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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制度是中國專有名詞。

漢字是用於記錄漢語,進行書面交流,傳承民族文化的書寫符號系統[1],也是最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國書法藝術[2]的載體,是中華民族智慧的結晶,它蘊藏着許許多多的文化內涵。

名詞解釋

統計制度是指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在進行統計活動時應遵守的、由一定的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技術性規範。統計制度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統計制度是指統計工作應該遵守的技術性規範。狹義的統計制度僅指統計調查階段應遵守的技術性規範,即統計調查制度。

我國統計調查制度包括國家統計調查制度、部門統計調查制度和地方統計調查制度三個部分。國家統計調查制度由國家統計局制定,或者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統計局制定。部門統計調查制度由國務院各部委等業務主管部門制定。地方統計調查制度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各級政府統計機構制定。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又可稱為政府綜合統計制度。

政府綜合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的分工

政府綜合統計調查和部門統計調查是我國統計工作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從不同的側面反映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發展水平、發展趨勢。

國家統計調查是為了反映全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為黨和國家科學決策和宏觀管理及編制、檢查國家計劃執行情況而組織的全國性的統計調查,調查的範圍較廣,要求調查全國各部門和各地區及其所屬的全部單位或部分單位。地方統計調查是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為滿足本地區的特殊需要,反映本地區特點而組織的地方性統計調查。這類統計調查收集的資料,主要是管理地方經濟和社會,制定地方政策所需要的地區性的基本統計資料。調查的範圍基本上是本地區管轄內的單位。

部門統計調查是指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根據業務技術管理的需要進行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這類統計調查收集的資料主要是為滿足各業務主管部門業務技術管理所需要的數據,專業性較強。調查範圍基本為本部門或本行業管轄的單位。

政府綜合統計調查主要從宏觀經濟層面反映國情國力,為各級政府提供決策所需要的經濟統計數據。

目前,河北省政府統計調查制度主要包括:《地區生產總值核算統計報表制度》、《農林牧漁業統計報表制度》、《工業統計報表制度》等30多項調查制度。

政府綜合統計調查制度的種類

政府綜合統計調查制度可以分為日常統計調查制度和專項統計調查制度。

1.日常統計調查制度

日常統計調查制度是為了解社會經濟發展的一般情況而制定的調查制度,是法律賦予統計的基本任務。目前的日常統計調查制度以行業統計為主,如《工業統計報表制度》等。

2.專項統計調查制度

為滿足黨政領導制定政策、進行宏觀決策和社會各界了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需要,統計部門在完成日常統計工作的同時,還要進行大量的專項統計調查。這類統計調查與日常統計調查相比,具有更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調查內容比較廣泛,調查方式更靈活。

3.普查

除上述兩類調查外,還有普查,如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經濟普查等。

統計調查制度的主要內容

統計調查制度主要由統計調查表、統計分類目錄及統計標準、指標解釋和實施辦法幾部分組成。

1.統計調查表

統計調查表(常稱統計報表)是政府統計部門及政府其他部門向基層單位取得有關資料信息的主要方式。統計調查表根據調查內容和調查對象的不同,可採用表格形式或問卷形式。在目前的統計工作中以表格形式的統計調查表為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按照規定程序批准的統計調查表,必須在右上角標明表號、制表機關、批准或者備案機關、批准或者備案文號、有效期限。」

統計調查表可分為綜合表與基層表。綜合表是統計調查的綜合單位進行整理匯總基層統計數據並報送上級統計機構使用的統計調查表。基層表是基層單位組織填報的統計調查表。統計調查表按報告期限可分為年報和定期報表,定期報表又分為半年報、季報、月報、旬報、周報、日報及一次性調查表等;按調查內容可分為經營業務表、財務狀況表、勞動情況表等。

2.統計標準與統計分類目錄

統計標準是組織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的依據。政府統計制度中的統計標準大多數是國家統計標準,如「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行政區劃代碼」、「企業規劃劃分」等。

統計分類目錄也是一種統計標準,由國家統一制定。統計分類目錄是統計資料採集和分類整理的依據,是分析研究的基礎。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分類目錄,如《工業統計報表制度》中有《主要工業產品產量及銷售與庫存目錄》等等。但是有的行業統計並不使用行業目錄。

3.統計指標解釋

統計指標解釋主要是用於向調查對象說明所調查指標的範圍、含義、具體內容及計算方法。指標解釋以文字描述為主,必要的輔之以公式、表格等方式加以說明。統計指標解釋要求準確、簡潔,它是調查對象正確填報統計調查表的關鍵。

4.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是統計制度的重要組成內容。它包括統計制度的制定部門向調查單位說明制發統計制度的目的、依據、統計制度實施的範圍、執行統計制度時所應遵循的原則、需要注意的問題等內容。如制度中的「總說明」包括制度的實施範圍、統計原則、填報要求等內容;「報表目錄」說明調查表的填報單位範圍、報送時間、報送方式等;「填報說明」明確指標之間的邏輯審核關係。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