位或人口組成的決定和行動都不具法律效力,是無效的,且必須遵照安全理事會相關決議予以撤銷,並在這方面促請所有國家根據安全理事會第478(1980)號決議的規定,不在聖城耶路撒冷設立外交使團;
  • 要求所有國家遵守安全理事會關於聖城耶路撒冷的各項決議,對任何違背這些決議的行動或措施不予承認;
  • 再次呼籲扭轉實地正在危及兩國解決方案的不利趨勢,加強和加快國際和區域有關努力與支持,以根據聯合國相關決議、包括土地換和平原則的馬德里框架、《阿拉伯和平倡議》和四方路線圖,在中東儘速實現全面、公正、持久和平,並結束以色列自1967年開始的占領

決議全文並未提及「美利堅合眾國」,但是「最近有關耶路撒冷地位的決定」一詞可以被認為是指代美國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的決定。

背景

耶路撒冷的地位問題

1950年,以色列宣布耶路撒冷為首都,此後,以色列政府的所有部門——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包括總統府和總理府——均設在耶路撒冷市內。當時耶路撒冷分為2部分,分別由以色列和約旦管理,只有西耶路撒冷作為以色列的首都。1967年六日戰爭後,以色列占領東耶路撒冷。

1980年7月30日,以色列國會通過一項名為《基本法:以色列首都耶路撒冷》的法案,宣布耶路撒冷(包括西耶路撒冷和東耶路撒冷)是以色列「永恆的與不可分割的首都」,但並未得到國際承認。聯合國安理會478號決議(14票贊成,0票反對,美國1票棄權)宣布這項法律無效,並要求其成員國必須從該市撤出外交代表作為懲罰措施。但在478號決議之前,大部分大使館已設在特拉維夫。在耶路撒冷設立大使館的少數國家中,大部分按照決議,將大使館遷往特拉維夫。2006年8月16日和26日,最後2個在耶路撒冷市內設立大使館的聯合國成員國—哥斯達黎加薩爾瓦多先後宣布將大使館遷往特拉維夫。不過,在耶路撒冷郊外的Mevaseret Zion,設有巴拉圭玻利維亞的大使館。耶路撒冷市內設有美國意大利的總領事館。

美國國會在1995年以絕大多數通過了耶路撒冷大使館法案|Jerusalem Embassy Act,其中參議院93票支持、5票反對,眾議院374票支持、37票反對,提議將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從特拉維夫遷到耶路撒冷。但該法案被美國歷任總統簽署命令押後生效。

2017年12月6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發表演講,正式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並且宣布將美國駐以色列大使館遷至耶路撒冷的計劃。

參考文獻

  1. 也門,m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