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二百周年紀念幣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美國二百周年紀念幣包括一套流通紀念硬幣,有25美分硬幣、半美元和一美元3種面額,由美國鑄幣局在1975至1976年鑄造。[1]
所有硬幣無論具體是在哪年生產,其正面都刻有200周年的起止年份「1776」至「1976」,而沒有任何一枚刻有「1975」。三種硬幣的正面設計分別與華盛頓25美分硬幣、肯尼迪半美元和艾森豪威爾一美元硬幣相同。
鑑於過往體制中存在的弊端,鑄幣局從20世紀50年代起就反對發行紀念幣。1976年是美國獨立200周年,從1971年起就開始有國會議員提出法案,建議授權發行硬幣紀念這一盛事。鑄幣局局長瑪麗·布魯克斯起初反對提議,但之後轉為支持,國會通過法案,要求紀念幣正面直接採用25美分、半美元和一美元硬幣的設計,但背面則需臨時重新設計。
經過面向全國的設計競賽,25美分硬幣的背面設計定為殖民地時期的鼓手,獨立廳成為半美元背面的主題,一美元背面則是自由鐘和月球。三位設計師獲邀到白宮參觀,並且各得到5000美元獎金,還親自在費城鑄幣局壓制了首枚原型幣,這些原型幣經布魯克斯之手呈交總統傑拉爾德·福特審閱。由於產量甚高,三種硬幣時至今日仍然很常見,並且還有7億5000萬枚25美分被長期囤積起來。除銀質精製幣和未流通收藏幣外,鑄幣局還生產有大量銅鎳合金幣和包銀幣,其中包銀幣是專為收藏家打造。產量太高也導致紀念幣銷量欠佳、升值緩慢,直到1986年退出市場時還有大量庫存,有經銷商預言要到美國獨立三百周年時,二百周年紀念幣才會成為真正有價值的收藏品。
背景
從1892年起,美國鑄幣局已為多種活動和周年紀念生產過紀念幣。各個組織設法取得聯邦國會授權,以面額買下所有硬幣,再加價向公眾出售來獲利。這些紀念幣中最後發行的是紀念布克·華盛頓和喬治·華盛頓·卡弗的半美元硬幣,經過多年的生產於1954年中止。硬幣原價3.5美元,但因乏人問津而多次打折,其中許多都無法加價銷售,只能進入市場流通。銷售這些紀念幣的·菲利普斯因把握失當而損失了14萬美元。此事的負面影響導致鑄幣局所屬的財政部此後多年裡都反對任何紀念幣提案,到20世紀70年代初時,國會也沒有通過任何紀念幣法案。
1966年,國會設立美國革命二百周年紀念委員會,計劃和協調1976年美國獨立二百周年的相關紀念事宜。1970年2月,委員會建立硬幣和獎章資委會。1970年7月,資委會發布報告,建議為獨立二百周年製作紀念幣。同年12月,資委會提議將所有面值的美國硬幣重新設計二百周年特別版,紀念委員會也在一個月後表態支持提議。但是,財政部不改長年以來反對製作紀念幣的立場,反對更改設計。1971至1972年間,國會提出多項二百周年紀念幣法案,但無一通過。
鑄幣局局長瑪麗·布魯克斯出席過資委會的幾次會議,並於其中一次會議中支持在流通硬幣上刻上1776–1976,來標誌1976年是美國獨立二百周年,只是在硬幣正面刻上兩個年份會給生產帶來困難。但她在接受報紙採訪時表示,如果更改6種流通硬幣(從分幣到美元硬幣)的設計,那會是「一場災難」。在布魯克斯看來,如果的確要發行二百周年紀念幣的話,那麼最好是不流通的硬幣,如半美元或金幣。她還相信,生產這種硬幣不會對鑄幣局生產流通幣產生干擾。1972年,布魯克斯改變立場,並於年末說服財政部長喬治·普拉特·舒爾茨支持二百周年紀念幣法案。
授權
1973年1月,德克薩斯州聯邦眾議員理查德·懷特提出法案,建議發行半美元和一美元紀念幣。俄勒岡州聯邦參議員馬克·哈特菲爾德也提出法案要求發行25美元面額金幣。1973年3月2日,財政部宣布支持二百周年紀念幣法案,更改流通用一美元和半美元硬幣的背面設計,並於3天後正式將法案遞交國會。
1973年5月2日,聯邦眾議院小組委員會召集聽證。布魯克斯出席作證,支持根據法案對流通幣設計作有限的更改,但不支持全面變更。除二百周年紀念幣事宜外,她還請國會授權西點金銀儲備處生產美國硬幣,那裡的空間位置已足夠放置舊式硬幣壓製機。布魯克斯不贊成哈特菲爾德的提案,稱硬幣純度不能超過66.7%,否則難以避免囤積。
聽證結束後,國會又提出多項法案,聯邦參議院小組委員會也在6月6日召開聽證會。布魯克斯再次作證,由於有批評指出,只有最不流行的兩種面額變更設計,因此她表示支持重新設計25美分。6月13日,聯邦參議院提出第1141號法案,建議設計二百周年特別版25美分、半美元和一美元流通幣,同時准許西點鑄幣局投產,還根據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建議同意面向收藏家發行含銀量為40%的包銀版新幣。參議院於7月13日通過法案,但其中加入多項修正案,授權美國公民合法擁有黃金,還加上了哈特菲爾德的提案。9月12日,聯邦眾議院也通過類似法案,與參議院法案相比,眾議院的版本沒有任何有關黃金的規定,也沒有授權發行包銀版新幣。
9月19日,兩院議員召開委員會會議,據旁觀者稱,這次會議局面「相當火爆和凝重」。最後產生的法案沒有涉及黃金,但授權更改25美分、半美元和一美元的背面設計來紀念獨立二百周年。三種硬幣的正面設計基本不變,只是所刻年份改成「1776–1976」。根據法案中的規定,所有1975年7月4日之後至1977年1月1日以前生產的這3種硬幣都必須刻上二百周年紀念年份和新設計。
國會指示鑄幣局鑄造4500萬枚包銀硬幣(即1500萬套),並同意西點鑄幣局生產硬幣。25美分、半美元和一美元流通幣繼續採用銅鎳合金打造,內層為銅,外面再包上銅鎳合金。修改後的法案於1973年10月4日在國會兩院通過,總統理查德·尼克松於10月18日簽署,法案生效成為法律。哈特菲爾德的提案及其他參議員的多項類似法案於1975年再次提出,但未能通過委員會關卡,建議發行二百周年2美分紀念幣,以及紀念艾碧該·亞當斯和蘇珊·安東尼的紀念幣法案同樣胎死腹中。西點鑄幣局的投產在解決1974年美分硬幣的短缺問題上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也讓鑄幣局在生產二百周年紀念幣時可以更加靈活。
競賽
1973年10月23日,財政部宣布通過競賽選拔三種硬幣背面設計。任何美國公民都可以遞交作品參賽,可以是草圖、照片或是直徑25厘米的石膏模型。25美分硬幣的設計方案中必須包含「QUARTER DOLLAR」(「四分之一美元」,即25美分)字樣,另外兩種則分別為「HALF DOLLAR」(「半美元」)和「ONE DOLLAR」(「一美元」),比賽的勝出者由財政部長舒爾茨在聽取評審團的建議後選出。此外,背面還必須依據法律規定刻上「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堅合眾國」)和「E PLURIBUS UNUM」(「合眾為一」)字樣。
應布魯克斯之請,國家雕塑學會為比賽選出5位評審,分別是學會主席羅伯特·溫曼(,他的父親是墨丘利10美分硬幣和行走自由女神半美元的設計者阿道夫·溫曼)、康涅狄格州雕塑家阿德萊·哈丁、美國鑄幣局前首席雕刻師吉爾羅伊·羅伯茨、獎章用品公司的朱利葉斯·勞特,以及史密森尼學會錢幣展館館長埃爾維拉·克蘭-斯特凡尼利。
參賽者遞交作品的截止日期起初定在1973年12月14日,但由於能源危機和聖誕郵件延誤的共同影響延遲到1974年1月9日。為了宣傳這場競賽,布魯克斯的行程超過1萬1000公里。截止1月9日,鑄幣局一共收到1萬5000份查詢請求和884件參賽作品。評審團成員及任何受僱於聯邦政府的雕塑家都無權參賽。設計獲得採納的勝出者可以得到5000美元獎金。評審工作原計劃在西點進行,但在截止日期延遲後改在費城鑄幣局進行。
評審團從所有方案中選出12項初步入圍作品,相應設計者每人可以得到750美元獎金。競爭者需要把設計稿製成石膏模型,如果尚未完成,還可以得到協助。
參考文獻
- ↑ 美國建國200週年紀念幣,xu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