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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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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遂記(1956年|2月),男,山西平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太原市公安局[1] 局長、黨委書記。

生平

柳遂記高中畢業後,在平陸縣大河廟水庫工程指揮部工作,1977年在平陸縣黃堆小學任校長,1978年在蘭州大學歷史系學習,198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畢業後分配到太原市委組織部工作;1984年任共青團太原市委副書記、少工委主任;1989年任共青團太原市委書記、黨組書記;1991年任太原市河西區委副書記;1996年任太原市南郊區委副書記、區長;1998年任太原市小店區委副書記、區長;2002年任太原市小店區委書記;2006年任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黨委書記。

2014年8月24日,柳遂記被免職及調查。8月29日,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柳遂記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長職務。2015年12月3日,山西省紀委發布消息稱,柳遂記已被雙開,移送司法機關。2018年,柳遂記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犯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因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法院最終決定對柳遂記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而柳遂記之妻王麗萍,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