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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稟父母·寄銀還債濟人》選自《曾國藩家書》。《曾國藩家書》是曾國藩的書信集,成書於清19世紀中葉。
《曾國藩家書[1]》章節目錄:《修身篇》、《勸學篇》、《治家篇》、《理財篇》、《交友篇》、《為政篇》、《用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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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男在四川,於十一月廿日返京,彼時無折弁回南,至十二月十六日始發家信,十二月除夕又發一信,交曾受恬處,受恬名興仁,善化丙子舉人,任江西分宜縣知縣,上年進京引見,正月初四日出都,迂道由長沙回江西;男與心齋各借銀一百兩,與渠作途費,男又托渠帶銀三百兩,系藍布密縫三包,鹿膠二斤半,阿膠二斤,共一包,高麗參半斤一包,荊七銀四十兩一包,又信一封,交陳宅,托其代為收下,面交六弟九弟,大約二月下旬可到剩受恬所借之銀百兩,若在省能還更好,若不能還,亦不能急索;俟渠到江西必還,只訂定妥交陳宅,毋寄不可靠之人耳,若六月尚未到,則寫信寄京,男作信至江西催取也。 廿二夜,男接家信,得悉一切,欣喜之至!祖父大人七旬晉一大慶,不知家中開筵否?男在京僅一席,以去年慶壽故也,祖母大人小恙旋愈,甚喜!以後斷不可上樓,不可理家事,叔父大人之病,不知究竟如何?下次求詳書示知,男前次信回,言付銀千兩至家,以六百為家中完債及零用之費,以四百為饋贈戚族之用,昨由受恬處寄歸四百,即分送戚族可也,其餘六百,朱嘯山處兌錢百三十千,即除去一百兩,四月間再付五百回家,與同鄉公車帶回,不同縣者亦可男自有斟酌也。 男自四川歸後,身體發胖,精神甚好,夜間不出門,雖未畜車,而每出必以車,無一處徒步;保養之法,大人盡可放心,男婦及孫男女皆平安,本家心齋,男待他甚好,渠亦凡事必問,男所作詩賦,男知無不言。馮樹堂於正月十六來男寓住,目前渠自用功,男盡心與之講究一切,會試後,即命孫兒上學,每月修金四兩。郭筠仙進京,亦在男處住,現在尚未到,四川門生,已到四人,二月間即考國子監學正。 今年正月初三,下詔舉行恩科,明年皇太后萬壽,定有覃恩,可請誥封,川國所最為切望者也,去年因科場舞弊,皇上命部議定,以後新舉人到京,皆於二月十五複試;倘有理文荒謬者,分別革職停科等罰,甚可懼也!在京一切,男自知慎,余容續陳,謹稟。(道光二十四年正月正月廿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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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曾國藩《曾國藩家書》 |
作者簡介
曾國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漢族,初名子城,字伯函,號滌生,宗聖曾子七十世孫。中國近代政治家、戰略家、理學家、文學家,湘軍的創立者和統帥。與胡林翼並稱曾胡,與李鴻章、左宗棠、張之洞並稱「晚清四大名臣」。官至兩江總督、直隸總督[2]、武英殿大學士,封一等毅勇侯,諡曰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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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曾國藩家書》為我們揭示的6點人生感悟,看完太受益了 ,搜狐,2019-09-23
- ↑ 當直隸總督遇上兩江總督 他們誰更厲害一些,搜狐,20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