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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義證

春秋繁露義證,是西漢董仲舒(約公元前一七九--前一O四)的主要著作,共十七卷,八十二篇。內容為推崇公羊學,闡發"春秋大統一"之旨,雜糅儒家思想五行學說,對自然和人事作各種牽強比附,建立"天人感應"論的神秘主義體系,其中包括"三綱","五常","三統","性三品"學說。

版權信息

書 名:春秋繁露義證 [1]

作 者:蘇輿

出版社:中華書局

出版時間: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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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1008579 [2]

開本:32

定價: 38.00 元

內容簡介

春秋繁露是西漢董仲舒(約公元前一七九--前一O四)的主要著作,共十七卷,八十二篇。內容為推崇公羊學,闡發"春秋大統一"之旨,雜糅儒家思想和五行學說,對自然和人事作各種牽強比附,建立"天人感應"論的神秘主義體系,其中包括"三綱","五常","三統","性三品"學說。一般認為系後人輯錄成帙。

[1] 至有清一代,才出現兩個較完善的校注讀本(盧文弨校本和凌曙注本)。宣統年間,湖南平江人蘇輿(?--一九一四)字厚庵,兼取廬校凌注,廣采前人研究成果,[隨時答錄],成春秋繁露義證,是目前為止校訂春秋繁露較完善的本子。

此次整理,以一九一O年長沙王先謙原刻本為底本,通校了凌本。遇有異文,又參校了廬本和四部叢刊本。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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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例言

楚莊王第一

玉杯第二

竹林第三

玉英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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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第五

王道第六

滅國上第七

滅國下第八

隨本消息第九

盟會要第十

正貫第十一

十指第十二

重政第十三

服制像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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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端第十五

符瑞第十六

俞序第十七

離合根第十八

立元神第十九

保位權第二十

考功名第二十一

通國身第二十二

三代改制質文第二十三

官制象天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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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舜不擅移、湯武不專殺第二十五

服制第二十六

度制第二十七

爵國第二十八

仁義法第二十九

必仁且智第三十

身之養重於義第三十一

對膠西王越大夫不得為仁第三十二

觀德第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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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本第三十四

深察名號第三十五

實性第三十六

諸侯第三十七

五行對第三十八

闕文第三十九

闕文第四十

為人者天第四十一

五行之義第四十一一

陽尊陰卑第四十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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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通三第四十四

天容第四十五

天辨在人第四十六

陰陽位第四十七

陰陽終始第四十八

陰陽義第四十九

陰陽出入上下第五十

天道無二第五十一

暖燠常多第五十二

基義第五十三

闕文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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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之副第五十五

人副天數第五十六

同類相動第五十七

五行相生第五十八

五行相勝第五十九

五行順逆第六十

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治亂五行第六十二

五行變救第六十三

五行五事第六十四

郊語第六十五

郊義第六十六

郊祭第六十七

四祭第六十八

郊祀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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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命第七十

郊事對第七十一

執贄第七十二

山川頌第七十三

求雨第七十四

止雨第七十五

祭義第七十六

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天地之行第七十八

威德所生第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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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天之為第八十

天地陰陽第八十一

天道施第八十二

附錄

董子年表

春秋繁露考證

王先謙序

……

原文選載

自序

余少好讀董生書,初得凌氏注本,惜其稱引繁博,義蘊未究。已而聞有為董氏學者,繹其義例,頗復詫異。乃盡屏諸說,潛心玩索,如是有日,始粗明其旨趣焉。《繁露》非完書也。而其說《春秋》者,又不過十之五六。

然而五比偶類,鑒緒屠贅,尚可以多連博貫,是在其人之深思慎述。而緣引傅會,以自成其曲說者,亦未嘗不因其書之少也。余因推思董書湮抑之繇,蓋武帝崇奉《春秋》本田平津,董生實與之殊趣。生於帝又有以言熒異下吏之嫌,雖其後帝思前言,使其弟子呂步舒以《春秋》義治淮南獄,且輯用生《公羊》議,時復遣大臣就問政典,抑貌敬以為尊經隆儒之節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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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公稱公孫弘以《春秋》白衣為天子三公,天下學士靡然響風。則當日朝野風尚可以概見。其後眭孟以再傳弟子誤會師說,上書昭帝,卒被刑誅。董雲:「難有繼體守文之君,不害聖人之受命。」殆謂如孔子受命作《春秋》,行天子之事耳。弘乃請漢帝索求賢人而退,自封百里,是直俗禪位也。故史獨稱贏公一傅能守師法。

當時禁綱嚴峻,其書殆如後世之遭毀禁,學者益不敢出。乃到劭公釋《傳》,但述胡毋,不及董生,階此故已。韻崇古學,今文益微,《公羊》且被譏議,董書更何自存?是以荀爽對策,請頒制度分別;應劭撰集,中有斷獄之書。則知易代倖存,都未流布,今並此而佚,惜哉!非隋唐人時見徵引,則宋世且無從輯錄此書矣。

雖真贗糅雜,而珍共球璧,豈不以久晦之故與?國朝嘉道之間,是書大顯,綴學之士,益知贊研《公羊》。而如龔自珍、劉逢祿、宋翔鳳、戴望之徒,劉宋皆莊存與甥,似不如莊之矜慎。闡發要眇,頗復鑿之使深,漸乖本旨。承其後者,沿訛襲謬,流為隱怪,幾使董生純儒蒙世詬厲,豈不異哉!

《義證》之作,隨時札錄,宦學多暇,繕寫成帙。以呈長沙師,師亟取公錢刊行。舛駁疏舛,自知不免,惟通識君子,恕其愚蒙,匡其闕誤,則幸甚。

宣統己酉十月,平江蘇輿敬識於宣武門內小絨線胡同寓廬。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殺陳夏征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頤賢,而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對,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

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復見於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着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着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

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不符號。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侯安之。於彼無親,尚來擾我,如何與同姓而殘賊遇我。《詩》雲:"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彼先人。明發不味,有懷二人。"人皆有此心也。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

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辭也。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到,乃人情耳。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故自來。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志,是已矣。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計妄討,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

"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到也。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昭公難逢此時,敬不取同姓,諜到於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到如是。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