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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森海姆車站
圖片來自/wastl-ing

羅森海姆車站(Bahnhof Rosenheim)是德國巴伐利亞東南部城市羅森海姆的中央客運站。並以日均約20000人次的旅客到發量[1]而成為巴伐利亞州第七大鐵路客運站。

作為一個鐵路樞紐,該站將通往霍爾茨基興庫夫施泰因米爾多夫慕尼黑薩爾茨堡鐵路線相互連接在了一起。而1982年建成的羅森海姆曲線則允許在薩爾茨堡至因斯布魯克間通行的奧地利列車繞開車站。

羅森海姆車站於1857年10月31日落成,至19世紀70年代便已極顯侷促,不得不在1876年4月19日向西遷移。此後,車站迅速發展成為通往奧地利意大利的國際交通樞紐。車站毗鄰羅森海姆市中心,可直達內城。它被德國鐵路歸類為二等站,每天約有150班區域和鐵路長途客運在此提供服務。

方位

羅森海姆車站位於羅森海姆市中心的南部。車站大樓面對城市的一側是南蒂羅爾廣場,另一側則是柳特波德街。車站用地向北在慕尼黑街和鑄造坊街的交界處終止。在西部,有慕尼黑街橫跨軌道設施。南部是克萊珀街,那裡設有停車場和小型園圃。在東部,則是鐵路用地橫跨庫夫施泰因街。然而,在德國鐵路的地產表述中(408號集團方針),車站的面積則要廣泛得多。羅森海姆南和羅森海姆東分支點都被納入該運營處所。

歷史

車站的首個前期規劃是1849年由巴伐利亞鐵路建設委員會設想在海利格布魯特的南部一處設施建站,因為該用地可以便宜的價格購入。然而至1850年,市政府對選址提出異議,鑑於在海利格布魯特無法滿足輪船和鐵路之間的貨物轉運,從而難以實現其對扭轉該市固有經濟劣勢的期待。

為此,當約瑟夫·安東·馮·瑪菲於1850年申請了從帕紹至羅森海姆的內河航線特許經營權後,便主張在因河沿岸另覓一處建站地點。1851年,巴伐利亞與奧地利締結國家條約,將由巴伐利亞負責修建曼格法爾河谷鐵路以及通往庫夫施泰因薩爾茨堡的鐵路,但建設方與市政府仍未達成一致。自瑪菲與慕尼黑-薩爾茨堡鐵路協會(München-Salzburger-Eisenbahn-Verein)推動鐵路建設以來,因河附近建站方案的規划進展甚微。1852年,鐵路建設權被移交至國家,因此規劃了兩種方案,以便各方在接下來的幾年中達成協議。事實上,不同的方案距離羅森海姆的地方中心同樣很遠。靠近因河方案的最大缺點是會導致羅森海姆-庫夫施泰因鐵路的長度拉大。與此同時,南部的方案則靠近王家鹽場,從那裡可以輕易與車站相連。[2][3]

1854年4月7日,巴伐利亞國王馬克西米利安二世宣布支持南部方案,結束了爭議。作為補償,從羅森海姆集市將鋪設一條通往車站的道路。鹽場將撥出10000古爾登用於道路建設。由於計劃直至1857年5月才獲得批准,但當地亟需一個臨時車站來迎接曼格法爾河谷鐵路的開通。因此在實際車站往慕尼黑方向數百米遠的羅薩克(Roßacker),一座木製的簡易車站於10月31日投入運營,設有7條軌道。1858年8月5日,通往庫夫施泰因的鐵路通車,至11月13日,臨時車站因實際車站投入運營而關閉。[4][5][6]

羅森海姆車站此時設有六條直通軌道、一個帶運轉車間的移車台,以及北側帶18個機位的扇形機車庫。在車站大樓的東南側,則有一個配備了裝卸軌道、端部裝卸台、側式裝卸台以及貨棚的地方貨場。車站大樓由建築師愛德華多·呂貝爾設計,具有意大利別墅的風格元素,是一座三層磚砌建築,並帶有兩個側翼。站房的底層設有站務室和候車室,上層則為鐵路職工的服務性寓所。車站大樓的軌道一側建有頂篷,而其餘站台均不設頂篷。從車站可沿一條名為「鹽軌」(Salzspur)的專用線通往王家鹽場;從因河也同樣有一條專用線與車站相連。1867年,車站的旅客到發量為100000人次,同年還轉運了約40000噸貨物。

隨着布倫納鐵路通車,車站的運輸量持續增加,巴伐利亞王家政府遂要求進行結構性擴建。車站大樓獲得了300000古爾登用於側樓加蓋,車站南部的軌道設施也得到擴容。另一個扇形機車庫則跟隨於1869年面世,但由於車站範圍內已無空間,它被建在薩爾茨堡方向和庫夫施泰因方向的鐵路岔道之間。然後,對於規劃中的鐵路線,這些措施仍然不夠。高昂的地產購置成本以及周邊的河流阻礙了車站的擴建。鐵路局決定在舊設施的西側設立新址——其費用僅比舊站翻修貴90000古爾登。1871年,慕尼黑-格拉芬-羅森海姆鐵路通車,導致車站的年貨物處理量激增至80000噸。

經濟增長不應受到阻礙,因此車站的改造工程必須立即啟動。1872年4月28日,國家撥出了800000古爾登用於遷址。由於車站的搬遷似乎更為重要,其餘的490000古爾登被用於通往米爾多夫的鐵路。新建車站的工程於1873年4月啟動。1876年4月18日至19日夜間,車站被移到了如今的位置。在完成軌道拆除後,帶有車站大樓的舊車站用地於1878年售予羅森海姆市。以前的車站大樓如今被用作市政廳,而機車庫則成為了羅森海姆機車庫。舊站房與舊車庫自1983年起均被列為文物保護建築。[7][8]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