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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行政區劃 |
美利堅合眾國的行政區劃由州級行政區、縣級行政區、市級行政區、鎮級行政區組成。美國由50個州,1個直轄特區——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首都所在地),5個島嶼自由邦和十多個其它遠洋小島組成。美國的縣級行政區隸屬於州級行政區,是州級行政區的基本組成單位。市級行政區一般隸屬於縣級行政區,但也有例外,如紐約州的五個縣就隸屬於紐約市(市級行政區)。美國的鎮級行政區一般隸屬於縣級行政區,可以理解為較小的市,在行政上與市平級。按照最傳統的劃分方式,美國本土的49個州可以劃分為九大區域,分別為:新英格蘭,中大西洋地區,東南地區,南方地區,中西部地區,上密西西比-五大湖區,落基山區,太平洋沿岸地區,西南地區。
簡介
美國行政區劃架構為:五十一個州,下設縣和區,在依都會結構下設市、鄉、鎮、村及其他基層政區。除了最初的十三個殖民地外,其他各州依據美國國會法案成為美利堅合眾國的一部份。哥倫比亞特區即為首都華盛頓市,雖然哥倫比亞特區不是一個州,且在眾議院僅有一名無投票權的代表,在參議院則無代表,但是特區居民仍能參與投票選舉總統,在選舉人團中也有投票代表。(2021.4.23(美國國會眾議院當地時間22日表決通過法案,將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設為美國第51個州,相關法案將送往參議院審議。)印第安保留地擁有準獨立地位,雖然各保留地是所在州的一部份,同樣投票選舉州長及必須繳交州稅,但所在州的法令對各保留地則不完全適用。美國海外領地。海外軍事基地。生態保留區或學區之類的准行政區。
評價
美國第一級行政區劃為州,其一級行政區擁有相當的主權。根據聯邦最高法院多項裁定,各州與中央聯邦政府均有司法主權,但中央聯邦政府受到美國憲法的約束,而各州則有相當大的司法主權,但前提是不違反兩項原則:一、其主權不能凌駕於中央聯邦政府及美國憲法;二、其自行制定之州憲法權限不能超過國家整體主權州直屬的機構如統計局、監理所及公衛所等單位,地方政府則為郡,相當於部分國家的縣,通常各郡會在下設不同層級的區劃,在中西部最常見的是設鎮區在某些州,市獨立於鄉鎮,且有時也獨立於郡,如弗吉尼亞州全部的市。市是半自治體,其本質類似古時的城市國家架構,但存在的城市國家僅有摩納哥、聖馬力諾、新加坡和梵蒂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