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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詩(蘇軾)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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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詩》

作品名稱:《琴詩》

創作年代:北宋

文學體裁:七言絕句

作者:蘇軾

《琴詩》是北宋蘇軾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此詩僅用兩句反問,說明離開人的彈奏,琴本身不能發聲;離開彈奏工具;人的指頭也不能發聲。只有當人的指頭作用於彈奏工具琴時,才會發出悅耳動聽的音樂。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重要的哲學命題,即世間萬事萬物都是互相依存的。人不能離開物,物更不能離開人。人和物的有機結合,才能創造生活,創造世界。全詩簡單明了,言簡意賅,反映了宋代哲理詩的主要特點 。

原文

譯文

如果琴上有聲音,放在箱中為何不響;

那如果聲音是從手指上發出,為什麼人們不在手指上聽呢?[2]

賞析

這首詩講了一個彈琴的道理:一支樂曲的產生單琴不行,單靠指頭也不行,還要靠人的思想感情和技術的熟練。琴不難掌握,指頭人人有,但由於人的思想感情和彈琴技術的差異很大,演奏出來的樂曲是否悅耳可就大不一樣了。詩里用了兩個提問,讓讀者去思考。其實這是一個複雜的美學問題:產生藝術美的主客觀關係。[3]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縣)人。北宋文學家、知名畫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與其父洵、弟轍,合稱「三蘇」。他幼年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己又刻苦學習,青年時期就具有廣博的歷史文化知識,顯露出多方面的藝術才能。枕頭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考進士時,主司歐陽修見其文章連稱「快哉!快哉!」1059年任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

英宗即位,任大理寺丞。神宗時,任太常博士、開封府推官,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為杭州通判,改知密州、徐州湖州。元豐二年(1079年),御史台有人摘引其非議新法的詩句,以「訕謗朝政」罪名入獄,即所謂「烏台詩案」。出獄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五年後,改任汝州團練副使。哲宗即位司馬光等舊黨執政,他復為朝奉郎,任登州知州、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充任侍讀,又因與司馬光等政見不合,請求外任,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後任兵部尚書兼侍讀、端明殿這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守禮部尚書。元祐八年(1093年)新黨再度執政,他以「譏刺先朝」罪名,貶為惠州安置、再貶為儋州(今海南省儋縣)別駕、昌化軍安置。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1101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卒於常州,諡號文忠。[4]

視頻

琴詩

參考資料

  1. 蘇軾《琴詩》賞析, 瑞文網,2018-02-07
  2. 琴詩, 古詩文網,
  3. 琴詩, 詩詞名句網,
  4. 江城子·密州出獵 (宋 蘇軾), 學習網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