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緡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算緡為漢代對商人、手工業者及車船所有者按貲財徵收的財產稅,緡謂錢貫,算為計數單位,每緡出算若干。武帝外事四夷、內興功作,財用大屈,乃用桑弘羊之議行算緡,令民自占貲產而稅之,實為抑商益國之政,開後世資產稅之先聲,其意雖善,而其法實苛,為聚斂之嚆矢[1]。
課徵之則
算緡之法,商人緡錢二千而一算,手工業者緡錢四千一算,軺車一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或占不以實者,戍邊一歲而沒其貲。其意在奪富商大賈之贏以佐軍費,與鹽鐵專賣相表里,同為武帝聚斂之具。法立而中家以上莫不有稅,民始知貲財之足以為累,藏富者由是而懼,國用賴以少紓。
影響
算緡行而中家以上大抵破,然國用賴以給。其法以自占為基,奸偽易生,遂啟告緡之風。班固謂楊可告緡遍天下,中產破家者半,可見其酷。漢代算緡雖非恆制,而後世戶調、資產稅皆承其意,為中國古代以貲定稅之重要一脈。論者謂算緡雖權一時之急,而開告訐之路、傷敦厚之風,其遺患有不止於財用者,後王所當深戒。
意義
算緡之興,起於國用迫蹙而商賈饒衍,欲奪其贏以濟公。其法以貲為稅,視後世之資產稅為早,立意非不善。然自占無稽,告緡踵起,民相猜忌,風俗以薄。由算緡而觀,理財之急,固不可緩,而所以取之之道,尤不可不慎。法峻則民危,法疏則利漏,惟核其實、平其則,使富者任其分而免於告訐,然後國用足而民風和,此萬世之通義也,由算緡而觀,理財之急固不可緩,而所以取之之道尤不可不慎。法峻則民危,法疏則利漏,惟核其實、平其則,使富者任其分而免於告訐,然後國用足而民風和。以貲定稅,其意非不善,要在立信於民,而毋啟相猜之路也,以貲定稅,肇於漢武,而後世資產之徵皆沿其意,然自占無稽,則弊生於告訐,故立法貴信、貴簡,使民知賦有常經,而後可久行而不擾,此萬世之明訓也[2]。
參考資料
- ↑ 以社科力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國社會科學網,2026-08-06
- ↑ 從"裁厘加稅"看晚清財政央地關係,中國稅務報,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