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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振鋒家族腐敗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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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振鋒家族腐敗案,又稱鄭州房妹案,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鄭州二七區原房管局長翟振鋒及其家族參與的房產買賣和賄賂案件。此案原由2012年年底、2013年初,網絡網民發現並舉報,後成為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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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網民舉報稱一名20歲的上海籍女孩在鄭州擁有十一套經濟適用房,因此被稱為「房妹」,並稱其為河南房管局局長千金。隨即河南當地政府否認,但經調查發現確為鄭州二七區原房管局長翟振鋒[1] 之女。同年12月29日,調查發現她擁有兩個戶口;其父母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多有一子。2013年1月4日,鄭州市檢察院決定,正式對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立案查處。隨後,調查組確認翟振鋒一家擁有29套房產。隨後,「房妹」事件觸發鄭州檢查保障房。鄭州市於16日啟動了對全市保障性住房違規行為進行全面檢查的工作,檢查結果將於2月初進行通報。經《新京報》記者調查,翟家的資產遠不止於此。翟振鋒妹夫、妻子開辦的房地產公司(河南一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河南蘭亭房地產開發公司),實為翟操控,其中倒賣出700套房屋,涉嫌數千萬資金。2014年12月18日,翟振鋒因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9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參考文獻

  1. 翟振鋒,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