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標準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環境標準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科技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環境標準(environmental standards)是為了防止環境污染,維護生態平衡,保護人群健康,對環境保護工作中需要統一的各項技術規範和技術要求所做的規定。具體講,環境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人民健康,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目標,根據國家的環境政策和法規,在綜合考慮本國自然環境特徵、社會經濟條件和科學技術水平的基礎上,規定環境中污染物的允許含量和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數量、濃度、時間和速度、監測方法,以及其他有關技術規範。環境標準還可以按不同的角度與層次分為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行業標準。
作用
環境標準是保護社會物質財富和促進生態良性循環,對環境結構和狀態,在綜合考慮自然環境特徵、科學技術水平和經濟條件的基礎上,由國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技術規範,是國家環境政策在技術方面的具體體現,是執行各項環境法律的基本依據。
環境標準是監督管理的最重要的措施之一,是行使管理職能和執法的依據。也就是處理環境糾紛和進行環境質量評價的依據,是衡量排污狀況和環境質量狀況的主要尺度。
1、國家環境保護法規的重要組成部分;
2、環境保護規劃的具體體現;
3、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的技術依據;
4、環境保護科技進步的動力;
5、環境評價的準繩;
6、引導投資的方向。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