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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阮元傳

清史稿·阮元傳出自《清史稿》,此書是中華民國初年由北洋政府設館編修,記載了清朝歷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書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紀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傳三百一十六卷,以紀傳為中心。所記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下至1912年清朝滅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歷史。[1]

目錄

原文

阮元,字伯元,江蘇儀征人。乾隆五十四年進士,召對,上喜曰:「不意朕八旬外復得一人!」嘉慶四年,署理浙江巡撫,尋實授。海寇擾浙歷數年,沿海土匪勾結為患。元徵集群議為弭盜之策,造船炮,練陸師,杜接濟。五年夏,寇大至,元赴台州督剿,請以定海鎮總兵李長庚總統三鎮水師,並調粵、閩兵會剿,浙洋漸清。十年,元丁父憂去職,十二年,服闋,授兵部侍郎,復命為浙江巡撫。元兩治浙,多惠政,平寇功尤著雲。 方督師寧波時,奏請學政劉鳳誥代辦鄉試監臨,有聯號弊,為言官論劾,遣使鞫實,詔斥徇庇,褫職,予編修,在文穎館行走。累遷內閣學士,遷工部侍郎,出為漕運總督。 二十二年,調兩廣總督。先一年,英吉利貢使入京,未成禮而回,遂漸跋扈。

元增建大黃滘、大虎山兩炮台,分兵駐守。迭疏陳預防夷患,略曰:「英吉利恃強桀驁,性復貪利。宜鎮以威,不可盡以德綏。彼之船堅炮利,技長於水短於陸。定例外國貨船不許擅入內洋,儻違例禁,即宜隨機應變,量加懲創。各國知彼犯我禁,非我輕啟釁也。」終元任,兵船不至。道光六年調雲貴總督滇鹽久敝歲絀課十餘萬元劾罷蠹吏力杜漏私鹽井衰旺不齊調劑抵補逾年課有溢銷酌撥邊用騰越邊外野人時入內地劫掠,而保山等處邊民曰傈僳,以墾山射獵為生,可用,乃募僳僳三百戶屯種山地,以御野人,即以溢課充費,歲有擴充。野人畏威,漸有降附者。二十九年卒,年八十有六,優詔賜恤,諡文達。 (節選自《清史稿•阮元傳》)

譯文

阮元字伯元,江蘇儀征人。乾隆五十四年考中進士,皇上召見阮元,讓他回答有着政事、經義等方面的問題,(「召對」結束後)皇上高興地說:「想不到朕八十歲以後又得到一個人才。」嘉慶四年,阮元代理浙江巡撫,不久正式擔任此職。(當時)海盜襲擾浙江沿海已經很多年,並且與沿海土匪相互勾結成為禍患。阮元徵求、收集大家的意見制定了消滅海盜的策略,建造船隻大炮,訓練陸上軍隊,杜絕對海盜的支援。嘉慶五年夏天,海寇大舉襲擾,阮元趕赴台州督軍征剿,請求(朝廷)讓定海鎮總兵李長庚統一指揮三個鎮的水師,同時調遣廣東、福建的軍隊聯合剿匪,浙江沿海一帶的洋面慢慢變得清靜。

嘉慶十年,阮元遭逢父親喪事而離職守孝。嘉慶十二年,阮元服喪期滿,被任命為兵部侍郎,(後來)再次受命擔任浙江巡撫。阮元先後兩次治理浙江,有很多德政,(其中)平定海寇的功績尤其突出。當年阮元在寧波督師征剿盜匪時,上奏朝廷請求由浙江學政劉鳳誥代替他擔任浙江鄉試的監臨(「監臨」負責鄉試監察工作,一般由主要官員擔任)一職,(鄉試時)發生了串聯舞弊的事件,阮元被諫官彈劾,進行派使臣來調查審訊,從實了案情,皇上下詔斥責阮元徇私包庇,剝奪了阮元的職務,讓他改任編修,在文穎館(「文穎館」指朝廷編纂館。乾隆下令編《皇清文穎》,嘉慶下令編《續皇清文穎》,故名)參與相關工作。多次升遷後擔任內閣學士,(又)調任工部侍郎,(後來)調出京城擔任漕運總督。嘉慶二十二年,調任湖廣總督。(在他任湖廣總督的)前一年,英國前來進貢的使臣到達京城,沒有完成(朝見皇上的)禮儀就回去了,於是(英國人)逐漸地蠻橫無禮起來。

阮元(到任後)擴建大黃滘、大虎山兩處炮台,分別派兵把守。他連續上疏陳述要提前防備外國人引發的禍患,主要內容為:「英吉利依仗國力強大桀驁不馴,其本性又貪圖利益。應當用威力鎮住他們,不能完全用恩德來安撫。他們的艦船堅固,大炮厲害,在作戰技能方面擅長海戰而不善於在陸地作戰。按慣例外國的貨船是不許擅自進入內海的,如果違反例行的禁令,我們就應該隨機應變,適當加以懲戒。各國也會知道是他們違反了我國的禁令,不是我國輕率地挑起事端。」一直到阮元任職結束,外國的兵船沒敢來。

道光六年,阮元調任雲貴總督,雲南鹽政久已衰敝,每年虧空鹽稅達十多萬,阮元彈劾罷免了貪污的官吏,全力杜絕鹽政的漏洞和走私,(各地)鹽井產量衰減和豐產情況不等,官府就出面進行調劑補充,過了一年稅收除了上交的還有盈餘,酌情調撥為邊防費用。騰越邊境以外的土人時常進入內地搶劫掠奪,而保山等地有僳僳族邊民,他們以開墾荒山和打獵為生,官府可以將他們用起來,於是招募了三百戶傈僳邊民集中開荒種地,借用他們抵禦外土人的襲擾,就用盈餘的鹽稅作為開展這項工作的經費,逐年增加。境外土人害怕這種威勢,漸漸地就有了來投降歸附的人。阮元於道光二十九年去世,享年八十六歲,皇上下詔給以高度評價和優厚撫恤,諡號文達。 [2]

作者簡介

趙爾巽(1844年-1927年),字公鑲,號次珊,又號無補,清末漢軍正藍旗人,祖籍奉天鐵嶺。清代同治年間(1862年-1874年)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歷任安徽、陝西各省按察使,又任甘肅、新疆、山西布政使,後又調任湖南巡撫、戶部尚書、盛京將軍、湖廣總督、四川總督等職,宣統三年(1911年)任東三省總督。武昌起義後在奉天(今遼寧)成立保安會,阻止革命。民國成立,任奉天都督,旋辭職。1914年任清史館總裁,主編《清史館》,為「二十六史」之一。[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