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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年鄉鎮企業家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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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青年鄉鎮企業家協會成立於1988年5月,是由全省企業經營管理界業績卓著的年輕知名人士和相關團體自願結成的省級非營利性聯合型社會組織,具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1],是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湖南省青年聯合會以及湖南省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

協會簡介

協會接受共青團湖南省委的業務指導,接受湖南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會址設在湖南省長沙市。湖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2]、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積極倡導以「產業報國」為核心的企業家精神和企業家文化,以「服務會員、服務市場、服務湖南經濟建設」為宗旨,團結和引導湖南青年企業家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奮發進取,建功立業。

協會自成立以來,以貫徹落實黨和政府的號召為出發點,通過行業規範與行業服務,積極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會員企業的落實,幫助會員企業不斷適應市場變化,服務湖南經濟建設,並逐步建立起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湖南青年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評薦機制,加快建設我省職業企業經營管理者市場。同時,不斷建立健全自身可持續發展機制,指導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開展工作,定期開展各類表彰活動,推介協會典型,擴大協會影響,樹立協會良好形象。

近年來,協會在省委省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關心支持下進一步發展壯大,目前已擁有團體會員16個,個人會員500多人,市州協會會員2000多人。團體會員主要是各市州及省直青年企業家協會;個人會員都是素質較高、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青年董事長或總經理。會員遍布全省各地以及各個行業,從事不同規模和不同所有制形式企業的經營管理,是我省企業界一支朝氣蓬勃、充滿希望的生力軍。

站在新的起點,湖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將繼續發揚「服務」與「建設」兩面旗幟,在推動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中促進會員交流,加大服務力度,加強企業文化研究,強化自身建設,更加廣泛地團結引導廣大青年企業家紮實工作、開拓進取、不斷創造出無愧於時代的新業績,為推進湖南「四化兩型」建設、實現「科學發展、富民強省」的戰略目標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協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湖南省青年企業家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是全省性的青年企業家的群眾組織,是共青團聯繫青年企業家的橋樑和紐帶,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是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湖南省青年聯合會、湖南省企業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的中文簡稱為:湖南青企協;英文譯名為:Hunan Young Entrepreneurs』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為:HunanYEA。

第三條 本會的會址設在湖南省長沙市,網址是:

第四條 本會宗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服務黨政工作大局,服務青年企業家成長發展,充分履行溝通交流、促進發展、維護權益等職能,引導青年企業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實踐中成長成才、建功立業。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1、開展培訓、交流、諮詢、研討等活動,幫助青年企業家提高綜合素質,培養、表彰、宣傳優秀青年企業家典型,促進青年企業家隊伍健康成長;

2、幫助青年企業家加強與政府部門、科研院校的聯繫,為青年企業家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術、資金等服務;

3、舉辦經貿考察協作活動,促進青年企業家之間的經濟協作;

4、組織青年企業家與兄弟省、市、自治區、港澳台地區和國外的有關團體、企業家尤其是青年企業家進行合作交流;

5、反映青年企業家的意願,維護青年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6、指導各級地方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本會的業務主管單位是共青團湖南省委。

本會的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是湖南省民政廳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實行屆期制。

第八條 個人會員入會條件:

1、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高的科學文化素養和經營管理才能;

2、自願遵守協會章程,熱心協會工作,積極為協會事業發展做出貢獻;

3、誠實守信,合法經營,照章納稅,企業社會形象良好;

4、企業應建立共青團組織;

5、在湖南省境內的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機構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的中國公民或長期在湘工作的外籍人士;

6、年齡不超過45周歲;

7、所在企業年產品銷售收入達到或相當於500萬元以上規模,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業績突出,企業規模和企業綜合效益在本地區或本行業有較大影響。

第九條 個人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1、推薦。一名擔任常務理事職務以上的會員或團體會員推薦;

2、考察。向本會秘書處提交《會員登記表》,由秘書處進行考察;

3、審批。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

4、入會。本會秘書處向新會員頒發會員證、會徽,建立會員檔案。

第十條 個人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在本會內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第十一條 個人會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

2、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維護本會的聲譽;

4、按本會規定交納會費;

5、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第十二條 個人會員年齡超過45周歲即自動退會,成為榮譽會員;榮譽會員不需向本會交納會費,但可以繼續享有本會提供的相關服務。

第十三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的各市(州)、省直和有關行業的青年企業家協會組織,經同級團組織同意後,均可申請入會,經本會會長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後,成為團體會員。

第十四條 團體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2、接受本會提供的各種服務;

3、對本會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團體會員的會長、秘書長分別擔任本會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團體會員認為有必要變更席位常務理事、席位理事時,須向本會秘書處提出替補申請並報會長辦公會議批准;

5、可按要求推薦本會理事、常務理事人選。

第十五條 團體會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3、維護本會聲譽;

4、積極向本會推薦個人會員;

5、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前,須事先與本會秘書處協商並經本會秘書處批准;

6、團體會員的個人會員須在本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六條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都有退會的自由,退會前應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會長辦公會議確認。退會後的個人會員應交回會員證。

個人會員在當年度內不繳納當年度會費或一年不參加本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不享受榮譽會員待遇。

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經本會秘書處審核,會長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參考文獻

  1. 法人資格怎麼確定,找法網,2021-12-03
  2. 關於憲法的這些知識,你知道嗎?,搜狐,20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