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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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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順晉級男子200米個人混合泳決賽原圖鏈接來自 正大文明網 的圖片

混合泳,是四種不同游泳姿勢的組合,比賽中可以由一名運動員完成(即個人混合泳)或由四名運動員完成(即混合泳接力)。

混合泳接力由4人分別按照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的順序,每人用一種泳式游完成接力全程。個人混合泳按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順序進行。個人混合泳要求較高,一些游泳先進國家把混合泳作為全面技術訓練手段,在此基礎上突出專項能力和兼項能力。

規則介紹

(一)運動員必須在自己的泳道內比賽完畢,否則即算犯規。

(二)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擾、阻礙其他運動員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由於某運動犯規而影響了被干擾、阻礙的運動員獲得優良成績時,則應准許受干擾阻礙的運動員補測成績,或直接參加決賽。如在決賽中發生上述情況,應令該組重新決賽(犯規運動員除外)。

(四)比賽中運動員轉身時必須使身體某一部分觸及池壁。轉身必須從池壁完成,否則即算犯規。

(五)在比賽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則即算犯規。

(六)在比賽中,運動員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於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腳蹼等,但可戴護目鏡),否則即算犯規。

(七)每一個接力隊應有四名隊員,接力比賽中任何一名隊員犯規即算該隊犯規。任何接力隊員在一次接力比賽中只能參加一棒比賽。

(八)接力比賽時,如本隊的前一名運動員尚未觸及池壁,而後一名運動員即離台出發,應算犯規。如該運動員重新返回並以身體任何部分觸及池壁再行游出時,不作犯規論。

(九)接力比賽前三棒運動員游完後,在不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的情況下儘快離池,並不得觸停其他泳道自動計時裝置,否則即判犯規。運動員全部到達終點要儘快離池,否則即判犯規。

(十)在一項比賽進行過程中, 當所有比賽的運動員還未游完全程前,未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如果下,應取消其原定的下一次的比賽資格。在接力比賽中,當各隊的所有運動員還未游完之前,除了應游該棒的運動員外,任何其他接力隊員如果進入水中,該接力隊員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預賽結束後,有兩名以上運動員成績相等而超過了原定的參加決賽人數時,確定參加決賽人選的辦法如下:

1.如採用自動計時裝置,預賽後,同組或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都必須重賽,按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的人選。

2.如採用的是人工計時,預賽後,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不重賽,按預賽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按下列三例精神確定重賽的運動員,根據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

(1)在某項預賽後,兩組或兩組以上的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一名參加決賽,應按各組終點名次最前的一名參加重賽。重賽後名次最前的一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2)在某項預賽後,A組甲、乙、丙(按終點名次排列順序)運動員與B組甲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二名參加決賽。A組丙應淘汰, 由A組乙和B組甲重賽,重賽後優勝者與A組甲參加決賽。

(3)在某項預賽後,A組甲乙運動員與B組甲、乙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兩名參加決賽:應由這四名運動員一起重賽,重賽後名次列前的兩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3.重賽應在所有有關運動員游完預賽至少一小時後(或經有關方面協商確定時間)進行。以抽籤方法安排泳道[1]

集體項目

競技游泳集體項目之一。全程400米。每隊四人,每人游100米。按照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必須用仰、蛙、蝶以外的任一泳式)的順序進行。

個人項目

游泳項目之一。1964年第18屆奧運會開始列為正式比賽項目。個人混合泳屬個人全能項目,比賽按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順序,各游1/4距離。運動員要同時完成4種游泳姿勢,必須具有良好的全面訓練水平,要取得好成績還必須在某個項目上成績突出[2]

個人混合泳屬個人全能項目,它的長度有200米和400米兩種。運動員必須在比賽過程中分別使用四種不同的泳姿游相同的距離(各游1/4距離),順序依次是蝶泳,仰泳,蛙泳和自由泳。

由於蝶泳對腰腹肌肉和胸肌的要求特別高,尤其是腰腹的力量必須足夠才能保證蝶泳動作的順利完成,如強行出水。而人在疲勞時就不容易完成或很勉強,故把蝶泳排在第一位。

另外在混合泳接力項目中,四名運動員也必須分別使用不同的泳姿,順序應該是仰泳,蛙泳,蝶泳和自由泳。

視頻

混合泳 相關視頻

生活百科之我愛奧運:混合泳
蛙泳,蝶泳,個人混合泳的轉身教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