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故事·莫泊桑短篇小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真的故事》是法國作家莫泊桑寫的短篇小說。
原文
一陣大風在外面吼着,一陣狂呼而疾卷的秋風。一陣掃盡枝頭枯葉送它們直到雲邊的那種風。
那些打獵的人吃完了他們的晚飯,卻都沒有脫掉他們的長統皮靴,滿面緋紅興致勃勃。他們都是諾曼底省的一些半貴族半鄉紳而又半務農的人,家境富豪,身體壯健,氣力可以擊斷那些在集市里蹲着的牛的雙角。他們在艾巴鄉的村長白龍兌爾老闆的山場裡,打了一整天的獵,現在他們正在那個別墅般的田莊裡圍着一張大桌子吃東西——那田莊的主人就是他們的東道主。他們像吼着一般說話,像野物嗥着一般大笑,像蓄水池一般喝酒,伸長了腿子,肘拐撐在桌布上面,眼睛在燈光下面睜得大而有神,身體被一座向天花板吐出血色微光的大火爐烘得火熱;他們所談的都是打獵和獵狗。但是半醉了的他們,已經到了心中別有所思的時候,所以全體都用眼光去追逐一個用發紅的指尖兒托着那些滿盛着食物的大盤子的強壯女人。忽然,一個喜歡吵鬧的姓塞菇爾的大漢子——這個人從前本研究那種做教士的學問,現在卻成了獸醫,給本地附近各戶診治家畜——他高聲說:「了不得,白龍兌爾老闆,您有一個無可非議的女傭人。」於是一陣哈哈的笑聲爆發了。這時候,一個除了名而為酒所困的貴族衛侖多先生提起嗓子說:「我從前和這樣一個女孩子有過一種奇異的故事;哼,我應當說給大家聽。每次我想到她,就叫我記起麋兒扎——那是一條雌狗,我從前賣給何宋內子爵的,但是只要有人放開它,它總要回來,可見它不能離開我。後來我生氣了,便央求那位子爵用鏈子拴住它。後來你們可知道它怎樣嗎?那個畜生?它竟因為悲傷送了命。
不過現在不說它了,還是回到我那女傭人身上。故事是這樣的:
那時候,我有二十五歲,沒有成家,住在我自己那個在好鄉的別墅里,你們知道,一個人年輕有錢而晚飯後又無事可做的時候,眼睛就要四處尋東西了。
不久,我發見一個在戈鄉的兌布多先生那裡做事的年輕人。白龍兌爾,你本來認識兌布多呀,簡而言之,那個小家子女兒很叫我發狂,以致某一天我跑了去找她的東家,向他提出一件交 易。倘若他把他的女傭人讓給我,我就把他想了兩年的那匹黑馬賣給他。他和我握手:「彼此兩無異言!衛倉多先生。」交 易做成了:那個小女人到我別墅里來了,我親自牽了那匹馬到戈鄉去,作三百法郎讓給了兌布多。
在初期,這件事便利得像輪子一般。誰也沒有疑慮到什麼,僅僅從我的口味上說來,薔薇有點過於愛我,你們知道,那孩子不是那種不三不四的人;她在血脈里大概有些與眾不同之處,而凡是和東家鬧花樣的女傭人總有點這樣。
總而言之,她真崇拜我,這就是那些小狗的稱呼和種種溫 存親熱的字眼和事情給我的看法。
我自己盤算過:「這件事頂好是不要維持太久,否則我要上當!」但是我不是容易上當的,我不是那些用兩個吻便可以迷得住的人。末了,當她向我通知說她懷孕了的時候,我早已注意了。
這簡直像是有人在我胸脯上噼啪放了兩槍。她呢,她吻了又吻我,笑着,舞着,她發痴了,有什麼話說!當天我什麼話也沒有說;但是到了夜晚,我便推敲起來。我想:「事情發生了;但是應當拿出手段來,割斷那根線,時候正好。」你們可懂得,那時候,我父母都住在巴侖鄉,我姐姐伊士拔侯夫人住在羅貝克,離好鄉不過十多里路,真是沒有法兒開玩笑的。
但是我怎樣給自己解圍呢?倘若她離開我那裡,便有人會動疑,於是就有人會來饒舌,倘若我留下她,不久便有人會看見她的大肚子,並且我不能夠就是這樣放掉她。
我和我舅舅克勒德邑侯爵談起這件事,這本是一個見多識廣的老江湖,我並且向他徵求意見。他泰然答覆我:
「應當嫁掉她,好孩子。」
我一下跳起來:
「嫁掉她,舅舅,但嫁給誰?」
他從容地聳着雙肩:
「您願意嫁給誰,這是你的事,不是我的啊。一個人只要不笨總可以找得着。」
我把這篇議論想了七八天之久,結果我自己對自己說道:
「他畢竟有道理,我的舅舅。」
後來我開始挖空心思地思索起來;某一天晚上,我和一個在本地做推事的人吃晚飯,他對我說:
「波梅爾老婆子的兒子,新近又鬧了一個笑話;他的結局將來定不會好,這個孩子。可見遺傳的力量很大。」
那個姓波梅爾的老婆子本是一個老光棍,她的青年時代本使人垂涎。一個法郎便可以使她賣掉她的靈魂,她兒子的壞勁兒更可以想見。
我走去找她,並且從容地使她明白那件事。
我真窘於答覆,因為她竟陡然問我:「您對於那個女孩子,能夠給她一些什麼東西?」
她真是狡猾,那個老婆子,但是我也不笨,我早就預備妥當了。
我剛好有三塊丟在沙司鄉附近的地,那些地本來屬於我在好鄉的三個莊子。那些莊稼人永遠嫌其過遠,我早就收回了那三塊面積一共六畝的田,末了因為那些莊稼人又來嚕囌,我便在每個佃約里免了他們應當繳的雞鴨之類。這樣一來簡直算是丟了。所以我那時候便在鄰近買了一點兒地,在上面造了一所小房屋,兩者共花了我一千五百法郎,所以我算組成了一樁沒有花多錢的小產業,於是我就拿它給這女孩子做生活基金。
那老婆子說這產業是不夠的?但是我也不讓步,結果我們就毫無結果而散。
第二天一大早,她的兒子便來找我。說到他的面貌我真不大記得。我看見了他,我更放心了,因為若是在鄉下人之中看來他並不算壞;不過卻真像一個很狡猾的人。
他隨隨便便地談起那樁事,如同他新近買了一條母牛似的。等到我們談好了之後,他要看看那份產業,於是我們便穿過田裡動身去看。那光棍竟叫我在那裡足足蹲了三個鐘頭,他量過寬窄,又拾些土塊兒在手裡打散,儼然像是害怕看錯了貨色。那房屋的頂還沒有蓋好,他堅決不要茅草做頂,非蓋石板不行,因為這樣可以少要一些修理!
隨後他向我說:「但是家具呢,那是要由您給的。」
我反駁道:
「不行,拿一座田莊給您,已經很不錯了。」
他冷笑着說:
「我相信是不錯了,一座田莊和一個孩子。」
我不由臉紅起來,他說:
「大家想想吧,您可以給一張床 ,一張櫃,三把椅子和一套吃飯用的東西,否則就什麼也不必干。」
我承認了這一層。
於是我們便又上了回家的道兒,他那時還沒有一個字談到那女孩子身上。但是忽然用一種狡猾而又不好意的神氣問:
「但是,倘若死了,這產業又歸誰呢?」
我說:
「那末,自然歸您。」
他從一大早就想知道的事都在這裡了。立刻他用一種滿意的動作同我握手,我們算是談妥當了。
唉!說起我叫薔薇打定主意,那就真叫我頭疼。她倒在我腳跟前嗚咽起來,並且重複地說:「您來給我提議這件事!您!您!」經過了七八天,她始終抗拒,無論我怎樣苦勸和怎樣哀求。女人真是笨,一旦產生了愛情,她們就什麼也不明白了,世上沒有可以自恃的聰明,愛情先於一切,一切為的是愛情!
結果,我終於生氣了,並且以要推她出去來恐嚇。她算是才慢慢地讓步,條件就是要我允許可以不時來看我。那一天到了,我親自引她到教堂里去,敬神和喜酒種種費用都是我出的,總而言之,我漂亮地辦了一切的事,隨後我告別了,走到杜爾乃,在我哥哥家裡住了半年。等我回來的時候,我才知道她每星期必來探聽我的消息。到家不到一點鐘,便看見她抱着一個孩子走進來了。看見那小傢伙真叫我難受,你們可以相信我的話啊!大概我還吻過那孩子。
至於那個娘呢,簡直是一所破房子了,一副枯骨了,一個影子樣的東西了,又老又瘦。婚姻於她真沒有好處!我機械地問她:「你日子過得好嗎」
於是她的眼淚像泉水般湧出來,淚不成聲地哭着,末了,她高聲說:
「我不能夠,我不能夠丟開您,現在,我情願死,再不願活了!」
她發瘋似地給我鬧了一大陣,我盡力安慰她,並且送她直到柵欄門外。
事實上,我聽見有人說她的丈夫打她,她的婆婆虐待她,那個老鴟。
兩天之後,她又來了。她抱住了我,她在地上打滾。
「請您殺了我吧,我到底不想回去。」
這完全是麋兒扎要說的話呀,倘若它能夠說!
這樣的弄法漸漸叫我頭疼了;我終於又躲了半年。等我回了家……等我回了家,我才知道她在三星期前死了,以前,她每逢星期日必定回來……始終像麋兒扎一樣,那孩子在八天之後也死了。
至於那丈夫,狡猾的光棍,卻襲承了遺產,仿佛他從此很得法,現在他做了村裡的自治委員。
隨後衛侖多先生一面笑一面說:「這沒有關係,他的幸運是我造成的。」
末了,那獸醫塞茹爾先生端着那盅燒酒送到嘴邊,一面莊重地下了結論:
「無論你們要怎樣,但是這樣的女人是惹不得的。」[1]
作者簡介
莫泊桑(Maupassant,G.D,1850~1893)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文學成就以短篇小說最為突出,有世界短篇小說巨匠的美稱。他擅長從平凡瑣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義的片斷,以小見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實。他的短篇小說側重摹寫人情世態,構思布局別具匠心,細節描寫、人物語言和故事結尾均有獨到之處。除了《蠻子大媽》這篇短篇小說外,莫泊桑還創作了包括《羊脂球》(1880)、《一家人》(1881)、《我的叔叔于勒》(1883)、《米隆老爹》(1883)、《兩個朋友》(1883)、《項鍊》(1884)等在內的一大批思想性和藝術性完美結合的短篇佳作。莫泊桑的長篇小說也達到比較高的成就。他共創作了6部長篇:《一生》(1883)、《俊友》(又譯《漂亮朋友》,1885)、《溫泉》(1886)、《皮埃爾和若望》(1887)、《像死一般堅強》(1889)和《我們的心》(18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