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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蔭國
圖片來自aboluowang

羅蔭國(1954年|4月|2016年|7月22日),廣東高州市人。1972年7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師。

曾任中共高州市委書記,茂名市委秘書長,茂名市委副書記、市長,2007年4月任茂名市委書記,同年11月當選茂名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年2月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刑拘。他在關押的短短一個月時間之內,交代出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引起茂名官場大地震。2013年7月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金額合計過億而被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其妻鄒繼芳被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後進入廣東陽江監獄服刑,每天加工上千個燈泡

廣東省紀委在通報中稱,在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中,羅蔭國及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1] ,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賄,全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

2016年7月22日,羅蔭國服刑期間因胃癌病逝,終年62歲,其遺體於次日被火化

參考文獻

  1. 陳亞春,its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