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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秋夜》 |
作品名稱: 《晚秋夜》 創作年代: 唐代詩人 文學體裁:詩 作者:白居易 |
《晚秋夜》[1]唐代詩人白居易的作品。白居易,字樂天,號香山居士,又號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時遷居下邽,生於河南新鄭。是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唐代三大詩人之一。白居易與元稹共同倡導新樂府運動,世稱「元白」,與劉禹錫並稱「劉白」。白居易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題材集中是白居易諷喻詩的藝術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選擇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個主題,「一吟悲一事」,主題非常明確。白居易的思想,綜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語言優美、通俗、音調和諧,形象鮮明、政治諷喻。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3075篇詩文。[2]
月光如水,殘菊傍疏籬,落葉飄零,塞鴻急飛,秋深夜靜,寒氣襲人,惟見詩人凝神遐思。此詩氛圍清冷寂靜,色彩皎潔幽麗,韻味清新雋永,通俗淺顯,平易近人。《晚秋夜》就是有雅有俗、雅俗共賞的傑作。正如清代詩評家葉燮在《原詩》中評論說:「白俚俗處而雅亦在其中。」此詩就是如此。
所謂淺,就是淺顯通俗,琅琅上口,不飾典故,不用奧語;所謂淡,就是輕輕入之,淡淡出之,不着濃彩,不用艷詞;所謂清,就是氣氛爽利,清新明朗,不事雕琢,自然而然;所謂麗,就是容光煥發,天真純淨,文采斐然,姿容秀美。首聯寫寬廣的碧空中,高懸着一輪明月,皎潔華美,靜寂無聲,把讀者帶入一個浩渺無垠、明媚清朗、寧靜深邃的境界中。
月下凝思,遙視太空,悠然神往,不禁寂從中來,憂思縈懷,然而對月無言,惟有形影相弔而已。在這裡,詩人勾勒出了寂寞孤獨的心境。這種心境與靜謐的月夜在基調上是非常吻和的。頷聯寫菊花開放,論常理,秋菊獨傲霜雪,孤芳孑立;但此時卻是殘菊花開,還依傍着稀疏的籬笆,可見凋謝之期已不遠了。
然而,尚可支撐些時日,至於衰老的梧桐,卻已抵擋不住寒氣的侵襲,葉子已紛紛凋零,飄落在寒井之上了。這裡,以花開對葉下,殘菊對衰桐,傍疏籬對落寒井,更渲染出一種淒寂寒冷的氣氛。雖系寫景,卻暗寄着愁情,且與首聯寫的 愁字相呼應。頸聯由植物轉入寫動物。塞外飛鴻,為了躲避寒冷的侵襲,疾速地飛過長空,由北向南,感到晚秋已盡;由於晝短夜長,鄰居的雞啼也推遲了。這裡,以塞鴻飛急對鄰雞鳴遲,以覺秋盡對知夜永,以反襯晚秋夜的寒冷,從而把詩情深化到一個更新的境界。尾聯又回到寫人上來。這就是首聯所寫的愁人,他凝情不語,寂寞淒清。就在他思緒萬千之際,蕭瑟的秋風,陣陣吹來,拂在白露上,冷氣襲人,衣不勝寒!全詩流暢爽口,通脫雅致,清淡幽麗,寧靜悠遠。
俗與雅,沒有明確界限,而是相反相成的。俗中出雅,雅中含俗,方為上乘。黃庭堅強調過以俗為雅(《再次楊明叔韻引》),吳訥也注重由俗入雅 (《文章辨體序說》)。而化俗為雅關鍵在於一個化字。唐代詩評家張為在《詩人主客圖序》中將元稹看成是上入室者,而以白居易為廣大教化主,即將元、白都視為登大雅之堂的著名詩人。可見雅,並不排斥通俗的。至純的雅,往往古奧、凝重,而缺乏明了性*和群眾性*;如雅中含俗、寓俗於雅、由雅返俗,則無俗的痕跡,卻有俗的滋味,無俗的外形,而有俗的神韻。這種俗,是雅的極致,也是俗的極致。
因為它已非純粹的俗,而是含雅之俗,這就高於一般的俗。《晚秋夜》就是有雅有俗、雅俗共賞的傑作。
正如清代詩評家葉燮在《原詩》中評論說:白俚俗處而雅亦在其中。
詩詞正文
“ | < 碧空溶溶月華靜,月里愁人吊孤影。
花開殘菊傍疏籬,葉下衰桐落寒井。 塞鴻飛急覺秋盡,鄰雞鳴遲知夜永。 凝情不語空所思,風吹白露衣裳冷。 [3] > |
” |
— <《晚秋夜》>,<古詩文網> |
譯文
寬廣夜空明月高懸靜寂無聲,月光下只有愁人獨自徘徊,形單影隻。
盛開後漸漸凋零的菊花倚着稀疏的籬笆,枯敗的梧桐樹葉飄落寒井之上。
塞外飛鴻感到晚秋已盡,急速的由北向南飛去;鄰居的雞啼推遲因為它知道晝短夜長。
積聚着情感不說話,徒然思索着,風兒吹落露珠,打濕衣襟,感到一陣涼意。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漢族,字樂天,晚年又號香山居士,河南新鄭(今鄭州新鄭)人,我國唐代偉大的現實主義詩人,中國文學史上負有盛名且影響深遠的詩人和文學家,他的詩歌題材廣泛,形式多樣,語言平易通俗,有「詩魔」和「詩王」之稱。官至翰林學士、左贊善大夫。有《白氏長慶集》傳世,代表詩作有《長恨歌》、《賣炭翁》、《琵琶行》等。白居易故居紀念館座落於洛陽市郊。白園(白居易墓)坐落在洛陽城南琵琶峰。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仆志在兼濟, 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閒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着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梁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艷麗詩風。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着說:「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 (《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時為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為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並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才會趨向休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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