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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沙法谷,外文名:JEHOSHAPHAT, VALLEY OF,基督教聖經地名。

《聖經[1]》是猶太教與基督教的共同經典,出於希伯來文kethubhim,意為「文章」,後衍意為「經」;希臘文作graphai,拉丁文作Scripturoe,漢譯作「經」。基督教的《聖經》又名《新舊約全書》,由《舊約》《新約》組成[2]

簡介

這是約珥先知在珥三2、12賦予那將進行最後審判之地的名稱。在這兩節經文中,「約沙法」(意即「耶和華已審斷」)與上帝將審斷(來:s%a{p{at])的句子連起來,因此「約沙法谷」可能像第14節的「斷定谷」一樣,是一象徵審判的名詞,不是當時地理上的名稱。

不少人嘗試判定約沙法谷的位置。有人認為在約珥心目中並沒有什麼指定地點;如約拿單的他爾根把這名翻譯為「審判時作裁決的平原」,狄奧多田(Theodotion)則翻譯為「審判之地」。由於約珥用上「谷」這地理名詞,故此大部分學者以為他指某地點。伊便以斯拉(Ibn Ezra)認為這是指伯利恆以南的比拉迦谷(Valley of Berachah),就是約沙法的部隊摧毀敵人後聚集的地方(代下廿26)。但亞十四卻顯示審判的地點接近耶路撒冷,而根據以諾壹書五十三1,萬民將聚集在欣嫩子谷附近一個深谷,等候審判。猶太教、基督教、回教的傳統,都認為最後審判的地點是在耶路撒冷與橄欖山之間的汲淪谷。因此許多人都葬在那裡,回教人士主要葬在西面斜坡,猶太人則主要在東面斜坡。東面斜坡上一個希羅時代的古墓,被誤稱為約沙法王的墓穴。早在波爾多(Bordeaux)朝聖者(主後333)和優西比烏撰寫 Onomasticon (在論到 'Koilas' 的地方)的時代,約沙法的名字便已與這山谷有關。有人反對這看法,說約珥所用的字是 `e{meq (「廣大山谷」)而汲淪谷則被稱為 nab]al (「溝壑」,撒下十五23)。其他鑑定的地點,包括那由西北面往南伸展、與汲淪谷匯合的「王谷」(撒下十八18;C. F. Keil 和 E. G. Kraeling 如此主張),以及耶路撒冷以西及以南的欣嫩子谷(持這主張的有 G. W. Wade)。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