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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單背書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一種是方塊文字,如漢字[1]、日文和韓文,還有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種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名詞解釋
提單背書,是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於資金的周轉,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提單背書是託運人與承運人之間在海上進行貨物運輸合同的證明,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着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
指示提單的類型
要了解提單背書,就必須了解指示提單。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於資金的周轉,所以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指示提單按照表示指示人的方法不同而分為以下三種:
1.託運人指示提單:在收貨人欄內只填記「指示-TO ORDER」字樣,由託運人背書後轉讓,又稱空白抬頭提單。這種提單在託運人未指定收貨人或受讓人之前,貨物所有權仍屬於賣方,在跟單信用證支付方式下,託運人就是以議付銀行或收貨人為受讓人,通過轉讓提單而取得議付貨款的。與記名指示提單(見2)不同,這種提單沒有經提單指定的人背書才能轉讓的限制,轉讓時只憑託運人的空白背書即可,所以其流通性更大;
2.記名指示人提單: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指示-TO ORDER OF...」,根據指示方不同分為憑託運人SHIPPER的指示、憑收貨人指示或憑進口方銀行指示等,分別需託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背書後方可轉讓或提貨,又稱指示抬頭提單;
3.選擇指示人提單:如果在收貨人欄內填記「某某或指示」,則稱為選擇指示人提單。記名指示提單中「某某」相當於記名指示提單,「或指示」相當於託運人指示提單。
指示提單背書的效力
指示提單背書交付後產生兩個效力:
1、對內,除非另有約定,背書人(提單出讓人)背書交付提單的行為是轉讓提單所證明的運輸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包括對承運人的提單項下貨損索賠權)的初步證據。
2、對外,承運人此後只需也只能向提單受讓人履行提單項下的合同義務並承擔義務不履行的責任包括貨損賠償責任,而不再向提單出讓人履行義務或承擔責任。
指示提單背書的說明
一、背書內容
1.空白背書的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 OF…,不註明被背書人):託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作為第一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不定的其他人;
2.空白背書的不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不註明被背書人):託運人作為第一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不定的其他人;
3.記名背書的記名指示提單(TO ORDER OF…,註明被背書人):託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作為第一背書人將提單所有權轉讓給特定的其他人。
二、背書方法
(1)以「憑指示」(To order)作為抬頭人,稱為不記名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order」並由託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背書,故也稱為「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提單。
(2)以「託運人的指定人」(To order of shipper)為抬頭人,稱為憑託運人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order of shipper」或「To shipper’s order」,並由託運人在提單背面做成空白或記名背書,進行、轉讓,託運人也可不背書,只有託運人可以提貨,既賣方保留貨物所有權。
(3)以「開證行的指定人」(To order「issuing bank)作為抬頭,稱為銀行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the order of xxxx bank(開證行名稱)」或「To xxxx bank’s order」,並由銀行(往往是信用證支付方式中的開證行)進行背書轉讓。
(4)以「開證申請人的指定人」(To order of applicant)為抬頭,稱為收貨人指示提單,即在提單收貨人一欄填寫「To the order of consignee」或「To consignee’s order」,並由收貨人在提單的背面進行背書轉讓。
參考文獻
- ↑ 日文是怎麼來的,日本人是如何把漢文,改換成他們自己文字的,搜狐,2021-03-15
- ↑ 與漢文同宗同源的西夏文,國人看它如天書,俄羅斯人卻如數家珍,搜狐,2022-11-09