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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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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6月19日下午,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副主任秦一彬、代表聯絡處處長王曉然、議案建議處處長任玲忠一行來校考察調研。校黨委書記朱傳耿會見了省人大領導一行,介紹了我校辦學情況和辦學成績等。校黨委副書記蘭亞明,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統戰部部長許立俊全程陪同考察調研。

省人大代表、省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薛剛,省人大代表[1]、我校訓練處原副處長任大新一同參加了調研,二位代表向省人大領導提出了關於體育方面富有建設性的意見與建議。

省人大領導一行參觀了奧運冠軍大道、世界冠軍之路、國術場、中央體育場,觀看了蹦床隊、擊劍隊等隊伍的訓練情況。在考察中,省人大領導一行與我校奧運冠軍黃旭、許安琪,奧運冠軍教練許學寧等交流、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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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五年工作總結

本屆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委員會的工作,在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和主任會議領導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2],深入貫徹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按照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常委會工作報告確定的任務和代表工作計劃,努力做好代表聯絡、代表議案建議、人事任免、人大換屆選舉和指導基層人大等方面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各個年度的工作任務。

一、深化和拓展省人大代表工作

本屆以來高度重視省人大代表工作,進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推進代表工作創新,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職,充分發揮代表作用,加強代表履職監督管理,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

(一)建立健全代表活動組織網絡。為了組織開展好本屆省人大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屆初建立健全省人大代表組織網絡,按照地域分布以及便於組織和開展活動的原則,把省人大代表編成78個代表小組,其中在各市的63個小組,省直13個小組,解放軍2個小組,明確了各小組的召集人及聯絡員;按法制、內務司法、財經、農業和農村、教科文衛、民宗僑、環資城建、外事等工作內容,結合代表的行業和專業,由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牽頭,組建了8個專業代表小組。同時根據代表職業和專長,分專業領域建立了代表資料庫,為組織開展閉會期間的代表活動打下了堅實基礎。

(二)認真組織代表開展閉會期間活動。按照代表法和中央、省委有關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閉會期間代表活動。

一是組織年中專題調研活動。省直省人大代表小組開展的年中專題調研,內容主要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開展活動;注意豐富活動形式,本屆改變以往按13個省直代表小組各自回選舉單位調研的形式,採取兩至三個省直代表小組聯組,輪流至有關市開展調研,使代表更多地了解情況,也增強了活動效果。調研後將代表調研報告匯編成冊,有的調研報告直接轉交有關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在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組的年中專題調研,委託各市人大組織,主要圍繞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議題開展,年初專門發出通知,對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組年中專題調研的題目做出安排。五年來,參加專題調研的省人大代表共達2500多人次。

二是組織會前集中視察活動。在每次省人代會前,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等,組織全體省人大代表進行集中視察,為代表審議人代會各項工作報告、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創造條件。五年來,參加會前視察的省人大代表共達2800多人次。

三是組織專業代表小組活動。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各委員會圍繞本委員會的重點工作,認真組織專業代表小組開展活動,充分發揮專業代表小組代表的作用,也促進了本委員會工作更好開展。五年來,參加專業代表小組活動的省人大代表共達1500多人次。

四是召開專門會議推進代表小組閉會期間活動開展。2014年11月召開省人大代表小組活動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開展省人大代表小組活動的經驗做法,研究探討如何進一步搞好省人大代表小組活動。這次會議召開對進一步規範代表小組閉會期間活動開展,提高代表小組活動的組織化程度和實效成效,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三)切實加強人大常委會與代表的聯繫。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多種途徑,加強與省人大代表的聯繫,為代表履職、發揮作用積極創造條件,更好地推動常委會工作開展。

一是增加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人數。本屆以來從上屆每次邀請15名省人大代表,增加至每次邀請18名代表,並要求一屆內在基層工作的省人大代表至少列席一次常委會會議。圍繞每次常委會會議重要議題,組織有關市的省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活動,並邀請參加調研的部分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還注意邀請提出相關議案、建議的代表,熟悉相關議題的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充分聽取和吸收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見,促進常委會會議審議質量的提高,充分發揮代表作用。五年來,共邀請500多人次的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

二是完善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會領導每逢雙月開展一次接待代表日活動,面對面聽取基層省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本屆對接待日議題的確定進行改進,從原來的聽取代表對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改為每次着重圍繞下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的重要議題聽取代表意見,使得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直接對常委會工作起到作用,切實提高了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動的效果。五年來,共舉行了21次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動,共接待了160多人次省人大代表,收集400多條意見建議。

三是加強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固定聯繫基層省人大代表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固定與3名在基層工作的省人大代表保持經常性聯繫,共固定聯繫192名代表。省人大常委會領導堅持到代表工作單位走訪看望聯繫的代表,或者邀請所聯繫的代表進行座談、一起參加活動等。省人大常委會委員也都採取多種形式與聯繫的代表進行聯繫。常委會組成人員除了固定聯繫基層省人大代表外,還堅持到基層開展工作時必訪當地的省人大代表。通過聯繫代表傾聽基層和群眾意見,促進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履職,不斷提高常委會工作的質量。

四是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委員會活動的參與。常委會及各委員會每次組織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專項工作調研、代表建議重點督辦等活動時,都邀請相關代表參與。本屆以來共邀請代表1000多人次,充分發揮代表參與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作用

(四)密切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內在要求,是代表法規定的代表應當履行的義務。本屆以來,省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對代表聯繫群眾提出的要求,以及中央深改組關於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2013年專門召開全省完善代表聯繫群眾制度座談會,對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推動全省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工作進行全面部署。2014年及時制定了關於加強省人大常委會同代表聯繫、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若干意見,對省人大常委會聯繫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聯繫群眾工作,做出了具體規定。2017年專門出台關於完善全省各級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實施意見,認真落實省委深改辦布置的重點改革任務。在省人大的推動下,全省各級人大積極開展代表聯繫群眾工作,並在這方面創造了不少好的經驗和做法,有的工作在全國都有一定的影響,主要有:

一是通過「人大代表之家」等平台定期接待群眾。全省設立了五千多個「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聯絡站(室)」等工作平台。各級人大代表在這些平台上定期輪流接待群眾,並把群眾的意見建議轉交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為群眾解決了許多實際問題。

二是開展代表聯繫群眾主題活動。這屆各地這方面活動亮點紛呈。如,南通市開展「萬名代表小康行」活動,連雲港市開展「我與小康社會建設同行」活動,淮安市開展「萬名代表回選區見選民」、「千百萬扶貧濟困大行動」活動,鹽城市開展「科學發展走在前」活動,泰州市開展「五級人大代表回選區訪選民活動周」活動,宿遷市開展「千名代表連萬家」活動等。通過主題活動的開展,五級代表集中起來接待聯繫群眾,打通代表聯繫群眾的「最後一公里」,活動影響大,也解決了不少問題,收到了很好效果。

三是採取多種形式聯繫群眾。南京市開通「金陵民聲熱點網談」欄目,搭建聽取民聲、反映民意的交流互動平台;徐州市加強代表聯繫群眾的信息平台建設,公布代表的聯繫方式;蘇州市有的區建立代表聯絡員制度,為代表配備助手,幫助收集整理群眾意見。

(五)務求代表建議工作實際成效。本屆以來,省人大代表在省人代會上共提出由大會主席團決定交常委會審議的代表議案51件;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2808件,在閉會期間提出16件,共計2824件;這些議案和建議,均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法定時間內辦理完畢並答覆了代表。還會同相關委員會對其中的83件建議進行了重點督辦,對代表不滿意辦理結果的17件建議進行了重新交辦。

1、着力提高代表建議的質量。代表提出高質量的建議是代表發揮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辦理工作取得實效的基礎。本屆省人大代表是首次按照「城鄉同比」、「兩升一降」的要求選舉產生的,針對農村代表、基層代表增多的特點,為協助代表提高建議質量,注意前移工作關口,每次在省人代會召開之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組織省代表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開展會前視察活動,協助代表熟悉提出建議的基本要求、掌握第一手資料,提出有實質內容、有可行措施、符合規範的建議。還將如何提好代表議案建議作為代表履職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每年邀請履職好的代表在培訓班上介紹提好議案建議的經驗和做法。

2、努力提高代表建議的辦成率。提高代表建議辦成率是代表建議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強對重點承辦單位的督查。和承辦大戶建立經常性的聯繫,督促他們完善建議辦理工作內部工作機制。不僅參加承辦部門的交辦會、聽取辦理情況匯報,還和他們一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上門聽取代表意見,共同商討辦理方法。二是加強對人大黨群系統、「兩院」系統辦理情況的督查。除多次到部分承辦單位進行走訪,了解建議辦理的進度及落實情況,對一些涉及幾個承辦單位的建議,主動進行協調,對辦理工作不及時的單位進行催辦和督辦。三是注意做好與「提」「辦」雙方的溝通工作。每年都要收到五六百份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反饋意見表,凡是代表在反饋意見表中進一步提出意見的,在認真分析歸類的基礎上,及時把代表的意見反饋給承辦單位,明確要求對代表在反饋意見中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儘可能加以吸收和採納;不能採納的要向代表本人認真進行解釋和說明。本屆以來,代表對建議辦理工作的滿意率保持在98%以上,建議的辦成率保持在52%以上。

3、充分發揮網上建議系統的作用。本屆以來,根據代表、承辦單位、交辦機關的使用體驗,不斷優化和改進建議網上處理系統,更好地實現代表議案建議網上提交和辦理。省人代會期間,代表本人、各代表團進行網上提交議案建議。會後代表工作機構將代表建議通過平台向各承辦單位進行交辦,承辦單位登錄該平台查看建議內容,並在規定期限內將辦理結果在網站上答覆。代表登錄該平台查閱接收答覆,並對辦理工作進行滿意度評價。代表與承辦單位在網上互動溝通,實時了解自己所提建議的辦理狀態,承辦單位也可以及時了解代表對具體建議辦理的意見和要求,提高了答覆的針對性以及辦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4、致力於代表建議工作的創新。代表建議工作要不斷與時俱進,才能適應新時期人大工作的更高要求。一是改進了重點處理建議的督辦範圍和方式。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結合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重點、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部署,確定督辦議題,將以前單純的督辦1件建議改進為督辦一個方面的一類建議,使得重點督辦的建議從數量上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從2017年開始,還探索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牽頭、省政府分管副省長領辦的重點處理建議督辦新方式。二是對代表建議工作進行大數據分析。從2014年起,結合完善代表議案建議系統,開展了對代表建議的大數據分析工作,將代表建議分為8個方面35類,逐項分析研究,形成了21種圖表,得到了代表建議的基礎性分析數據,為今後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代表建議工作措施提供依據。三是推進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公開化。公開建議辦理工作相關情況,不僅是對政府部門和「一府兩院」辦理情況的監督,也是對代表提高建議質量的一種促進。有關承辦單位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做好全國和省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辦理復文與公開同步審查工作機制,積極推進辦理結果公開,公開辦理答覆的達到一半以上。下一步將對代表建議內容先摘要公開,直至全文公開,以及公開代表的有關信息,逐步實現代表建議向全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5、大力推進代表建議工作的規範化。一是制定有關規定。2013年根據工作需要,由主任會議通過了《江蘇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重點處理工作程序》,進一步規範了重點處理代表建議的工作程序。二是強化辦理工作責任制。承辦部門實行「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相關部門具體辦、責任落實到人的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並將辦理代表建議作為工作計劃的重要內容,作為工作評價體系的重要指標,作為對領導幹部和相關人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三是完善辦理流程。對建議辦理工作中的交辦、承辦、調研、溝通、協調、催辦、答覆、審簽等各個環節加以規範,明確辦理程序、答覆時限、辦結標準等要求,做到流程清晰、時序明確、職責分明、任務落實。特別是要求承辦單位把調查研究作為搞好建議辦理工作的必要環節,在摸清實情、了解各方意見、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上多下功夫。

(六)提升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水平。為人大代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保障,是人大常委會代表機構的重要職責。本屆以來努力加強這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代表的履職培訓。省人大常委會十分重視省人大代表的履職學習培訓,把代表履職培訓列入每年常委會代表工作計劃中。根據常委會的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加大省代表學習培訓力度,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這項工作。在本屆第一次人代會前,及時組織全體新當選的代表,通過視頻會議的形式進行初任培訓,之後從2013年至2017年,省人大常委會共舉辦6次代表履職培訓班或專題培訓班,參加學習的代表達1300多人次,對增強代表的履職意識、提高代表的履職能力起到了積極作用。為了讓代表進一步學習掌握履職知識,屆初還編印了人大代表履職手冊供代表們參考。

二是協助代表知情知政。通過寄送刊物資料、邀請參加會議等方式,幫助代表了解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省人大常委會和「一府兩院」的重要工作和活動,為代表履行職責打好基礎。每年省人代會召開之前,召開由省直代表和南京的省人大代表參加的情況通報會,由省政府負責人向代表通報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新一年工作安排,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書面通報全省審判和檢察工作,會後及時將「一府兩院」的通報材料寄送全體省人大代表,為代表參加人代會審議「一府兩院」工作報告做好準備。

三是建立代表履職服務平台。本屆以來,在江蘇人大網站上開發建設代表服務平台,為所有省人大代表提供服務,代表登錄該平台,可查看省人大、「一府兩院」提供的有關文件和資料;查看自己的各項履職活動;也可直接向省人大有關工作機構提出意見建議、反映情況等。通過代表服務平台的使用,更好地暢通了人大常委會與代表、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繫,也促進了代表更好地執行代表職務。

四是加強對代表履職及代表工作的宣傳。通過新聞媒體宣傳代表依法履職、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事跡,總結推廣各地開展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作用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全社會尊重代表、支持代表工作的良好輿論氛圍。

(七)強化對代表履職的管理和監督。本屆以來,在加強對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工作的同時,根據中央、全國人大和省委的新要求,依法加強對代表履職的管理和監督。

一是建立代表履職檔案。屆初對省人大機關辦公網的代表履職管理系統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增加了相關內容,並就建立代表履職情況網上登記的工作進行布置。代表履職檔案登記的內容,包括每位省人大代表出席人代會、提出議案建議、參加年中專題調研和會前集中視察、參與人大常委會工作、參加履職培訓、聯繫人民群眾等方面的情況,年底對所有省人大代表全年履職情況進行匯總,對於促進代表依法履職起到了積極作用,同時也使人大常委會黨組在換屆時提出連任代表人選有了量化的重要依據。

二是組織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本屆省人大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抓好代表履職監督工作。全省各地普遍開展縣鄉兩級人大代表向原選區選民報告履職情況的工作,並形成了完整的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證縣鄉兩級人大代表一屆內至少向原選區選民報告一次履職情況。同時積極推動組織間接選舉的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全面組織省人大代表向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為了有序推動這方面工作,2014年開始進行省人大代表報告履職情況試點,2015年在全省普遍推開,同時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了《關於省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的試行辦法》,使這項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至本屆末,全省近800名省人大代表採取口頭或書面形式報告了履職情況,並接受了審議和測評,其中省直單位省人大代表以省直代表小組名義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實現了省人大代表在一屆內至少向原選舉單位報告一次履職情況的目標。同時推動各設區市普遍開展了組織市代表向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工作。

(八)加強代表工作制度建設。本屆以來,在做好代表工作同時,在總結、歸納、提煉的基礎上,建立健全代表工作制度,修訂完善代表工作法規,推進代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一是出台「兩個聯繫」的若干意見。2014年,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加強省人大常委會同代表聯繫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若干意見》。該若干意見明確了加強常委會聯繫代表、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指導思想和要求,提出兩個聯繫的主要內容以及方式、途徑,並明確了服務保障措施。若干意見的出台得到了全國人大的充分肯定。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兩個聯繫」的若干意見,還制定了《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省人大代表辦法》、《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動辦法》、《省人大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辦法》和《省人大代表小組活動辦法》等4個配套辦法,進一步提高兩個聯繫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二是修訂省實施代表法辦法。201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央轉發《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對代表法等法律作了修改。為了落實中央文件精神,與修改後的代表法有關規定保持一致,結合我省代表工作實踐,2016年省人大常委會對省實施代表法辦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除了對應代表法修改作相應修改,特別是針對我省代表工作實踐比較成熟的做法和經驗,在法規中做出規定。

三是制定《關於完善全省各級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完善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結合江蘇工作實際,2017年制定了我省《關於完善全省各級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報經省委深改組研究同意印發各地執行。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代表聯繫群眾的指導思想、基本要求、主要內容、方式方法、群眾意見處理反饋機制和服務保障工作等,從制度上機制上為我省各級人大代表聯繫人民群眾提供規範和保障,對於新形勢下代表聯繫群眾工作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二、依法按程序搞好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

本屆以來,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共750人次,其中:任命438人次,免職249人次,接受辭職33人次,決定代理2人次,批准任命19人次,批准免職13人次。為了切實做好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做好對提請的人事任免事項初審工作。根據委員會承擔的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工作的職責,每次人大常委會會議有人事任免事項時,都主動加強與提請機關和有關部門聯繫,及時溝通情況;認真聽取有關提請機關對人事任免情況的匯報,對送達的人事任免材料進行嚴格過細的審核,對初審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常委會會議期間,認真收集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意見,並向主任會議做出匯報。

(二)做好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識考試題庫。本屆初,從省人大常委會、省法院、省檢察院聘請了5位專家,分別圍繞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刑法、民法、訴訟法等17部法律進行出題,經過統籌和篩選,新增題庫題目2598題。在增加新題目的同時,對原有的不合適的題目作了相應修改。二是組織好考試工作。按照關於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辦法的規定,認真做好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的出卷、監考、閱卷等各項考務工作。在出卷過程中,注意加強試題的針對性,不斷提高試卷質量,保證考試效果。本屆以來,共組織280名提請任命人員進行了任前法律知識考試。

(三)組織提請任命人員在常委會會議上作擬任職發言。根據關於提請任命人員作擬任職發言的辦法的規定,本屆以來,共組織426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人員在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上作了擬任職發言,其中作口頭髮言的43人,作書面發言的383人。

(四)做好常委會會議上有關人事任免投票表決、頒發任命書工作。為了保證常委會會議人事任免投票表決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事先認真做好有關程序、材料的準備工作。投票表決結束後,做好向常委會任命人員頒發任命書的具體組織工作。本屆以來,常委會共向415位被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

(五)做好憲法宣誓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憲法宣誓制度。根據工作安排,由我委牽頭組織人員起草《江蘇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草案)》,於2015年12月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為了落實好國家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規的精神和主要內容,根據常委會領導要求,又研究起草了憲法宣誓組織工作規程。辦法和規程出台後,及時召開各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作機構負責同志座談會,對憲法宣誓工作進行布置,明確操作程序,統一全省做法,確保各地憲法宣誓組織工作的實施。二是組織好憲法宣誓。2016年1月15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首次組織新任命的省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省檢察院負責同志進行憲法宣誓。兩年來,共組織173人次(包括省人代會選舉人員)進行憲法宣誓。通過宣誓活動進一步激勵宣誓人員增強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同時對於保證憲法的實施,起到了良好的宣傳和促進作用。根據要求,2016年我們對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進行自查,並將有關情況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三、認真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工作

本屆以來,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指導下,結合江蘇工作實際,緊緊圍繞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這個主題,改進工作方式,增強活動實效,不斷提高為代表履職行權提供服務的能力,全國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得到了新的提升。

(一)加強組織協調,代表活動實效不斷增強。提高代表活動質量是發揮全國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保證。注意採取多項措施,不斷優化代表知識結構,加強對代表活動的組織指導,努力增強代表活動實效,積極為全國人大代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一是科學合理編組,奠定代表活動基礎。屆初,為了便於全國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有組織地開展活動,按照行政區劃和不同經濟發展區域,將150名江蘇選舉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劃分為10個代表活動小組,為每個代表小組推選了2至3名召集人,並配備了聯絡員。每年初通過召開各代表小組組長或聯絡員座談會等形式,及時交流溝通情況,通報有關工作,研究探討在新形勢下如何進一步做好全國代表聯絡工作的新途徑。同時,每年在開展專題調研活動時,根據全國代表專業特長,按照「專業對口,兼顧自願」的原則進行整合編組,有的調研小組還根據活動議題邀請有關專家、學者或省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有效地提高了活動質量。

二是加強學習培訓,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在每次全國人代會前,都按全國人大部署,組織全國代表進行集中學習討論,統一思想認識,並就有關重大議題做好審議準備。五年來,除組織代表會前集中學習外,還安排300餘人次的代表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組織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保證了基層代表必須參加一次專題學習培訓要求的落實。

三是把握關鍵環節,增強代表活動實效。每年年初,都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名義,向各位代表發出關於組織我省的全國人大代表開展閉會期間活動的意見,協助各代表小組制定年度活動計劃,指導代表小組開展好各項活動。在組織全國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等活動時,突出抓好選題、編組、確定視察單位和成果匯總等環節。在調研視察活動結束前,組織代表與有關專家學者進行座談交流,研究如何撰寫調研報告和需要提出的議案或建議。各組活動結束後,及時將報告和建議匯總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並匯編成冊,寄送人大代表及省有關單位和部門參閱。

四是擴大代表活動參與,為代表履職創造條件。從屆初開始,嚴格落實邀請代表列席省人代會和全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共邀請78人次的代表列席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185人次的代表列席了省人代會,81人次的代表列席了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同時,擴大代表對人大活動參與度,每年邀請60多人次的代表參加全國、省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工作調研等活動。本屆省人大常委會領導還利用調研、視察等機會,接待、走訪全國人大代表120餘人次,聽取代表意見和建議。

(二)注重強調質量,議案建議工作不斷提升。狠抓議案建議質量,加強跟蹤督辦,努力提高議案建議工作水平。

一是多措並舉,努力提高議案建議提出質量。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要求,在代表開展年中專題調研和會前視察活動時就明確具體要求,使代表在參加調研視察活動中,就開始思考如何提出議案和建議。適時召開省政府組成部門與代表座談會、情況對接會,交流有關情況,共同研究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建議。五年來,共組織全國人大代表與省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的情況對接會5次,80個次省政府組成部門參加,研究提出議案建議近200件;共有16個政府組成部門向代表集中報告工作,24個部門提供了書面匯報材料。在每年全國人代會前,我們還及時向代表通報全國、省人大常委會重要工作安排,定期向代表提供常委會公報、人大刊物等信息材料。

二是注重質量,做好人代會期間議案建議工作。每次全國人代會前,向每位代表發出關於做好提出議案建議準備工作的通知,並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重點工作,列出具體題目供代表參考。同時,將通知抄送各市人大常委會及省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協助做好資料提供、情況介紹等相關工作。大會期間,根據大會議案組要求,對代表提出的議案和建議逐件進行初步審核,按照議案建議提出的要件、法律政策、行文格式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本屆以來,江蘇代表團共向大會提交議案、建議1573件,質量普遍較高,每年有近10件建議還被列為重點處理建議。

三是跟蹤督辦,努力提高建議辦理的質量。省政府每年承辦全國人代會代表建議都在10件左右。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辦後,我們及時與省政府辦公廳及承辦單位保持聯繫,互通情況,協助做好資料核對工作,尤其對外省市代表提出交江蘇辦理的建議,做到確保代表姓名、聯繫方式等信息準確無誤。同時,根據我省代表提出建議情況,協助承辦單位及時邀請提出建議的代表參加建議辦理專項調研,提高了辦理工作質量。在辦理過程中,我們及時做好督促和催辦工作,保證了每一件代表建議都能在規定的時限內得到有效落實。

(三)認真謀劃探索,「雙聯」工作成效不斷顯現。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認真做好3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6位江蘇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聯繫代表工作。

一是反覆醞釀,周密安排。為增強聯繫工作實效性,逐個徵求江蘇的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根據代表平時履行職責情況,結合實際,反覆醞釀,推薦了聯繫的代表人選名單。在此基礎上,向相關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委員逐個介紹情況,最後確定15名聯繫的代表。

二是做好服務,暢通渠道。通過書面通知、電話溝通、登門走訪等形式向每位聯繫的代表宣傳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的重要意義,引導代表把積極參加聯繫活動作為執行代表職務、發揮代表作用的具體行動。為保障常委會組成人員與代表聯繫的渠道暢通,把雙方的聯繫電話、通信地址、電子信箱等印發雙方,還注意了解聯繫代表工作進展情況,較好地促進了聯繫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是聯繫緊密,初顯成效。本屆以來,聯繫江蘇代表的3位副委員長和6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均已與聯繫的代表取得了聯繫,每人平均聯繫代表10次以上。通過聯繫代表,副委員長和委員表示對江蘇當前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情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全國人大執法檢查和立法調研中,副委員長邀請15人次的聯繫代表參加活動,6位常委會委員通過專程走訪或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或其他活動與所聯繫的代表見面。

(四)增強社會效應,代表工作影響不斷擴大。為進一步發揮代表作用,努力激發代表履職為民、奉獻社會的熱情,積極為代表發揮作用創造條件,代表工作影響面不斷擴大,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一是加強履職宣傳,樹立代表良好的社會形象。注重代表履職宣傳工作,不定期在新華日報、江蘇人大發布、人民與權力、人民代表報等媒體宣傳全國人大代表履職先進事跡。五年來,共為45名代表撰寫了履職事跡材料13萬餘字。按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要求,在兩期全國人大代表專題學習班上,分別推薦1名履職事跡突出的代表,在大會上作交流發言,協助整理了事跡材料。通過對代表履職事跡宣傳,較好地樹立了代表良好的社會形象,同時也激發了代表履行職務的熱情。

二是打造活動載體,提高代表工作的社會效能。積極探索形式多樣的載體,為全國人大代表發揮橋樑紐帶作用提供廣闊的舞台。如:南京市鼓樓區、鎮江市京口區探索的「四級人大代表聯席會議」,揚州市人大確定5月8日為人大代表與選民的「統一見面日」,全國人大代表都積極參與了活動。五年來,聯繫群眾近千人,收集建議和意見1000多條,及時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為和諧社會建設盡一份職責。

三是加強激勵引導,激發代表奉獻社會的熱情。注重引導代表把履行職務和發揮代表專業特長結合起來,主動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言獻策,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積極奉獻社會。2016年,阜寧、射陽特大龍捲風災害發生後,一些代表第一時間組織救援隊搶赴災區,全力投入救災工作,許多代表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向災區捐款捐物。

(五)注重學習交流,接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認真完成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辦和兄弟省市托辦的接待任務和相關工作,並從中學習外地工作經驗。

2014年接待台灣省全國人大代表一行,2015年接待解放軍二炮部分全國人大代表一行,2016年接待香港特別行政區原任全國人大代表一行,此外,還接待了上海、廣西等地30餘名全國人大代表來蘇調研考察,共召開各類座談交流會9次,實地考察11個相關企事業單位。詳細擬定接待方案,認真選擇考察單位,精心安排每場活動,完成好每次任務。特別是香港、台灣代表團來蘇調研考察的圓滿成功,不但加深了港台代表對江蘇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了解,而且還促進了境內外經濟、文化等諸多領域的合作,得到全國人大高度評價。

四、切實加強基層人大工作指導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18號、省委26號「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加強鄉鎮人大工作規範化建設,抓好鄉鎮人大主席學習培訓,開展基層人大工作調研和宣傳,不斷推動基層人大工作再上新的台階。

(一)召開鄉鎮人大工作規範化建設會議。2016年4月召開全省鄉鎮人大工作規範化建設交流會,總結交流各地規範鄉鎮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經驗,促進全省鄉鎮人大工作水平整體提升。會議要求,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貫徹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制度建設為根本,以程序規範為抓手,提出8個規範,明確鄉鎮人大的規定動作,把鄉鎮人大的各項工作納入規範化軌道。

(二)召開街道人大工作交流會議。2017年10月召開全省街道人大工作交流會,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18號、省委26號文件精神,依照地方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總結交流各地街道人大工作的做法和經驗,進一步加強全省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設,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規範化水平。

(三)加強基層人大負責人的培訓學習。為進一步提高我省鄉鎮人大主席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適應鄉鎮人大工作和建設的需要,與省委組織部協商聯繫,將鄉鎮人大主席培訓列入省委組織部幹部培訓計劃並列入省委黨校主要班次。分別在2016年和2017年,在省委黨校各舉辦2期全省鄉鎮人大主席培訓班。參加培訓的鄉鎮人大主席480多人。此外,2015年和2016年,分別組織全省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要負責人赴北京,參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辦的縣級人大幹部培訓班。

(四)開展對基層人大工作調研。為貫徹落實中央18號、省委26號文件和新修改的地方組織法、代表法,重點對全省鄉鎮人大工作進行了梳理和研究,並赴外地開展學習考察,形成《關於鄉鎮人大工作的調研和思考》報告,提出了加強和改進鄉鎮人大工作意見和建議。同時收集整理了全省鄉鎮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機構建設、人員配置情況,以及縣級行政區域人口數等基礎資料,為指導基層人大工作打好基礎。

(五)做好縣鄉兩級人大負責人列席常委會會議工作。為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加強縣鄉人大工作和建設文件精神,從2016年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始,每次常委會會議邀請6名鄉鎮人大主席列席常委會會議;從2017年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開始,每次邀請6名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列席會議,這在我省屬首次。認真確定列席的鄉鎮人大主席人選,協助做好縣級人大主任列席的相關工作,會議期間做好聯絡溝通,為常委會領導與列席的鄉鎮人大主席交流座談等做好服務工作。本屆共邀請了30名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72名鄉鎮人大主席列席會議。

(六)認真制定省鄉鎮人大工作條例。省鄉鎮人大工作暫行條例是1995年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這個暫行條例的部分條款不適應當前鄉鎮人大工作的新形勢,一些在地方實踐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也需要通過法規加以固定,因此2016年重新制定這個條例。我委認真組織起草鄉鎮人大工作條例(草案),廣泛開展調查研究,通過制定該條例,對鄉鎮人大工作進行制度設計,明確了鄉鎮人代會和閉會期間工作的組織運作方式,規範了鄉鎮人大主席團和主席的日常履職制度。

(七)加強基層人大工作宣傳。本屆以來,我們及時將基層人大工作的典型經驗進行宣傳推廣,對推動全省各地基層人大工作開展起到積極作用。集中整理了8個設區市有關鄉鎮增開人代會、規範化建設等縣鄉人大工作的典型材料數十篇,分別在中國人大、人民與權力、人民代表報等刊物、報紙,以及省人大微信平台、江蘇人大發布上登發。還幫助提供典型材料,配合中央電視台對鎮江、徐州等地鄉鎮人大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報導。

五、積極開展人大換屆選舉工作

本屆我省先後開展了全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以及我省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和省人大換屆選舉工作,能夠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嚴格依法辦事有機統一,周密安排、精心組織,保證人大換屆選舉依法有序進行,圓滿完成各項選舉任務。

(一)做好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依照憲法、法律規定,根據中央要求和省委、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從2016年下半年到2017年2月底前,我省開展了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一是廣泛開展調研。到南京、無錫等市及上海、廣東、浙江、山東等省市進行換屆選舉工作調研,聽取市縣鄉三級人大、街道人大同志對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學習了解外省開展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經驗和做法。二是認真起草文件。在深入調研基礎上,起草了報請省委批轉的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做好全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三個決定草案和說明等。三是搞好換屆部署。協助開好全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會議,起草這次會議有關領導的講話,做好會議的相關工作等。四是加強業務培訓。部署會議一結束,即舉辦全省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培訓班,全省市縣兩級人大分管選舉工作的領導和代表工作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五是加強工作指導。在直接選舉的每一階段都召開由各市和有關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負責選舉工作的同志參加的會議,了解全省面上工作開展情況,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編印選舉工作手冊,發至全省各地,對於指導各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選舉過程中,及時收集和掌握各地換屆選舉工作進展情況,編發《選舉工作簡報》,交流信息、推廣經驗、推動工作。六是做好選辦工作。負責省選舉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與有關部門就有關換屆選舉工作進行聯繫協調,出台了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文件;做好省選辦的新聞發布會工作;做好換屆選舉相關數據的統計和整理工作;關注和收集各地人大網站中有關換屆選舉進展情況,供領導決策參考;對各地人大提出的有關換屆選舉中的問題和諮詢,認真研究並予以解答。七是按期上報材料。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通知要求,做好有關市縣鄉三級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安排、進展情況和統計數據的書面材料上報工作。

(二)做好我省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和省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根據憲法、法律規定和全國人大決定,2018年1月產生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和第十三屆省人大,2017年做好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和省人大換屆選舉的相關工作。一是認真起草工作意見。起草省人大常委會黨組、省委組織部報請省委批轉各地執行的《關於做好我省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意見》和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報請省委批轉的《關於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意見》。這兩個意見對於做好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和省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原則,代表名額分配和代表素質、結構,把好入口關,加強選舉工作紀律,加強組織領導等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做好常委會決定的工作。起草《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及說明,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並向各市及駐蘇部隊印發代表名額分配的通知。三是做好連任代表人選相關工作。對本屆省人大代表履職情況、連任屆數情況等進行統計,認真研究確定可以連任的人選條件,為挑選連任人選做充分準備。反覆聽取各方面意見,提出連任人選建議。四是配合做好工作部署。起草省人大常委會分管領導在全少部署會議上的講話,對代表選舉工作提出要求。

六、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一)依法做好省代表資格審查工作。對省人大代表的選舉、補選、遷出(調離)、辭職、罷免、去世等情況進行初審,起草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會議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本屆以來,共召開十次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會議,對補選的54名省人大代表和出缺的68名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其中:調離31名,辭職22名,去世10名,罷免1名,終止代表資格1名)進行審查,並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告。做好省十三屆人大當選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工作。

(二)做好每年省人代會有關工作。一是根據人代會要求,做好大會組織組、議案組的相關準備工作。與有關部門溝通,商議參加組織組、議案組人員名單;起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大會常務主席名單、副秘書長名單、大會黨組和臨時黨支部人選名單、大會各代表團召集人(團長、副團長)名單、辭職備案報告等大會文件材料,議案組有關材料等。二是做好省人大代表職務變動的核對工作,核准六次大會代表名單。三是做好大會選舉產生的領導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三)加強工作聯絡。加強與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各兄弟省區市人大代表工作機構的聯繫,交流探討工作情況,學習借鑑好的做法,認真做好兄弟省區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機構來蘇調研考察的接待工作。繼續重視做好與市縣兩級人大代表工作機構的聯繫,每年開好全省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座談會,在全國、省代表工作、人大換屆選舉工作、基層人大工作等方面,加強協調、相互支持,共同推動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聯絡工作。

本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同時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論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學習需要進一步強化;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面還不夠寬,對基層人大工作開展情況了解掌握的還不夠全面;代表活動的實效還需要進一步增強,代表聯繫群眾工作需要進一步推進,代表履職管理工作需要進一步完善,等等。

新一屆將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和地方組織法、選舉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規,按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要求,認真做好委員會的各項工作,不斷提升工作質量、提高工作實效,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