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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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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洛因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科技類名詞。

在漢字的歷史上,人們通常把秦代之前留傳下來的篆體文字和象形文字稱為「古文字[1]」,而將隸書和之後出現的字體稱為「今文字」。因此,「隸變[2]」就成為漢字由古體(古文字)演變為今體(今文字)的分界線。

名詞解釋

海洛因,嗎啡類毒品總稱,是以嗎啡生物鹼作為合成起點得到的半合成毒品,俗稱幾號、白粉、白面。是阿片毒品系列中的精製品。一般包括海洛因鹼(二乙酰嗎啡)、海洛因鹽(包括鹽酸鹽、硝酸鹽、酒石酸鹽和檸檬酸鹽,但一般指鹽酸鹽)和海洛因鹽水合物。

海洛因對人類的身心健康危害極大,長期吸食、注射海洛因可使人格解體、心理變態和壽命縮減,尤其對神經系統傷害最為明顯。

最初的海洛因曾被用做戒除嗎啡毒癮的藥物,後來發現它具有比嗎啡更強的藥物依賴性,即成癮性更強。而且其成癮性是鴉片類藥物中發病最高、危害最大的一種,研究認為這是以強迫性連續用藥、高復發率為主要特徵的一種慢性復發性腦部疾病,機制極其複雜。

海洛因已成為當今世界濫用最為廣泛的毒品,在所有毒品中,涉及海洛因製造、走私、濫用的毒品犯罪案件高居首位。被稱為世界毒品之王。被聯合國認定為一級管制毒品,也是中國監控、查禁的最主要毒品之一。

另外,由於毗鄰世界重要毒品產地金三角,中國的吸毒人員以使用海洛因為主,因此在中國吸毒人員一般都是指海洛因使用者,這與歐美吸毒人員普遍使用大麻不同。

需要強調,由于海洛因作用機制遠不明確,迄今並無任何有效的戒除方式,其復吸比例極高,一旦沾染,幾無可能戒除。

歷史

海洛因來自阿片,阿片舊稱或俗稱為「鴉片」,即民間所說的「大煙」、「煙土」,源自罌粟類植物,該植物夏季開花,花瓣脫落後露出果實,稱罌粟果。割開果實外殼,有白色汁液流出,在空氣中氧化風乾成棕褐色或黑色膏狀物,即為生阿片,生阿片經簡單加工便可製成大煙。

1806年,德國藥劑師澤爾蒂納(F.W.A.Serturner)首次從阿片中提取出含氮植物鹼,即嗎啡。1874年,英國倫敦聖瑪莉醫院的化學家萊特(R.Wright),在嗎啡中加入醋酸酐等物質,首次提煉出鎮痛效果更佳的半合成化衍生物,二乙酸嗎啡,這就是最早合成的海洛因。該化合物之後被送到英國曼城歐文斯學院(OwensCollege)進行研究。動物實驗發現有驚恐、瞌睡、瞳孔放大、流大量口水、有欲吐的跡象,呼吸最先加速然後舒緩,心跳減弱或不正常等,但這些並未引起注意。

1897年,德國拜耳(Bayer)藥廠化學家霍夫曼(FelixHoffmann)將海洛因製成藥物,其止痛效力遠高於嗎啡,至少提高了4-8倍,可明顯抑制肺癆病人的劇咳、久喘和胸痛,促進患者情緒安定,且無明顯不良反應。1898年拜耳藥廠開始規模化生產該藥,並正式註冊商品名為「海洛因」(Heroin),該字或源自德文heroisch一詞,英語意即女英雄。

1898年,該藥以不會上癮的嗎啡之名上市,其後更曾用作兒童止咳藥。拜耳公司很快就發現海洛因並不只是能治咳嗽,公司後來建議在治療疼痛、抑鬱、支氣管炎、哮喘甚至胃癌時都可以使用海洛因,以至於在當時人們了解的疾病中,只有很少幾種不在海洛因的適用範圍之內。甚至包括瘋人院:那不勒斯精神病院的大夫給病人們開出海洛因,記錄說有「持久的鎮定作用」「甚至有幾個痊癒的病例」。俄國精神病醫生用海洛因驅散「靈魂的痛苦」。甚至登山俱樂部都建議俱樂部成員在登山前服用此物,因為它能使呼吸更為順暢,能讓他們登得更高。

海洛因作為商品出售後獲得了巨大利潤,1902年海洛因的利潤占整個藥品行業的5%,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於拜耳公司的營銷手段。公司給全世界的醫生們免費發放海洛因試用品,委託一些專家做帶有宣傳海洛因神奇療效的研究。在這些研究人員的記錄里,海洛因僅僅具有昏沉、暈眩和便秘這些微不足道的副作用。拜耳甚至在《德國醫生報》的廣告中公開要求醫生們用「公認的出色的」海洛因醫治嗎啡成癮,稱海洛因是嗎啡的下一代產品,並且不會讓人上癮,但卻事與願違,人們很快就發現海洛因比嗎啡的水溶性更大,吸收亦更快,脂溶性也較大,更容易通過血腦屏障進神經中樞發揮作用,更為嚴重的是,它的成癮性更強烈。對個人和社會所導致的危害後果,已遠遠地超過了其醫用價值。

1910年起各國取消了海洛因在臨床上的應用。1912年在荷蘭海牙召開的鴉片問題國際會議上,到會代表一致贊成管制鴉片、嗎啡和海洛因的販運。1924年,美國參眾兩院立法禁止進口、製造和銷售海洛因。

1953年,首先發明了海洛因生產工藝的英國政府也將海洛因從《英國藥典》中刪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