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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又稱《李氏焚書》。中國明代哲學著作。李贄著。初刊於1588年。作者後又作《續焚書》(也稱《李氏續焚書》),初刊於1618年。中華書局於1960、1961年分別重新校點出版,1975年又據明顧大韶編《李溫陵集》本作了校改、增補,合為一冊出版。
內容簡介
本書主旨是批判明代占統治地位的儒家傳統說教,懷疑、批判程朱理學,抨擊時弊。在社會政治思想上,勇敢地批判了封建專制制度、程朱理學和封建禮教,斥責官僚地主階級的當權者和理學大師是陽為道學,陰為富貴,被服儒雅,行若狗彘的衣冠禽獸,揭露他們如狼似虎,魚肉百姓的罪行,認為程朱的「存天理,滅人慾」的虛偽說教是腐朽地主階級當權者為己辯護的工具;否認孔丘是聖人,認為孔丘亦是庸眾人類,儒家經典不是萬世至論,批評韓愈製造的孟軻死後道不得其傳的儒家道統是「大謬」,批評程朱宣揚的「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觀點,讚揚婚姻自主,寡婦再嫁;在哲學上,反映了其由樸素唯物主義向主觀唯心主義轉化的過程,認為人們的道德、精神與其物質生活有一定聯繫,提出吃飯穿衣即人倫物理的命題。但作者40歲以後,開始接觸和接受王守仁的主觀唯心主義。認為自然界是我「妙明真心」中的一點物相,主張山河大地就在一念之中和是真心中的顯現物,而山河大地又離不開「清靜本原」這種超感覺的精神性的東西,堅持唯心論的先驗論,認為天下人之知是與生俱有的,無一人不生知,無一物不生知,亦無一刻不生知,人人皆可為聖;本書在一定程度上認識到善惡等之間的對立統一,認為善與惡對,猶陰與陽對,剛與柔對,男與女對。提出「有兩則有對」的矛盾對立統一的命題,主張治國應因時而變,世無定時,我無定術,不蹈故襲,不踐往跡,人們的議論、見解要因病發藥,隨時處方,有為而發,等等。本書對當時官方哲學和腐朽當權者的揭露批判,曾觸怒了統治階級,遭到明清統治者的毀禁,但它仍流傳不絕。對後世進步思想家懷疑、反對封建正統思想和批判封建專制制度,曾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作者簡介
李贄(1527—1602),中國明代思想家。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取名贄。號卓吾,又稱宏甫,別號溫陵居士,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26歲時中舉,後曾任國子監博士、禮部司務、雲南姚安知府等職。具有頑強叛逆精神,曾棄官著述講學。被統治者視為異端,下獄遭迫害而自殺。泰州學派的繼承者。一生著述盈車,主要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續藏書》等。其中,《焚書》6卷,《續焚書》5卷。
工具書的分類
工具書[1]按內容分有綜合性的、專科性的;按文種分有中文的,外文的;按編輯體例與功用分有辭書、類書、政書、百科全書、年鑑、手冊、書目、索引、文摘、表譜、圖錄、地圖、名錄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