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犯人發配寧古塔的原因
寧古塔 |
清朝的犯人發配寧古塔的原因寧古塔位於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長汀鎮古城村,是中國清代統治東北邊疆地區的重鎮,是清代寧古塔將軍治所和駐地,是清政府設在盛京(瀋陽)以北統轄黑龍江,吉林廣大地區的軍事、政治和經濟中心。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清朝為何流放罪犯到寧古塔.[1]
許多清朝歷史劇中,我們經常會聽到不同時期、不同皇帝動怒時的一句經典台詞:將某某發往寧古塔,永世不得入關!那麼,何為寧古塔?寧古塔又在何處?
其實,寧古塔不是「塔」,而是一個城名,是一個清朝時期的關外流放罪犯場所。舊城在今黑龍江省安寧縣西海林河南岸舊街鎮。寧古塔屬邊遠地區,舊時,這裡環境惡劣,氣候異常,寸草不生,五穀不長,很適合罪犯改造。即不是塔,而為何又稱為「塔」呢?相傳,清皇族的遠祖兄弟六個,曾居住於此。滿語謂六為「寧古」,個為塔,古稱「寧古塔」。
把罪犯流放到寧古塔,有兩層含義:一是懲惡與揚善,讓犯了罪的人背井離鄉受盡磨難,到關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風沙洗滌。
二是為清皇族的老家「增磚添瓦」。清時,全國偏遠落後的地區有的是,可清王朝為什麼不把罪犯流放到其他地方改造,而首選寧古塔呢?意圖很明顯,那就是寧古塔是滿族的發源地,是清皇族的老家。罪犯來到這裡不僅要開荒種地,修橋築路,改變清皇族老家的面貌,而且還要忍飢挨餓,為當地官員、滿人當牛做馬,淪為家奴,以顯示祖上的榮耀。
歷史上的罪犯流放最早起源於五代後晉天福年間,到了清代有了較大發展,逐步健全了罪犯流配製度,設置了多處罪犯流放點。順治初年,已制定了大清律,對罪犯的'流放作了詳細規定,主要是流放人員的起因、種類,流放人員的刑期,流放人員的生活等。
乾隆初年公布的《大清律例》規定:「強盜免死減者,行劫數家止首一家者,伙盜供出首盜即時拿獲者,偷盜墳墓二次者……具僉發寧古塔等處。」發往寧古塔的罪犯,一般以10年為期,然後考察他的現實表現,如能悔過自新,改惡從善,又情願回原籍者准予回籍。但如果被判處無期徒刑,將永遠不得入關,除非皇上特批。
根據《中國通史》、《清史稿》等史書記載,發遣到寧古塔的罪犯,除了平民百姓和旗人外,還有朝廷大臣。順治十二年(1655年)吏科副給事官彭長庚,一等子爵許爾安因上疏稱頌睿親王多爾袞,並要求為多爾袞平反昭雪,並恢復爵號。皇上將此事交給大臣們密議,密議結果,判處二人死刑。但皇上念其二人曾有功於朝廷,便下召免死,流放到寧古塔。
清朝期間,發配到寧古塔的「名門望族」也不計其數。康熙年間,轟動朝野的戴名世《南山集》案、方孝標《滇黔紀聞》案,先後涉及三四百人,包括康熙的寵信江蘇巡撫張佰行、名人志士方苞等許多無辜人員受到株連。康熙看過奏摺後,認為涉案人太多,有些惻然。再過一個多月就是他的六十大壽了,他也想討個吉利。據此判決,只斬戴名世一人,並未罪及家人。對方孝標,因其已過世,並未深究,只是將其子及家人一併發往寧古塔。
由此可見,寧古塔並非我們想象的那麼簡單,其中有很多講究,這流放原本是一件壞事,但是如果流放的地點是寧古塔那頓時意義就不一樣了,反而是為自己家增了光。這滿族的習慣還真是奇特,不過通過篇文章,我們對寧古塔的了解是不是更深了一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